
【摘 要】
【摘要】本文針對實務中出現的反向購買“巨額商譽”的確認情況,從理論上加以分析,發現其存在重大缺陷,即反向購買中的商譽不僅包括購買方承擔的部分,還將被購買方承擔的部分納入其中。這不僅造成了商譽初始確認時的“巨額”,還使得購買方商譽減值時,將由被購買方承擔的商譽減值準備計入其個別報表中,對購買方損益的影響起到了放大作用。最后,本文對于反向購買中的商譽確認問題提出了改進意見。
【關鍵詞】反向購買 商譽 缺陷
一、相關概念界定
反向購買是權益性交易的一種方式,為此,我們首先來分析權益性交易的概念。
1. 權益性交易。參照國外關于權益性交易的表述,我們可以將其理解為與損益性交易相對立的一個概念。權益性交易是會計角度下的一種特定經濟交易行為,該行為在會計處理上不能確認為損益,而是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也就是說,企業與控股股東之間存在控制與被控制、投資與被投資的關系,由于這種關系的存在使得兩者之間的交易往往是單方向的資源轉移,交易的結果會使企業凈資產發生變化但并不符合收益的特征,因此在會計處理上不能確認當期損益。
需要注意的是,權益性交易和關聯方交易雖然都屬于集團內部的交易,但兩者具有本質的不同。權益性交易的界定需要借助于對“所有者”范圍的認定。比如企業與其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之間不存在控制與被控制的關系,不能被認定為所有者,因此股東與其聯營企業、合營企業的其他股東之間的交易不屬于權益性交易的范疇。而主體與其子公司的少數股東之間的交易屬于權益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