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本文按照財務管理對金融資產的劃分類別進行會計處理的案例分析,從股票投資的視角,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對投資進行會計分類,通過綜合案例探討權益證券(以股票投資為例)在會計核算中的對比分析,使權益證券投資的會計核算更加清晰明了。
關鍵詞: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股票
金融資產是以信用為基礎的所有權憑證,其收益來源于其所代表的生產經營資產的業績,金融資產不構成社會的實際財富。金融資產同其他資產一樣,具有“收益性”和“風險性”(預期回報的不確定性),在財務管理上金融資產按照其收益的特征不同可以劃分為固定收益證券、權益證券和衍生證券。本文將通過綜合案例探討權益證券(以股票投資為例)在會計核算中的對比分析。
一、股票投資會計核算的分類
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應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相關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確認。不準備長期持有,準備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屬于短期獲利方式的權益性投資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其他的權益性投資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是指企業準備長期持有的權益性投資(如:股票)。對子公司、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的投資,無論是否有公允價值,均應按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屬于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范圍。
例:2007年5月10日,甲公司以620萬元(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20萬元)購入乙公司股票200萬股,另支付手續費6萬元,5月30日,甲公司收到現金股利20萬元。2007年6月30日該股票每股市價為3.2元,2007年8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每股0.2元,8月20日,甲公司收到分派的現金股利。至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該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每股市價為3.6元,2008年1月3日以630萬元出售該金融資產。假定甲公司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對外提供財務報告。甲公司對乙公司的持股比例為20%,不產生重大影響。
二、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權益證券,初始計量按公允價值計量,相關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應當確認為應收項目。后續計量,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處置時,售價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將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投資收益。
1.5月10日,甲公司以620萬元(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20萬元)購入乙公司股票200萬股,另支付手續費6萬元。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6 000 000
應收股利 200 000
投資收益 60 000
貸:銀行存款 6 260 000
2.5月30日,甲公司收到現金股利20萬元。
借:銀行存款 200 000
貸:應收股利 200 000
3.2007年6月30日,該股票每股市價為3.2元,公允價值上升3.2×200-600=40(萬元)。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0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00 000
4.2007年8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每股0.2元,0.2×200=40(萬元)。
借:應收股利 400 000
貸:投資收益 400 000
8月20日,甲公司收到分派的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 400 000
貸:應收股利 400 000
5.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該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每股市價為3.6元。公允價值上升3.6×200-3.2×200=80(萬元)。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80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800 000
6.2008年1月3日以630萬元出售該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 6 300 000
投資收益 9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6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1 200 000
借:投資收益 1 20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 200 000
累計損益:40+80-(3.6×200-630)-6=64(萬元)。
三、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權益證券,初始取得按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計量,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作為應收項目。后續計量,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處置時,售價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將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間產生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投資收益”。
1.2007年5月10日,甲公司以620萬元(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20萬元)購入乙公司股票200萬股,另支付手續費6萬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6 060 000
應收股利 200 000
貸:銀行存款 6 260 000
2.5月30日,甲公司收到現金股利20萬元。
借:銀行存款 200 000
貸:應收股利 200 000
3.2007年6月30日該股票每股市價為3.2元,公允價值上升3.2×200-606=34(萬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40 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40 000
4.2007年8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每股0.2元,0.2×200=40(萬元)。
借:應收股利 400 000
貸:投資收益 400 000
8月20日,甲公司收到分派的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 400 000
貸:應收股利 400 000
5. 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該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每股市價為3.6元。公允價值上升3.6×200-3.2×200=80(萬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800 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800 000
6.2008年1月3日以630萬元出售該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 6 300 000
投資收益 900 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6 06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1 140 000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 140 000
貸:投資損益 1 140 000
累計損益:40-90+114=64(萬元)。
四、劃分為長期股權投資
若甲公司對乙公司的持股比例為20%,并且對其產生重大影響,該投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應將該股票投資劃分為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若甲公司對乙公司的持股比例為20%,不對其產生重大影響,該投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應將該股票投資劃分為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