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中國醫藥報訊 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廳近日下發文件要求醫療機構通過設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專職審計人員等建立內部審計制度。近日下發的《寧夏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要求,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擁有300張床位以上或年總收入3000萬元以上的,應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專職審計人員。年總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的醫療機構、國有衛生企業和年收入在200萬元以上的其他醫療事業單位,可以根據需求,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專職審計人員,也可以授權本單位其他機構履行審計職責,內部配備專職或兼職審計人員。為規范審計制度,《規定》還要求,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必須具備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或5年以上的審計、會計工作經歷。對拒絕或者不配合內部審計工作、拒絕提供或者提供虛假資料、拒不執行審計意見以及打擊報復內部審計人員的單位和人員,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作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