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出資者經營權力的下放,相應的審計、監督、監察必須跟進。企業集團如何監督和評價集團各中心、所屬子公司各項經營活動包括: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生產成本的控制,采購價格的控制,團隊建設及廉政建設,以堵塞漏洞,促進加強經濟管理和實現經營目標,顯得尤為重要。沒有一個完善、科學的內控監督制度,就無法實現出資者對企業營運的有效控制,其經濟活動就不能取得預期效果。大量的管理實踐證明:得控則強、失控則弱、無控則亂,因而內部控制監督成為衡量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標志。企業集團應從實際出發,按照企業管理系統要求,實事求是地建立自我調整、檢查和制約的內控監督體系,并形成一個健全完整、運行靈活的控制監督網絡系統。這既是企業組織管理的客觀要求,也是企業生產經營順利運行的根本保障以及成為市場競爭主體的重要保證。
內部控制監督是企業為了保證實現經營管理目標,在分工負責的前提下,組織內部經營活動而建立的各職能部門之間對業務活動進行組織、制約、考核和調節的方法、程序和措施,用以明確單位內部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和權限,形成一個完整、嚴密的相互聯系、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控制系統的總稱。按其控制目的的不同,內部控制可以分為會計控制和管理控制。會計控制是與保護財產物資的安全性、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及財務活動的合法性有關的控制;管理控制是指與保證經營方針、決策的貫徹執行,促進經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經營目標的實現有關的控制。內部控制的目標是確保單位經營活動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資產的安全性、經濟信息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因此,內部控制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一是保證單位經濟活動的合法性;二是有助于管理層實現經營方針和目標;三是保護單位各項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資產流失;四是保證業務經營信息和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如何確保內部控制得到實現、工作有效,筆者原來所在的集團公司(紅領集團)在內部控制監督方面的工作做的卓有成效,并形成了體系,現將這些做法提出和大家進行探討和分享。
第一是建立直屬于董事會和董事長領導的運營監控管理機構,將會計監督和管理監督職能整合在一個部門,不但要對違規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還有對出現問題進行改進,二次進行監督、跟進,不斷的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意識。
1、根據集團發展需要,運營監控管理中心設審計部、招標部、生產監察部、改進部。運營監控管理中心直接歸董事長領導并對董事長、董事會報告工作,具體負責董事長及董事會要求和規定的各項審計、監察工作。運營監控中心總監的任用和解聘由董事長提議,董事會批準,其它人員由運營監控中心總監提出,董事長批準,其工作考核和獎懲由董事長、董事會決定。
2、運營監控中心人員辦理審計、監察事項,必須嚴格遵守審計、監察職業規范,忠于董事長、董事會,做到獨立、客觀、公正、保密,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
3、當遇到較大審計監察任務時,可臨時組織所屬公司的財務、人事行政、生產、銷售等部門的人員共同進行審計監察,各單位應該積極配合,不得推諉。必要時可聘請外部特邀專業人員進行專題或專案審計監察。
第二是制定運營監控管理中心明確的工作職責,確保企業內部監督的全面性,促進管控制度完善、細化,點、線控制全面,有效執行;提升企業現場管理;推動各部門的工作實施、改進。根據企業經營目標和審計計劃,開展各類財務審計工作及專項審計工作,確保企業健康運營。實現對企業采購的所有物資進行招標、比價,確保在當時采購條件下的性價比最優,高質、高效。
一、對出資者所屬公司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進行定期審計。特別是對公司財產、資金管理使用和安全完整程度進行重點審計。
二、對出資者所屬公司的預算或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定期審計。特別對預算追加和預算外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重點審計監督。要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審計、監察。
1、事前對資產和財務狀況進行全面審計,劃清預算責任
2、事中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每月的跟蹤審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防止偏離預算或便于不適合時機預算的調整
3、事后即預算期結束后進行全面審計,評價預算執行情況,總結經驗,據以考核,兌現獎懲。
第九條、對集團負責人和各中心總監、總裁助理、各子公司負責人年度和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對各單位的經營管理責任和財務會計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和評價。特別是對董事會決議、公司經營方針、目標、戰略的落實執行情況作為重點審計內容。
(一)對經營管理責任履行情況的審計監察主要評價經營成果的有效性。審查負責人是否是按董事會的要求、經批準的經營規劃進行經營管理的審計,審查有無決策失誤和錯失經營時機,有無短期行為,破壞公司資源,評價經營管理政策和工作措施是否高效可行等。
?。ǘY產的安全和完整進行審計。審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應收賬款等公司資產是否存在風險和不安全,是否完整,有無積壓和呆死壞帳,有無損壞和貶值,是否真實。
?。ㄈω攧諘嬝熑温男星闆r的審計監察
1、財務責任就是理財責任,就是評價財務狀況是否優良,財務資產是否增值,使用是否充分有效,是否盤活現有資產,有無浪費,有無財務和稅收風險。
2、審計責任主要是評價內部控制是否健全完善、資產管理是否安全,會計防范是否有效,會計數據是否真實,會計工作和前臺業務是否脫節,會計工作是否支持業務等。
?。ㄋ模θ耸率马椷M行審計。審查工作效率,人力成本、人均效率,審查員工隊伍建設情況,是否提高凝聚力向心力、協作精神,是否建立共同愿景,有無在人事方面以權謀私的情況,有無任人唯親,有無打擊報復,嫉賢妒能等情況。
(五)對采購進行審計。審計采購的質量是否符號要求、價格是否合理、資金結算是否符合預算要求、交期是否及時,審查采購作業流程是否高效,有無按流程操作,有無徇私舞弊行為。
(六)廉政建設審計。對違反公司廉政建設的行為進行審計如請客送禮、接受賄賂等。
三、對公司的項目投資情況進行審計。
四、監督、檢查和評價各單位內部控制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嚴密程度和執行情況以及內部風險管理:
1、檢查各子公司、各中心各崗位的責權劃分是否明確,崗位責任是否建立并且有效;
2、所有原始憑證是否進行統一的連續編號,并順序使用,領用空白憑證是否有嚴格的登記注銷手續;
3、檢查所有的實物資產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包裝物、辦公用品、庫存商品是否實行責任管理,并制定了相應的控制制度,執行情況如何;
4、檢查所有業務是否都實行了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各流程中的關鍵(資金)點是否實行了重點控制,控制是否有效,程序是否經濟、高效;
5、檢查主要崗位人員的變動是否建立并實行了恰當的交接制度,手續是否完備;
6、檢查各子公司是否建立并實行了有效的成本費用控制制度和資金使用制度;
7、檢查各子公司采購、商品入庫、出庫、領用、銷售、成本費用、資金收支、對外投資、資產處理的內部財務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8、其它內部控制事項。
五、對違反出資者、公司規章制度、財經政策紀律,侵占公司資財、損害公司利益、嚴重鋪張浪費和職務消費行為進行專項審計。
六、對各子公司有關的經營方案、預算草案、資金使用方案、重要的經濟合同、重要文件、制度的合法合理性,有效正確性進行審計評價。
七、對管理者的工作作風和廉政建設進行監督、監察
1、監督、監察抵觸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或將規章制度打折扣執行的行為;
2、監督、監察弄虛作假,有事不及時匯報,欺上瞞下者,對工作扯皮推諉、相互拆臺或搬弄是非的行為;
3、監督、監察未經審議,擅自決定公司的重大生產經營決策的行為;
4、監督、監察壓制人才,嫌才妒能,阻礙或限制他人才能發揮的行為;
5、監督、監察收受與業務有關單位或個人的錢物(含提成、回扣、報銷及代為支付費用)的行為,特殊情況下接受的禮品不上交公司的行為;
6、監督、監察以任何名義宴請公司領導、有關部門領導、公司員工及利害關系人的相互宴請的行為;
7、監督、監察未經許可工作時間飲酒、延誤工作的行為;
8、監督、監察利用公款參與高消費的娛樂活動,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項費用,虛報冒領費用或款項的行為;
9、監督、監察利用出差機會協親屬旅游或接受業務單位安排旅游活動的行為;
10、監督、監察對人封官許愿,拉幫結伙,搞小團體,助長歪風邪氣的行為;
11、監督、監察對檢舉或有異議的員工或同事打擊報復的行為。
八、總裁、副總裁、總裁助理、各中心總監、各子公司總經理等高層領導的離任、交接審計
九、對人力資源使用效率和效果進行監督、監察。
1、對人力資源(資本)管理的內部控制監督、監察。監督、監察人力資源(資本)的招收、管理、培訓、使用、激勵等一整套規章制度有與無,完善與否,執行嚴格程度,效用的大小等。評價其內控制度的適當性;審查評價其是否與時俱進,即在相對穩定的原則下,能否隨著環境和條件的變化而調整本組織的人力資源管理控制政策;
2、對人力資源(資本)的開發利用程度監督、監察。監督、監察人力資源(資本)的開發利用是否使其個體不斷保值增值,并要使其價值得到充分發揮。更重要的是由個體人力資源(資本)協調聚合的群體價值。通過對招聘、培訓、使用、增值、文化、協調聚合等的監督、監察,使人力資源(資本)的開發既能適用于當前的現實需要,又能考慮超前的,顧及到未來的發展后勁。促使其能建立起一個制度化、科學化的動態運行機制。特別是對人力資本的增值培訓的投資問題,要有妥當的計劃安排。即人力資本培訓的投資要有強制的措施,還應按銷售收入或稅后利潤的一定比例進行人力資本投資培訓,或按其崗位定期或不定期培訓,使人力資本的增值有制度安排;
3、企業人力資本產權監督、監察。監督、監察勞動者權益在企業契約的規定是否受到尊重;人力資本的所有權分配關系的落實程度;人力資本定價與激勵方式的適當性及其效果。通過對企業人力資本產權的監督、監察,使企業在不與法規相沖突的前提下,建立起不侵犯人力資本所有者權益,能夠充分有效地調動不同層級的人力資本載體者的積極創造性,既能使個體人力資本價值增值,又能有效地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恰當機制的制度;
4、員工隊伍建設監督、監察,是否提高凝聚力向心力、協作精神,是否建立共同愿景,有無在人事方面以權謀私的情況,有無任人唯親,有無打擊報復,嫉賢妒能等情況
十、對各子公司產、供、銷各個環節經濟活動的效益、效率、經濟、合理、合規和合法性進行監管。
?。ㄒ唬Σ少徥马椷M行監管,采購部門的責任就是在適當的時間、適當的地點為公司采購性價比最優的原材物料,降低成本、降低付款率,控制采購費用;
1、監管采購計劃的審批是否符合程序,采購計劃數量是否符合庫存和生產使用要求;
2、監管采購合同訂立、審批程序是否合理,是否有越權審批;
3、監管采購流程是否符合內部控制程序,是否滿足“高質、高效”的要求;
4、監管采購的決定權和操作權是否分離;
5、監管采購數量、質量、性價比、交貨期是否能夠滿足生產使用要求;
6、監管采購付款計劃、付款金額、付款比例是否符合財務規定,是否按合同執行;
7、監管采購人員采購、招標過程中是否有舞弊行為,是否有暗箱操作行為,是否有故意刁難客戶行為;
?。ǘιa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1、監督、檢查下達的生產計劃規格、型號、數量是否符合銷售合同要求,手續是否完備;
2、監督、檢查生產質量的控制是否有質量跟蹤記錄,是否符合企業檢驗標準;
3、監督、檢查生產控制材料領用、發放的各種單證是否齊全,記錄是否真實、完整;
4、監督、檢查生產產量和工時記錄是否真實、合理、準確;
5、監督、檢查生產消耗是否符合定額標準;
6、監督、檢查生產工資費用、工資分配、材料分配、制造費用是否真實、合理、符合預算管理控制;
7、設備完好率的監督、檢查,有無操作規范,執行的狀況如何,有無拼設備的短期行為;
8、現場管理的監督、檢查,審查有無可行合理的現場管理規范,是否實行了6S管理等;
?。ㄈI銷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1、監督、檢查銷售管理部門應收及預付帳款內部控制是否合理有效,是否能夠降低企業風險;
2、監督、檢查銷售發票、合同、銷售訂單所列的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公司價格規定;
3、監督、檢查對業務員報價是否按照公司銷售政策執行,有無越權審批折讓和價格的違規行為;
4、監督、檢查銷售合同、賒銷的審批是否手續完備,是否有越權審批現象;
5、監督、檢查發貨清單與銷售發票是否一致,物流配送是否滿足客戶需求;
6、監督、檢查銷售發票是否連續使用,有無缺號、作廢是否正確;
7、監督、檢查銷售人員是否有截流公司銷售貨款的情況,是否在銷售過程中有接觸現金的情況;
8、應收帳款壞帳損失是否按照公司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9、市場現金操作是否按財務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對質量系統的監督、檢查;
十二、對董事長安排的專項工作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第三是對運營監控管理中心的充分授權,沒有充分的授權,運營監控監督力度、執行力將大打折扣,各種改進措施的落實將會成為一句空話、大話,董事會能否對內控部門充分授權是內控部門開展各項監督、改進的保障。
具體應該賦予內控部分哪些職責呢?我認為內控部門應該具備以下權利。
一、有權要求各級財務部門按時上報財務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報告、財務決算報告、資產處置報告以及相關的財務制度。
二、有權參加各子公司、各中心的有關會議并召開與審計、監察事項有關的會議。
三、有權參與研究制定有關的規章制度和政策。
四、有權調閱各中心、各子公司經營管理和財務活動的有關書面、電子資料、文件以及現場勘查實物。
五、對于審計監察事項有關的問題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證明材料,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予以配合。
六、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反出資者和公司規章、利益和嚴重浪費損失的行為,有權做出臨時制止決定。
七、對拖延、推諉、阻撓、拒絕和破壞審計監察工作的,報經董事長同意后,有權采取封存賬冊和凍結資產的臨時措施,并追究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八、有權提出糾正、處理違規行為的意見以及改進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建議。
九、對違反董事會、公司規章制度和浪費損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單位和人員,報經董事長同意后,有權進行通報批評和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
十、董事長審查批準簽發的審計報告,各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執行。
第四是建立科學、公正、公開的監控管理工作程序,使保障監控工作公正實施的前提,是對內控部門開展工作的標桿,是推動企業內部管理不斷改進的基石。
一、編制年度、季度、月度監控管理工作計劃,報董事長審批后執行。臨時項目由董事長授權副董事長批準和實施。
二、審計監察前的準備工作。根據批準的監控管理計劃和臨時安排確定審計監察對象,制定審計監察方案,指定審計監察項目負責人和參加審計監察的人員名單,審計監察方案經董事長批準后,由審計監察負責人簽發審計監察通知書,通知被審單位。被審單位應該準備和提供相關審計監察資料。
三、在審計監察過程中,審計監察人員必須編制審計監察工作底稿,作好審計監察記錄和日志,收集審計監察證據,重要證據應有相關人員的簽字確認。
四、審計監察終結階段,應根據審計監察工作底稿對審計監察事項和結果提出審計監察報告。
五、審計監察報告報董事長審定。一般常規報告由副董事長簽發審計監察決定并附審計監察報告副本發被審單位和有關部門執行。重要審計監察報告的決定有董事長簽發。
六、審計監察決定下達后,運營監控管理中心應督促被審單位和有關部門執行。
七、被審單位應按照審計監察結論和決定,針對問題及時做出處理,處理結果應報告稽核部。如對審計監察結論和決定有異議,可在收到審計監察結論和決定十五日內向副董事長、董事長提出復議。在復議期間,原審計監察結論和決定照常執行。(【聲明】本文系網絡轉載,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本站擁有對此聲明的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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