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2012年9月,國務院印發了《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規劃(2011年—2015年)》。十二五規劃的根本目標是要加快我國海洋經濟的調整優化,堅持陸海統籌,實現可持續發展。浙江省,作為東南沿海省份之一,陸地資源匱乏的同時擁有著豐富的海洋資源。
關鍵詞:
一、日本發展海洋經濟的經驗:
1. 依托大型港口,形成產業集群
日本海洋經濟發展起步于陸地產業的現代化發展。日本在大規模形成海洋產業集群之前,陸地原有產業已經有了相當的發展規模。日本的海洋經濟區域以大型港口城市為依托、以海洋技術進步、海洋產業高度化為先導,以拓寬經濟腹地范圍為基礎,形成了關東廣域地區集群、近畿地區集群等9個地區集群。由產業集群發展到地方集群,以海洋相關技術為先導,集中地方優勢,開展適合本地特點的海洋開發。[1]
2. 優先發展交通,實現陸海聯動
海洋產業的集聚能極大促進海洋經濟的發展,而交通運輸成本在海洋產業的發展中也占了相當的比重。日本是由四個大島及6800多個小島組成的群島國家。日本陸地資源極度匱乏,多通過填海造造陸來建造用作港口或機場的“人工島”。這些人工島作為拓展交通運輸產業的“錨地”成為海陸產業集聚區聯絡的紐帶。日本優先發展交通,實現陸海聯動,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海洋產業交通運輸成本,緩解了陸地交通壓力,使得海洋產業能夠更便捷快速地得到發展,形成大面積產業集聚現象。
3. 出臺相關政策,促發展規范化
2013年4月26日上午通過作為日本今后五年海洋政策方針的《海洋基本計劃》,以推進海洋資源開發。發展新型海洋產業是日本今后海洋經濟的重點領域。會議提出要把海洋資源、能源開發和新海洋產業與市場培育一體化。根據新《海洋基本計劃》,培育壯大海洋經濟被定為成新經濟增長點。計劃將重點開發可燃冰,而日本也將可燃冰視為未來日本的“國產能源”。另外,根據新《海洋基本計劃》,在海洋可再生能源開發方面,考慮到風電在可再生能源中發點成本性能比最佳,海上風電不受日本國土面積狹小的制約,海上風電在高端技術和船舶、機械等相關產業上的鏈條很長,日本今后將主攻海上風力發電。[2]同樣為減少對中國稀土的以來,日本則希望從近海的深海中開采出“國產稀土”。
4. 轉向縱深發展,構建新型體系
目前日本已形成近20種海洋產業,如沿海旅游業、港口及運輸業、海洋漁業、海洋土木工程、船舶修造業、海底通信電纜制造與鋪設、海水淡化等,構筑起新型的海洋產業發展體系。
二、日本發展海洋經濟的教訓
1. 填海造地,影響周邊環境
日本總面積僅377,835平方公里,其中土地面積37萬多平方千米,水域面積3,091平方公里,領海面積310,000平方公里,是世界上填海造陸最多的國家,填海造陸的面積多達1,600平方公里。填海造地破壞海洋生態,影響水生生物的生存,更引發赤潮;過度填海使海港收窄,令水流更急速,波浪波幅更大,影響船只航行;填海造地同樣也會產生凸堤效應,使得周圍海岸線內縮,影響自然景觀以及造成水土流失等。
2. 過度捕鯨,破壞生態多樣
日本近年來每年的海豚捕殺量在1.5到1.8萬只左右。聯合國糧農組織早在2000年就對外宣布,世界上75%的漁業資源已經被充分甚至過度開發,人類過度捕魚是造成全球余量儲量不足的主要原因。[3]在人類商業捕鯨導致鯨類數量銳減之前,世界上并不存在魚類數量短缺問題。日本過度捕鯨極大了減少鯨類數量,破壞了生物多樣性。
3. 礦產儲存,污染海洋水質
日本國內由于工業發展對礦產需求較大,而受自身有限的礦產資源的限制以及能源戰略儲備問題,日本大量向第三世界國家購買礦產品,儲藏在海洋里,對海洋水質造成污染,也極大破壞了海洋體系的平衡。
三、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現狀:
浙江海洋資源具有組合優勢。調查表明,浙江省海域面積26萬平方公里,是陸地面積的2.5倍,浙江擁有6696公里海岸線,全國最長,其中規劃可建萬噸以上泊位的深水岸線506公里,占全國30.7%,大多數集中在寧波--舟山海域。
1. 浙江省海洋經濟總量規模不斷擴大
“十二五”期間,海洋經濟發展重大建設項目共安排490項,總投資12631億元。浙江海洋經濟發展區致力于構建“一核、兩翼、三圈、九區、多島”的空間總體發展格局浙江海洋經濟發展迅速,海洋生產總值從2006年的1846億元增加到2010年的3500億元,約占全國海洋經濟總量的1/10。如舟山市普陀區2012年度全區海洋經濟生產總值273.98億元,比上年增長11.28%;總產出714.49億元,比上年增長8.94%;增加值為221.97億元,比上年增長11.41?% 。預計到2015年,浙江海洋生產總值接近7000億元,占全國海洋經濟比重的15%;到2020年,全省海洋生產總值力爭突破1.2萬億元,海洋新興產業增加值占35%左右。
2. 浙江海洋經濟綜合開發取得階段性進展,已形成一定規模的海洋產業體系
2010年寧波—舟山港貨物吞吐量6.2億噸,躍居全球海港第一,集裝箱吞吐量達到1314萬標箱,躋身全球第六大集裝箱港;在海洋經濟核心層之海洋主要產業中,海水利用業、海洋運輸業、濱海旅游業、海洋漁業所占比重不斷上升,石化、鋼鐵、船舶修造等臨港產業和海洋旅游、海水淡化、海洋生物醫藥、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新興產業已成為經濟的新增長點。并在港航物流服務業、船舶工業、海水利用業等領域處于全國前列。而國務院批準的《規劃》又將浙江經濟發展的新目標框定:建設海洋經濟強省。
3. 海洋經濟結構有所變化,而第二產業依舊是發展海洋經濟的主力
浙江省海洋經濟第一產業漁業在海洋經濟結構調整中向縱深發展,所占比重下降。據研究統計,2011年寧波海洋經濟三大產業結構依次為6.3:66.6:27.1,第二產業依然是海洋經濟發展主力。其中捕撈生產穩中有升,水產品出口創匯繼續高增。從整個浙江省海洋經濟來看,二、三產業地位比較突出并增加值比重上升較快。而第二產業依舊是發展海洋經濟的主力。雖然浙江省海洋經濟雖得到較快的發展,但仍面臨著諸多問題:
1) 浙江海洋資源開發粗放、集約利用率不高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致使可開發利用的海域、岸線等資源急驟減少,可持續發展的壓力較大。[4]浙江海洋經濟產值增長主要停留于依托數量擴張、開發方式主要靠資源消耗。
2) 海洋科技人才缺乏,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尚不完善。從總體上看,我省海洋科技現狀和海洋經濟發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特別是作為海洋資源大省,海洋科研機構和海洋開發人才相對缺乏。海洋經濟增長方式過于粗放、產業結構善不完善,海洋科技創新能力不足。
四、日本發展海洋經濟對浙江的啟示
1. 浙江應當借鑒日本“依托大型港口,陸海聯動”的發展經驗。浙江省應該因地制宜,集中地方優勢,由產業集群發展到腹地集群。同時大量吸引民營資本進入大型海洋基礎設施領域,不斷拓寬海洋產業的多樣性和專業性,發展高附加值的海洋產業,實現海洋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轉變海洋經濟增長方式、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海洋經濟。
2. 浙江應當加強海洋生態建設,保證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避免曾經日本所經歷的過于急功近利的表現,以過度開發海洋資源、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為代價的粗放型經濟發展方式無益于海洋經濟的長足發展。我們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更應提高壞境保護意識,對于海洋資源應取之有度。要系統研究海洋生態保護的政策措施,建立海洋環境監測、觀測系統,嚴格控制排海污染物排放,加大污染源的源頭治理,減緩和遏制近岸海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勢頭,逐步改變污水超標排放、海水養殖區水體富營養化趨勢,加強海洋保護區管理。
3. 浙江應當借鑒日本從政策和法律上加以保障海洋經濟發展的成功經驗,實施人才培育、科學研究和基礎設施建設先導戰略。一是加快海洋科技人才培養,為海洋經濟發展提供人才保障;二是加強海洋科技研究,重點是海洋活性物質利用技術,海底油氣勘探開發技術,海洋觀測和監測技術,海水淡化和海水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深海資源研究與利用技術,海洋能源包括潮汐能、風能等的綜合利用技術等等;三是進一步加強海洋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港口、碼頭、儲運中轉倉庫、電力設施、旅游基礎設施等建設,為加快海洋經濟發展提供基礎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