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本文從國庫集中支付業務流程分析談起,立足銀行的角度分析了國庫直接辦理集中支付業務的優勢與不足,也對國庫如何開展直接辦理集中支付業務提出了一些個人看法和建議。
關鍵詞:國庫集中收付制度;銀行國庫;會計
1.引言
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是對財政資金實行集中收繳和支付的制度,由于其核心是通過國庫單一賬戶對現金進行集中管理,所以,這種制度一般又稱作國庫單一脹戶制度。在“十一五”末期,我國全面實行了以國庫單一賬戶為基礎、資金繳撥以財政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最重要的標志是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加強對財政資金的集中管理,實現集中收付,減少中間環節,提高財政資金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率。從源頭上解決了當前財政集中管理方式存在的問題。
從2004年起,隨著國庫信息化建設步伐的加快以及參加現代化支付系統后國庫資金匯劃渠道的暢通,一些地區的人民銀行從完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提高財政資金撥付效率的角度出發,在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過程中,對直接辦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的模式進行了大膽嘗試,并取得一定成效。
2.國庫集中支付的“利”
國庫直接辦理集中支付業務,能夠實現資金支付的規范、安全、便捷、高效。主要表現在:(1)預算單位用款方便,資金運行效率提高。通過改革,撥款層次多,用款時間更長的問題得到了較好的解決。預算單位1天內就可以辦結用款,時間縮短,極大得提高了工作效率。(2)財政支出監督得到加強,精細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通過改革有效遏制了滯留、擠占、挪用資金等現象。資金支付的透明度提高了,有助于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監督控制和威懾作用日益顯現。對部分單位的違規問題可實現及時發現、及時糾正。(3)增強資金調控能力。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后,預算已經安排但項目尚未啟動的資金,集中存放在國庫,便于統籌安排和調度庫款,為“集中財力辦大事”提供了可靠的資金保證,提高了資金調控能力。(4)促進預算單位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后,由于實行了用款計劃制度,預算單位按照預算和工作計劃,認真編報用款計劃,資金使用的計劃性、科學性和規范性得到加強。預算單位通過使用財政管理信息系統,在數據錄入、帳務處理、數據上報等方面更為便捷、便利,單位支出管理更加細致、財務管理水平明顯得到提高。
總之,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資金支付更加安全、透明,及時。財政部門有更大資金調控余地。隨著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不斷深入,改革所帶來的成效將不斷顯現。
3.國庫集中支付的“弊”
從銀行角度,(1)存在墊付財政資金的風險。代理銀行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對行內各營業網點的支付數據匯總,而易錯過與人民銀行國庫部門的資金清算時間;或代理銀行在規定時間外辦理了預算單位提取現金、特殊劃款等業務。這些都會造成代理銀行墊付財政資金,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挫傷商業銀行代理財政資金支付的積極性。(2)通過零余額賬戶實施現金管理存在隱患?!敦斦鴰旃芾碇贫雀母镌圏c資金支付管理辦法》規定,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可以提取現金。這在實際運作中便產生了兩個問題:1)對預算單位提取現金的數額和次數未作出具體規定,可能會導致大量現金通過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游離出來;2)對預算單位提取現金的用途和流向,難以實施有效監管。從動態監控情況看,現金管理的漏洞很大,隱藏著巨大的國庫資金風險。(3)零余額賬戶使用的規定不符合現行金融會計制度。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要求,零余額賬戶實行“先支后付”,即由代理銀行先墊付資金,每日營業終了前再根據當日資金支出情況匯總與人民銀行國庫單一賬戶進行資金清算,以保證該賬戶余額為零。這不符合現行金融會計制度中先收后支、不墊付款項的結算原則。同時,現代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制度也不允許各類存款賬戶透支記賬。(4)對零余額賬戶的管理不夠規范。由于《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和相關制度辦法未對零余額賬戶的性質、歸屬等作出明確規定,所以在實際運作中代理銀行便按照各自的理解或本系統的有關規定來設置零余額賬戶,使零余額賬戶在不同的代理銀行可能會分別開設在機關團體存款戶、專用存款戶和活期存款等會計科目下,不利于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對其實施統一管理監督。(5)銀行的代理成本過高。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后,財政資金支付清算及信息提供等大量工作必須由代理銀行承擔,代理銀行為承擔和維持該項業務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雖然商業銀行代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能夠吸引一些存款,但在目前經營效益不明顯的情況下,與投入的巨大費用差距太大,商業銀行的代理成本顯然過高。
4.對銀行開展國庫直接辦理業務的意見和建議
意見:針對商業銀行國庫集中支付代理業務而言,存在的問題較為突出,如:(1)目前現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法規比較零散,沒有形成統一的體系?代理銀行在辦理業務時,要依據的辦法規定太多,不利于經辦人員熟悉業務;(2)業務處理自動化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3)部分業務環節存在安全漏洞;(4)部分同城特約委托收款(代繳費等)業務無法正常進行。
建議:今后在完善商業銀行國庫集中支付代理業務方面,努力的方向有:(1)建立完善的國庫集中支付法律法規體系,方便銀行經辦人員辦理業務,提高國庫的法律地位;(2)加快財政、國庫、商業銀行橫向聯網的速度,推進業務處理自動化建設,提高信息反饋和對賬環節的電子化程度;(3)修訂有關業務制度,堵塞代理環節的漏洞,規范預算單位的支付行為,保障代理銀行的利益.以及完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變商業銀行代理支付為人民銀行國庫直接支付與清算;(4)多種途徑解決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問題,積極制定完善的系統國庫集中支付執行辦法,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加強財政收支管理,提高預算執行水平,加強收入繳庫和支出撥付的監督與管理,增強財政收支活動的透明度,減少資金撥付環節,使預算單位的用款更加及時便利。(5)建立健全的監督制約機制,深化會計集中核算改革成效,并軌運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與會計集中核算制度。創新和完善會計核算中心運行機制,充分發揮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和會計集中核算的各自優勢,利用財政管理信息系統網絡,實現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信息和會計核算信息的共享;等.
5.結語
總之,國庫授權集中支付制度正在改革過程中,通過大家共同努力,國庫授權集中支付工作會做的越來越好,爭取早日實現財政管理和財政資金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