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知識產權融資,作為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新型融資模式,尚處于起步階段,在具體實踐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本文通過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融資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一些具體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融資
一、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存在的問題
(一) 知識產權相關法律不夠完善
目前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尚不完善,存在知識產權的權屬爭議和權利的不穩定性。同時,由于我國知識產權登記制度原因,導致知識產權實際權利人的權益存在不確定性。另外,我國知識產權質押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僅僅有《擔保法》、《物權法》及三部主要知識產權分支部門法,而關于專利權質押、著作權中的財產權質押、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質押的具體操作規則,主要是一些部門規章或地方的管理辦法。這些管理辦法大都僅具有操作的程序性規定,對于知識產權質押如何進行法律保護則少有涉及。
(二) 知識產權價值難以評估
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是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關鍵環節,也是高度專業化的工作。知識產權作為一種無形資產,其價值評估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同評估方法或不同評估機構,其評估結果可能差異巨大。目前,我國雖然對無形資產評估制訂了總體標準,但操作性不強。對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商標和版權等各類知識產權沒有制訂獨立的操作規則,因此很難對這些資產進行準確的價值評估。此外,我國在知識產權評估方面,還存在著評估隊伍建設相對滯后、缺乏專門的評估機構等缺陷。
(三) 知識產權質押物變現困難
與不動產抵押相比,知識產權的價值體現在未來收益,表現為可收回金額。受到企業所處外部環境的制約和影響,其未來價值的實現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此外,國內知識產權質押意識還比較薄弱,知識產權轉讓市場不夠成熟,評估和轉讓程序復雜。同時,我國金融訴訟實踐存在審判難、執行難的問題,銀行在不動產質押糾紛中,往往都是“贏了官司輸了錢”。而知識產權融資質押標的物的權益關系更加復雜,難以確定,再加上知識產權交易市場狹窄,執行時間拖延而降低質押物價值的可能性就更大。
(四) 產權交易市場不夠成熟
產權交易是知識產權投資進入與退出機制的重要保證。產權交易市場的完善和發展,有利于知識產權的順利轉讓、許可和變現,也是知識產權質押業務順利開展的一個重要條件。但是目前,我國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尚不成熟,導致質物處置通道不暢,風險不能快速轉移或分散,將形成貸款的處置風險,直接導致信貸資產質量的快速惡化。
(五) 政府公共服務職能不夠完善
在影響知識產權融資業務的眾多因素中,政府公共服務職能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在實踐過程中,大多數政府更傾向于讓市場自由配置資源,對于剛剛起步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采取“旁觀”態度,讓其在市場經濟過程中自由發展。對于出現的問題不能及時有效地通過行政引導或規范予以解決。另外,政府部門缺乏經驗、缺乏行之有效的操作制度、行政效率低、缺乏探索精神,尤其是專業知識的欠缺也是妨礙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
二、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對策建議
(一)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相關法律法規
針對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實踐中有關許可使用權轉讓、擔保權益的實現等適用法律條文的遺漏和缺陷,立法機關應及時補充修訂。或制定一個專門的知識產權法典,把不同性質的問題納入到不同的版塊當中去。同時人民銀行、銀監會應會同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有關部門,制定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信貸指引、操作規則及實施細則。確定知識產權許可使用權質押登記的適當性、質押權益公示的構成、質押權益所覆蓋的具體資產、實際權利人的權益歸屬等問題,加強立法的銜接配套,增加可操作性。
(二)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制度
由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是一項專業技術性、綜合性非常強的工作,所以應該廣泛吸取在相關領域有杰出造詣的學者、實務工作者的意見。通過召集各領域的專家,構建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服務的專家庫,就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制定專門的操作流程和方法,并建立嚴格的評估人員責任制度,以合理高效地對所質押的項目做出準確及時的評估,使其盡快融入市場,轉化并發揮效用。另外,鑒于知識產權的經濟價值受市場影響較大,在評估過程中需要充分考慮商業風險,加強風險管理,在評估中防范質押風險,最大限度地保障質押權利人的利益。
(三)完善知識產權變現制度
在出質企業無法向銀行償還本金時,變現成為銀行所要面對的重要問題。針對知識產權變現能力較弱的特性,建議推動產權交易,增強知識產權的流動性,建立通暢的產權處置通道,簡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使作為質押物的知識產權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順利轉讓、許可、拍賣變現。同時,還應大力發展知識產權交易中介機構,充分利用網絡資源,完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為企業和銀行營造一個良好的網絡交易市場環境。
(四)完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
政府應充分發揮“制定政策、搭建平臺、營造環境”的職能,逐步建立全國統一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并逐步將其交易品種拓展到專利權、著作權等領域。借鑒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的模式,設計全國統一的知識產權質押登記系統。同時,加快發展知識產權交易中介機構,為知識產權與金融資本結合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務,注重市場宣傳,有效溝通買賣雙方,擴大信息范圍,實現全國聯網,并進行網上交易。
(五)完善政府配套服務支撐體系
一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及相關主管部門應精心組織由知識產權各領域的專家學者、各行業可商界代表、資產評估師、注冊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人員組成的評估小組,加強評估課題研究。規范知識產權評估的準則性文件,并制定具體細化的評估標準和方法。二是通過建立高效率的知識產權服務平臺,建立知識產權成果交易新機制,完善技術轉移所需的相應配套服務。三是設立統一的知識產權登記機關及規范的質押登記查詢系統,統一登記公示程序,合理制定收費標準。四是建立專門或專業的仲裁機構,以便解決相關當事方出現的糾紛,最大限度地保護相關各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