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企業高級財務管理職位中,CFO(首席財務官)、總會計師與財務總監這三種制度并存,經常有人混同對待,但實際上這三者不等同,它們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1、CFO(首席財務官)負責財務、會計、投資、融資、投資關系和法律等事務。公司的財務部門、會計部門、信息服務部門都歸CFO管理。CFO的重要職責就是通過資源配置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和長期發展,因此,CFO應該是企業戰略的管理者,代表出資方實施企業外部資本控制,并向股東和董事會負責。
2、財務總監是指由企業的所有者或全體所有者代表決定的,體現所有者意志的,全面負責對企業的財務、會計活動進行全面監督與管理的高級管理人員。在這個意義上,財務總監實質上是所有者委托的監督代表。在中國各級地方政府、國有控股公司執行財政部、監察部的《關于實行會計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見》后,財務總監也作為派出機構向下屬(下級)單位委派的履行管理、監督職能的會計人員的專門術語使用。我認為,從習慣和字面上解釋,財務總監的職能應更多地理解為監督、監察。這與國際通行的首席財務官的職能有很大的區別。
3、總會計師是總經理的理財助手、經營參謀,他由總經理提名,通過一定程序任命,與經營者利益完全一致。總會計師代表企業管理當局,是經理級財務管理人員,由總經理任命,對總經理負責。總會計師的職能是負責企業的日常管理,負責企業內部管理控制。總會計師側重于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在西方國家,“總會計師”更多地被稱為“主計長”、“會計長”、會計經理或會計負責人,這一職位的主要工作是主管企業會計工作,向財務總監匯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