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內部控制是萬萬不能的
建設與實施企業內控標準體系,是促進我國企業防范重大風險、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必然要求。伴隨著我國企業的迅猛發展,各種潛在的風險也日益顯現,類似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因內部控制缺失或失效引發的巨額資產損失、財務舞弊、會計造假、經營失敗、破產倒閉等案例時有發生。事實證明,在我國經濟快速增長的背景下,內部控制盡管不是萬能的,但沒有內部控制是萬萬不能的。只有建立和實施科學的內控體系,才能提升風險防范能力,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
同時,中國企業要貫徹實施“走出去”戰略,進入國際市場、參與國際競爭,也必須建立與實施嚴格的內部控制體系。面對國際市場日趨激烈的經濟競爭環境,我國企業要“走出去”,必須苦練內功、強化內控、防范風險,這樣才能立于不敗之地。可以說,企業內控標準體系的建立與實施,為我國企業“走出去”提供了“安全網”和“防火墻”。
積極搭建企業內控標準體系框架結構
基本規范在企業內控標準體系中處于最高層次,起統馭作用,描繪了企業建立與實施內控體系必須建立的框架結構,規定了內部控制的定義、目標、原則、要素等基本要求,是制定應用指引、評價指引、鑒證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依據。
基本規范共七章五十條,各章分別是:總則、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和附則。
(1)內部控制的目標。基本規范指出,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內部控制目標定位于五個方面,包括: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內部控制的目標定位,是在結合中國企業實際、比較其他國家和經濟體企業內控目標之后作出的科學選擇。
(2)內部控制的原則。基本規范確立了企業建立并實施內部控制的五項基本原則:一是全面性原則,要求內部控制應當貫穿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覆蓋企業及其所屬單位的各種業務和事項;二是重要性原則,要求內部控制應當重點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切實防范重大風險;三是制衡性原則,要求內部控制應當在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四是適應性原則,要求內部控制應當與企業經營規模、業務范圍、競爭狀況和風險水平等相適應,并隨著情況的變化加以調整;五是成本效益原則,要求內部控制應當權衡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3)內部控制的要素。基本規范確立了五要素的內控框架:
第一,內部環境,一般包括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內部審計、人力資源政策、企業文化等,這是企業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基礎,表明企業實施內部控制,應先從治理結構等入手。現代企業如果沒有良好的治理結構,內部控制就會形同虛設。
第二,風險評估,是指企業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的過程,這是企業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環節。
第三,控制活動,是指企業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采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這是企業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
第四,信息與溝通,是指企業應及時、準確地收集、傳遞與內部控制相關的信息,確保信息在企業內部、企業與外部之間進行有效溝通,這是企業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條件。
第五,內部監督,是指企業應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現內部控制缺陷,應當及時加以改進,這是企業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保證。
應用指引在內控體系中居于主體地位,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一是針對企業主要業務與事項的應用指引。目前印發的征求意見稿,基本涵蓋了資金管理、采購、銷售、固定資產、存貨、工程項目、無形資產、投資、籌資、預算、成本費用、擔保、合同協議、業務外包、對子公司的控制、財務報告編制與披露、人力資源政策、信息系統控制、衍生工具、企業并購和關聯交易等,這些都是企業最為常見、帶有普遍性、迫切需要加強風險控制的業務環節和領域。隨著征求意見的逐步深入,在具體項目構成上可能會作必要調整。
二是針對特殊企業或者行業的應用指引。比如,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期貨公司等金融類企業,由于其經營業務特殊,涉及金融風險,與經濟發展和金融安全關系重大,在內部控制方面,除遵循一般內部控制要求外,有必要規定特殊應用指引,構成應用指引的組成部分。
這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其定位不僅是財務報告的可靠性,還定位于企業經營風險控制,范圍比美國薩班斯法案更廣泛。
評價指引是為企業管理層對本企業進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提供的指引和要求,包括評價內容和標準、評價程序和方法、評價報告的出具和披露等。基本規范規定,企業應當結合內部監督情況,定期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出具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方式、范圍、程序和頻率,由企業根據經營業務調整、經營環境變化、業務發展狀況、實際風險水平等自行確定,但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鑒證指引是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內部控制審計業務的執業準則。基本規范要求,接受委托從事內部控制鑒證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根據基本規范及其配套辦法和相關執業準則,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鑒證,出具鑒證報告。負責內部控制咨詢的中介機構,不得同時為同一企業提供內部控制鑒證服務。需要強調的是,我國企業內部控制鑒證指引,不同于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管委員會(PCAOB)公布的第五號審計準則。美國內控審計的定位仍在于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就我國企業而言,這種定位失去了建立與實施內控體系的本質意義。內控審計的目標,應當與內部控制的目標一致,財務報告真實性只是內控審計的目標之一,而切實防范重大風險、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才是內控審計的根本出發點。
盡管已發布基本規范,并將制定發布系列應用指引,但我國內控標準體系總體而言仍屬于框架性質。在具體實施中,企業的情況千差萬別,各種因素十分復雜,各企業還必須根據基本規范和應用指引,結合企業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