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于進行軍品生產的企業單位來說,不執行《軍工科研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而是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與《企業會計準則》。因此,新的企業會計準則與原有企業會計準則的不同,勢必影響到企業的核算,并進而影響到軍品成本構成的結構。具體來說,影響軍品成本構成的新準則主要有《職工薪酬》、《借款費用》和《存貨》等三個準則。
一、《職工薪酬》準則對軍品成本構成的影響
1、準則的新規定
職工薪酬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職工福利費、各類社會平安費用、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未參加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退休金和醫療費用以及辭退福利、帶薪休假等其他與薪酬相關的支出。但此準則不涉及對于以股份為基礎的薪酬和企業年金的規范。 新頒布的職工薪酬》準則的制定旨在規范企業為獲取職工提供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的會計處理和信息披露。
既有傳統意義上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可以看出此準則所規范的職工薪酬較以往相比內涵大為增加。也包括以往包含在福利費和期間費用中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各類社會安全(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平安等)更是增加了諸如解雇福利、帶薪休假等新增的職工薪酬形式,以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變化。 此準則統一了各類職工薪酬的會計處理原則:職工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確認為負債,而從會計核算來看。根據受益對象計入資產利息或當期費用。應由生產產品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存貨本錢;應由在建工程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本錢;應由產品和在建工程負擔以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費用。而以往則是除了工資津貼和福利費按受益對象計入資產、利息或當期費用外,其他職工薪酬則全部計入當期費用。
2、準則統一了關于職工薪酬的披露原則,信息披露方面。首次明確規范了披露的范圍和內容,即因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各類社會平安福利費、住房公積金、支付因解除勞動關系所給予的彌補以及其他職工薪酬等項目的金額。同時規范了對于因接受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彌補計劃建議的職工數量不確定而產生的或有負債,應根據《或有事項》準則規定進行披露。
二、《借款費用》和《存貨》準則對軍品成本構成的影響
1、準則的新規定
修訂后的《借款費用》準則與原準則的差異,主要在于:一是擴大了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資產范圍,原準則僅為固定資產,新準則包括固定資產和需要相當長時間才能達到可銷售狀態的存貨以及投資性房地產等。二是擴大了可予資本化的借款范圍,原準則僅為專門借款,新準則包括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由于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范圍將擴大到某些存貨項目,如需要相當長時間才能夠達到可銷售狀態的存貨。
對應資本化計入存貨的會計分錄,準則規定如下:
借:生產成本
貸:銀行存款(輔助費用)
預提費用(一般借款利息)長期借款(專門借款利息、外匯借款利息及匯兌差額)應付債券(應付債券利息及溢價折價的攤銷)
在存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借:存貨
貸:生產成本
2、對軍品成本構成的影響
將使軍品生產企業的產品利息結構呈現出制造成本比重大幅提高(因社保基金和公積金等數額巨大)期間費用的比重顯著下降,上述幾個準則的綜合影響下。增加了利息歸集的相關性。但企業新會計準則在企業實施的同時,各事業單位實行的仍是軍工科研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其生產的產品利息結構沒有變化。這樣一來,就導致企、事業的各項費用歸集口徑不一致,計算出的利息結構和各項費用率也缺乏橫向的可比性,進行利息分析時,需要按同一口徑進行相應調整。 除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費用符合條件的可以資本化外,原會計準則規定下。其他借款費用均要計入當期財務費用。所以,軍品生產企業為保證及時交付產品的情況下,未簽訂產品銷售合同、未收到預付款時,需要借入資金進行原材料、元器件、外購外協件的提前推銷,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只能計入財務費用。 上述這些借款費用在生產利息中核算,新會計準則規定下。資本化進入存貨成本,增加了軍品利息中直接材料的金額,減少了財務費用的金額,從軍品小時費用率來看,則是降低了財務費用小時費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