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與深入,事業單位的改革也在緊鑼密鼓的進行中,其定位與職能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實現其職能的內外環境也發生了重大變化。但事業單位內部的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改革卻相對滯后,使得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存在諸多問題。本文將對事業單位改革進程中存在的相關財務管理問題進行分析,并就此提出相關的完善建議。
一、引言
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不斷深入,使得部分事業單位完全推向市場,部分事業單位由國家賦予了一定的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職能。政府新公共財政體系框架的建立,政府經濟職能的“市場化”傾向加強,作為完善政府職能的輔助部門——事業單位的內外環境發生了顯著變化,它正從單純的“公益性”向“綜合性”逐漸改變,其市場性也得到進一步加強,其服務對象、服務方法以及取得資金的來源等,與以往相比都發生了較大的改變。2006年新《企業會計準則》的頒布進一步完善了與我國國情相適應并與國際慣例相協調的企業會計法規體系。而我國的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仍然沿用的是上世紀90年代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務管理滯后且明顯帶有計劃經濟體制的遺留痕跡。財務管理相對單調與簡單的常規做法與其實際發展的復雜性之間產生了較大的矛盾,造成了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方面的種種問題。
二、事業單位改革進程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事業單位資金來源多渠道,財務管理難度加大。
完全推向市場的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已經脫離了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范疇。而尚未被推向市場的事業單位,仍保留計劃經濟時期的痕跡。即,財政低層次的保障,允許事業單位開展一些收費或者經營服務,甚至有些事業單位成立下屬企業進行經營,以彌補經費的不足。這樣使得事業單位的資金來源更加廣泛,財政撥入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多渠道,使得資金管理難度越來越大。
2.國家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實行的是預算績效考核,強調的是預算管理,從而使得資金使用效益低下。
在計劃經濟下,我國的財政是一種大包大攬的財政,政府統攬一切,財政通過直接分配來實現政府目標。事業單位對于資金的來源與使用缺乏足夠的自主決策權,它只是政府目標的執行工具,無需對資金使用產生的效益負責,財務管理相對簡單,主要就是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和預算監督。
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事業單位作為獨立的法人,擁有更多的資金來源渠道、經營收入和有權進行相應的投資,無疑也會參與到市場競爭的過程中,使得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不再局限于預算管理。但是,現行的財務管理體制圍繞的仍然是預算資金的使用,一方面給事業單位開了創收的口子,另一方面又不能真正按照企業模式運作,迫使各事業單位更加注重的是預算執行,而非經濟效益,很少考慮行政成本,成本核算粗放,也使其很少進行相關的財務決策,導致資金效益顯然低下。
3.財政收支兩條線的改革力度不夠。
事業單位收支兩條線是改革的必然要求。財政體制改革提出事業單位實行收支兩條線,部分事業單位由于在稅收和非稅收入定位不明確,仍有一些單位出現自收自支的現象,事業單位的部分資金尤其是經營性收入游離于財政監管之外,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尚待進一步完善。
4.資金來源多渠道,綜合預算編制不完善。
由于預算編制是從基層由下而上進行編制,編制上的不科學性使得一些事業單位人為地將有些經營性資金不納入預算管理,游離預算管理之外從而可能引發小金庫。
5.事業單位人員經費、部分業務運行。
經費不足,造成資金使用上的不規范。
在我國部分事業單位國家只從政策上給予保障,財政預算經費如人員經費、部分業務項目經費等是嚴重不足的,從預算的角度上看,得先保證人員經費的支出,經費的不足,導致資金的濫用,有些單位因沒有或者經營性收入不足,從維護穩定的角度出發,用項目經費、基本建設經費發放人員津補貼。
6.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
由于事業單位未對國有資產進行經營性和非經營性的有效劃分,事業單位的經營創收正是利用了這部分資源進行科技服務,創造了一定的財富,彌補事業經費的不足。從國有資產的構成來看是不均衡的,資產的購置者、使用和維護者不一致,勢必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對單位資產的運作以及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缺乏有效的監督,同時也造成成本費用支出的不合理。
7.財務人員的財務管理意識薄弱、財務崗位權責弱化。
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職能實現工具弱化了事業單位財務人員的主動財務管理意識,再加上財務人員素質的參差不齊,讓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低下,從而使得本應發揮財務控制和監督職能的財務機構基本上作為一個會計核算單位或報賬機構存在。其主要表現有:①財務人員沒有參加重大經濟決策的過程;②財務控制流于形式,如一些財務人員僅僅從會計的角度對發票、報銷單等資金劃撥手續進行審批,而沒有按照相關合同或文件對支出金額的正確性、合理性進行核對;③財務人員沒有對會計信息進行相關的整理、提煉和加工,有些單位甚至全年都沒有編制過基本的財務報表,其直接后果就是既不能為相關的經濟決策提供有用信息,又沒有及時掌握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