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供電企業內部控制現存的主要問題
1.缺乏良好的內部控制外部環境
現今許多供電企業領導對內部控制不夠重視,認識也十分有限,對日常的內部控制工作也僅僅是為了完成有關上級部門的考核而開展的,從而在制定內部控制制度和完善相關獎懲規則時的積極性有限,導致相當數量的企業并沒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而有些單位即使表面上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但內部控制制度完全形同虛設,這就導致了部分供電企業的管理混亂,不能嚴格按章程辦事,內部控制不能發揮其原本的功用。
2.缺乏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
當前,相當一部分基層供電企業把電力營銷和安全生產等環節當作企業運行的重心,很多基層供電企業仍然存在嚴重的重經營、輕管理思想,從而疏忽了對內部控制體系的建設。基層供電企業目前還沒有將COS0報告等權威機構發布的內部控制標準體系當作自身建立內控制度的標準,他們對內控體系的建立、實施、檢查和評價都沒有一個統一的指導依據。此外,部分供電企業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流于形式,在執行的過程中力度遠遠達不到標準,甚至有些企業僅僅是為了應付上級部門的審計和檢查才建立了一些內部控制條例,這大大損害了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應有嚴肅性。
3.會計機構缺乏獨立性,內部會計控制執行不力
會計機構在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的設計和執行方面起到的作用十分重要。由于會計機構對自家企業的會計流程、公司經營性質、企業運營方式等都非常熟悉,通常由企業會計部門來設計本企業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因此會計機構的獨立性會直接影響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系統的性能發揮。
4.缺乏有效的內部和外部監督機制
有效的內審是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執行的強有力的保證,而目前許多基層供電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職能弱化嚴重,有些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甚至還沒有建立起來,有些即使建立了也存在著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缺乏,不能有效監督內部控制運行。審計方法也不能及時更新,能夠審計的項目也極其有限。由于內審部門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的審計力度遠遠不夠,使得內部控制的職能不能有效落實。
另外,由于電力企業的特殊性,一些現行法規對其并不具有針對性,所以現行的很多內部控制的規章和法規,并不能有效監管供電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
二、供電企業內部控制的改進措施
1.全面加強企業職工對內部控制的認識
一個較為完整循環過程的財務管理是企業經營中的最主要環節,而內部控制卻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那么,不論這個企業是什么樣的經營模式什么樣的運營性質,都必須具備制度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供電企業也是如此。所以,基層供電企業可以嘗試成立以法人為主導的經濟責任制,加強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協調和組織領導,使得內部會計控制完全遵循制度規范,不受領導意志而左右。加強領導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認識后,供電企業還應該采取措施,全面加強企業基層職工的認識,使得內部控制制度規章化深入人心,變成企業員工都習慣遵守的行為方式。
2.加強內部財務風險控制管理
供電企業在實施內部控制的過程中,不僅要控制其制度風險,更要想方設法控制其資金風險、經營風險以及投融資風險。供電企業獨有的網點分散、資金密集、不易控制、流動性強的特點,使得要規避資金風險,就應該以資金管理為中心,實行資金集中管理,嚴格執行資金的收和支兩條線運行,這樣才能有效減少資金分散和沉淀;必要時加強銀企合作,規范管理銀行賬戶,充分利用先進金融手段的如網上銀行等,這樣才能有效防范金融風險,保證資金的安全。由于供電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比較大,投資回報率較低,利息負擔卻較重,為合理規避投資風險就應該建立科學高效的投資融資決策方案,合理運用科學決策方法,有效降低融資成本,適當提高投資效益;嚴格監控工程造價和投資立項、執行與監控程序,提高投資收益率,降低投資風險。
3.充分發揮內審部門的作用,強化內控監督
有效執行內部審計功能是對內部控制最有效的監管方法,它作為一種監督評價活動存在于供電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中,目的在于提高管理層識別、評價內部會計控制和其它管理控制時的執行力和效率,直接對供電企業的管理層負責。在某種程度上,內部審計可以理解為內部控制的再控制,但由于內部審計部門應該是獨立性較強的第三方,使得它不同于一般的內部審核。因此,確保其內部控制監督機構的獨立性在完善企業內部控制監督時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且應該要不斷提升監管機構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確保獨立公正地執行內部審計,為促進單位內控建設發揮出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