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在發布的“2010年會計管理工作要點”中第三條中指出:“研究制定全國統一的產品成本核算制度,強化企業成本管理,為應對我國企業境外反傾銷調查、實現‘走出去’戰略做出貢獻。”為此,財政部于今年年初發布《關于調研報送企業產品成本核算與成本管理有關情況的通知》(財會便[2010]11號)。通知指出,根據2010年會計管理工作計劃,財政部擬在總結現行做法的基礎上,制定全國統一的《產品成本核算制度》。通知要求各地結合調研提綱組織本地區相關企業召開座談會或開展實地調研,盡快形成書面材料,于2010年5月20日前報送財政部。同時,歡迎社會各方面關注此項工作,積極參與全國統一的產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制定,并提供寶貴意見。該通知所下發的“企業產品成本核算與成本管理調研提綱”內容如下:
一、關于產品成本核算情況
(一)企業遵循何種制度或辦法進行產品成本核算?所遵循的制度或辦法在實際執行中存在哪些問題?簡要說明制定全國統一的產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必要性。
(二)企業執行會計準則后,產品成本的構成要素及其比重發生了哪些變化?是否按照準則規定的職工薪酬范圍納入成本?人工成本占產品成本的比重,與原規定相比變動幅度如何?
(三)企業產品成本核算采用的品種法、分步法和分批法等傳統方法,現行做法如何?有無創新的成本核算方法?
(四)企業如何劃分產品成本與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期間費用之間界限?簡述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的分配方法。
(五)企業編制哪些成本報表?在統一的產品成本核算制度中,是否應對成本報表作出規定或怎樣作出規定?
二、關于產品成本管理情況
(一)產品成本計劃是如何制定的?計劃執行過程中發生調整的情形有哪些?簡述產品成本計劃與財務計劃或企業預算管理的關系。
(二)企業是如何進行產品成本分析的?產品成本分析主要包括哪些方法?
(三)產品成本計劃執行情況是如何進行考核的?采用哪些主要考核指標?企業是否建立成本責任中心?成本責任中心的效果如何?
(四)統一的產品成本核算制度,是否需要對成本計劃、考核與分析作出規定?應當怎樣作出規定?
三、關于產品成本與產品定價情況
(一)企業產品定價是否以成本為基礎?除成本外還考慮哪些因素?
(二)企業執行會計準則后,產品成本的構成及其所占比重的重大變化對產品定價產生了哪些影響?
(三)全國統一的產品成本核算制度是否應當考慮產品定價因素?
四、關于產品成本與信息化
(一)企業如何采用信息系統對產品成本進行核算、考核、分析等工作?
(二)信息系統對產品成本核算、考核與分析提出了哪些特殊要求?
(三)在企業信息化情況下,應當如何制定全國統一的產品成本核算制度?
五、其他有關產品成本問題
(一)企業的停工損失和廢品損失是如何處理的?
(二)生產周期長的產品或施工項目的成本核算狀況如何?
(三)化工行業的聯產品成本是如何確定的?
(四)季節性生產企業的產品成本核算、分析和考核有哪些特點?
(五)不具備有形產品或項目的行業,是否應納入全國統一的產品成本核算制度的范圍?
“一石激起千層浪”,通知下發后,全國各地理論界與實務界均展開了熱烈的的討論。看似一份普通的通知,卻在悄然醞釀一場有關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的改革。幾乎大多數企業都認為成本核算制度是企業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耗費按照一定的對象進行分配和歸集,以計算總成本和單位成本。成本核算的準確與否,將直接影響企業的成本預測、計劃、分析、考核和改進等控制工作,同時也對企業的成本決策和經營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對目前普遍存在的淡化成本管理的現狀表示擔憂,目前的企業同行業成本核算方法不統一,特別是用留與不留在產品調節、掩蓋企業生產量、按銷售量來作成本等情況到了應該改一改的時候,認為財政部的“應對我國企業境外反傾銷調查、實現‘走出去’戰略做出貢獻”這句話說到點子上了,尤其是我國大多數會計人員實務水平有限,急需有一套統一的產品核算制度以便據以開展成本核算工作。但都表達了統一難度不小的觀點,有認為可進行原則性規定;也有認為按行業或類型統一成本核算制度較合適;也有人認為成本開支范圍、費用歸集的標準能統一,但在產品間費用分配、不同產品的費用分攤標準等沒法統一。當然也有人反對成本核算制度進行統一,感覺就象又回到了計劃經濟年代的的管理模式。根據報道(中國會計報),今年初,來自全國11家大中型礦山企業的17位財務負責人聚首北京,共商冶金礦山企業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的計提、使用和管理。河北鋼鐵集團胡先生在接受《中國會計報》記者采訪時頗為無奈:“由于沒有專門針對冶金礦山行業的成本核算制度,我們一方面參照工業企業的辦法來核算成本,另一方面套用國家的一些財稅政策,這也是不規范的。”由于冶金礦山行業沒有統一的成本核算依據,各企業在核算成本時口徑不一。以鐵礦石為例,有的報價400元/噸,有的500元/噸,企業產品在市場競爭中沒有可比性。財稅部門統計的數據不實,對準確制定政策也會帶來不利影響。成本核算如果不準,還將直接導致預算和決算之間的脫節。以房地產作為主業之一的天洋控股有限公司韓先生更直言道:“我幾乎翻遍了所有的相關書籍,都沒有找到針對房地產行業的成本核算制度。”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楊先生說,公司采用的是以品種法為基礎的實際成本核算辦法,成本核算過程中各個部門之間的銜接配合有時候不到位,容易產生脫節現象。此外,由于成本核算采用的是實際成本法,在公司為各制造部門制定考核標準時,固定成本、材料價格成本的變化等客觀因素對成本的影響很大,使得計劃、考核制定標準的準確性差,考核結果則因數據測算不準而容易失常。中國人民大學林教授介紹說,目前企業遵循的產品成本核算制度散落在各個條例和辦法中,并沒有可以參照執行的統一的制度,而新會計準則對成本核算為數不多的規定也只限于存貨中。根據新會計準則規定,存貨成本包括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這樣的規定,用于企業產品成本的核算顯然是不夠的。相對于冶金礦山、制造業、房地產等行業,IT行業則因其將無形的智慧轉化成有形的資產而更具特殊性。華東理工大學胡先生說:“IT產品分為軟件和硬件,以軟件外包為例,如果有一套統一的成本核算制度,那么,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競爭時就可以明確地將研發投入、固定資產、管理成本等成本構成要素一一作出說明,做到有理有據。”從這些非常有代表性的話語中,可以看出實務界對新的產品成本核算制度都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渴望能制定出一套兼具完整性、規范性并具有可操作性的產品成本核算制度,希望我國的產品成本核算制度不僅要能對制造過程中發生的成本予以及時、準確和完整的反映,同時也與企業的內部控制結合起來,既能滿足對成本的核算,又能滿足對成本的控制,還要注意考慮管理成本與實際效益的平衡關系!
關于企業產品成本核算的制度,可以追溯到上世紀80年代的《會計法》、《國營企業成本管理條例》、《國營企業會計制度》。為了與之配合,《國營工業企業成本核算辦法》于1986年出臺,其對企業成本核算的具體方法和程序作了明確的規定。這些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使我國成本管理工作走上了規范化和制度化的道路,對開創我國成本管理的新局面產生了極大的推動作用。財政部1986年頒發的“國營工業企業成本核算辦法”就成本核算的任務和要求、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生產費用的匯集和分配、在產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產品的銷售成本、成本核算的組織六方面內容進行了規定。其中,關于國營工業企業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務是:“執行國家有關成本開支范圍、費用開支標準和企業成本計劃,核算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計算產品的生產成本和銷售成本,提拱成本報告和有關資料,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企業必須按月計算產品生產成本,月度為每月一日至當月月末。”“企業應當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計算成本。”“企業成本核算必須劃清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在產品成本與產成品成本的界限,可比產品成本與不可比產品成本的界限。”等等。從此以后,全國各部門、不同企業均根據財政部頒發的《國營企業成本管理條例》、《國營工業、交通運輸企業成本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國營工業企業成本核算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行業或本企業的生產特點和企業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業或本企業的成本核算制度,借以貫徹落實經濟責任制、統一成本核算口徑、提高成本核算質量、開展成本分析和同行業的對比,如,輕工業部頒發的“全國陶瓷工業企業統一成本核算規程”(輕財字[1988]23號)、化工部頒發的“電石成本核算規程”(87化財字第201號),等。“湖南中煙集團實施煙草工業企業統一會計核算軟件,為對全國煙草工業企業全面實施統一會計核算軟件起到示范作用。2006年2月,湖南中煙首先完成各種原輔料的名稱和代碼統一工作,財務業務一體化,制訂統一產品成本的核算方案。根據卷煙生產組織和工藝情況,確定了制絲、卷包、濾嘴棒、膨化煙絲、自制薄片、燃料動力等7個成本中心,統一了所有成本要素口徑,對主要材料和制造費用的消耗均采取列舉法進行統一核算。各部門、各企業自行制定的成本核算制度則對本行業、本企業的原料及主要材料、燃料及動力的計算、產品成本計算方法、中間產品成本計算等內容詳細規定,如“全國陶瓷工業企業統一成本核算規程”對 “逐步結轉分步法”、“平行結轉分步法”、“平行結轉定額差異法”等計算方法作了詳細規定,其中,逐步結轉分步法規定了各生產步驟的產品成本計算,“可按品種或批量進行核算,有條件的企業,也可在步驟內再劃分為幾個小步驟。采用分步法各步驟的產品向下一步驟結轉時,可采用分項結轉與綜合結轉的方法,但是,采用“綜合結轉”半成品成本時,最后需要對半成品成本進行還原。”“全國陶瓷工業企業統一成本核算規程”還將財政部頒發的《國營企業成本管理條例》管理內容揉進該制度,使得該制度范圍遠超過核算內容。這些部門、企業通過制定成本核算制度,健全成本管理體系、完善成本管理制度、細化成本管理內容、強化成本控制措施,將生產成本的分析、預測和生產成本的預算管理納入各企業、各業務部門的主要職責范圍,對主要產品和重點生產項目實施目標成本管理。這些制度均嚴格要求按照會計制度、成本核算制度進行成本費用的歸集、分配與核算,力求使每一項成本費用都處于受控狀態,確保成本核算及時準確,真實反映每一項產品和生產(作業)項目的物資消耗及成本費用的真實水平,在保證產品質量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消耗、壓縮生產費用,提高人力物力資源的利用效率,把降低單位成本等考核指標列入各業務部門及各崗位主要職責。這些都對企業加強成本管理、提高經濟效益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如,材料控制實行限額發料制度,并通過分批核算法或定額核算法對原材料在生產使用中的數量差異進行控制;工資控制采用勞動定額、出勤率和非生產工時損失的控制,以及制定編制定員、落實工資基金指標的方法來進行;費用控制實行費用指標分解到責任單位,并通過費用限額手冊和廠幣等方法對各責單位費用支出進行反映和控制;成本計算的定額比例法,簡化了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的成本分配問題;平行結轉分步法,克服了在采用逐步結轉分步法時,下一步驟的產品成本只有在上一步驟的產品成本計算完畢后才能計算出來,而且本步聚的產品成本水平,還受到上一步驟成本水平影響的缺陷,既加速了成本計算,又便于對各步聚成本升降的分析和考核;推行了成本計算定額法,初步解決了成本的日常控制問題,并有利于產品成本的定期分析,做到了成本核算同成本控制、成本分析有機的結合;成本分析方面,從單純的本期實際與計劃、本期與上期相比,發展到同行業成本指標的對比分析;成本管理民主化,成本指標歸口分級管理,將成本目標逐級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單位、班組和個人,作為各責任單位的成本控制標準,以保證成本指標的切實貫徹;等。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傳統成本管理方法在諸多方面面臨著更大的挑戰。主要表現在管理領域上,只限于對產品生產過程的成本進行計劃、核算和分析,沒有拓展到技術領域和流通領域;在管理體系上,偏重于事后管理,忽視了事前的預測和決策,難以充分發揮成本管理的預防性作用;在成本責任方面,沒有形成一套責任預算、責任核算和責任分析的管理體系,沒有與廠內經濟責任制度密切結合。目前,我國一些企業在開展成本目標管理時,實行全過程、全部門、全員成本目標管理;把目標成本作為價值工程的奮斗目標,把價值工程作為實現目標成本的手段,從而使成本目標管理不斷向廣度和深度發展,克服過去那種成本管理只限于生產領域,對產品設計成本沒有進行控制的局限性。但是傳統產品成本核算的改革顯然落后于這部分企業的快速發展,這主要受制于我國的普遍財務人員業務水平不高、信息化普及程度不高等國情。財政部2007正式實施新會計準則,但又不得不頒發新會計科目及其帳務處理指南。我國以前的會計制度主要是以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形式加以規定的,其中涵蓋了會計確認和計量的內容,將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融為一體。新會計準則改變了這種傳統的做法,明確了會計確認、計量報告構成會計準則體系的正文,從而實現了國際趨同;同時根據會計準則規定了156個會計科目及其主要帳務處理,作為準則應用指南的附錄。國際會計準則不涉及會計記錄,主要是規范會計確認、計量、報告,會計科目由企業自行設計并進行賬務處理。我國目前乃至相當長的時期內,還不能缺少對會計記錄的規范,這樣的設計和安排,能夠使會計準則更具有操作性,便于會計準則體系全面地貫徹實施。新會計準則一級科目成本類設置“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勞務成本”、“研發支出”等科目,損益類設置“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期間費用。在“生產成本”科目下按“基本生產成本”、“ 輔助生產成本”設置二級科目,再按車間(或產品、項目)設置三級科目;或先按車間(或產品、項目)設二級科目。在“制造費用”科目下按車間設二級科目,再按費用項目設置三級科目;或先按費用項目設二級科目,再按車間(部門)設三級科目。這種按部門對成本費用進行歸集的核算方法掩蓋了企業的真實活動,企業的產供銷活動及其發生的物流費用大多是跨部門發生的,而會計核算人為劃分成本的各項活動之間的聯系,常常使成本管理只局限于部門這個層次,而成本混同計算的結果,又導致有關管理會計、成本管理的物流成本數據需從相關會計科目中剝離歸納,這個過程復雜且數據的時效滯后,因此很難對企業發生的全程物流成本做出準確、全面的計算與分析。當代產業技術革命飛速發展,許多概念均已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過去工業企業內部的主要物流活動,如倉儲和運輸等,一直被作為銷售和生產活動的附屬業務,而現在其地位在許多跨國企業已經成為首選考慮問題,而我國的新會計科目仍未單獨列出,其核算散落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以及產品的制造成本中,從而對倉儲、運輸等物流成本難以進行匯總計算。另外,企業現行的會計核算制度中,間接費用普遍采用與產量關聯的分攤基礎——直接工時、機器小時等,這種分配方法只是把物流成本按數量基礎平均分配給各產品,沒有把各產品物流活動的差異考慮在內,由此導致傳統方法提供的物流成本信息失真,許多物流活動產生的費用處于失控狀態,相同行業或類似的企業之間的真實成本水平無法比較,無法正確評估企業的經營績效。最后說說成本核算的計算機軟件應用,我國幅員遼闊,地域廣大,沿海省市和大部分大中型企業均使用了“用友”、“金蝶”等財務軟件、供銷存軟件,而西北西南地區及部分小型企業尚未使用軟件進行核算,而這些軟件的開發由于歷史的原因,在模塊設置、輔助核算、單證格式、流程安排等均沿用我國的會計習慣,與目前國際流行的ABC核算方法、全程物流核算方法等尚有一段距離,尚沒有權威性的、規范化的成本核算軟件應用的統一程序、方法。另外,目前大部分企業由于避稅等需要,其財務的帳務核算軟件與業務的“供銷存”軟件并未完全、實時、全天候接口,數據共享,因此,造成所謂“信息孤島”,各自為政,財務部門的成本核算內容往往失真。
綜上所述,如何在不改變現行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的情況下,又能與國際接軌、趨同;如何從東南沿海發達城市的先進水平出發,又能照顧到西北西南不發達地區的實際情況;如何制定一套全國統一的企業成本核算制度,又能考慮到各行業及特殊企業的實際情況;如何將ABC成本核算法等先進方法引入到新成本核算制度,又能繼續發揚光大傳統成本核算方法;如何適應信息化管理需要而制訂一套統一制度,又兼顧手工記帳的實際情況;等等,這些都是很實際的情況,又是非常難于平衡的問題。只能有所側重!筆者認為,統一的成本核算制度的出臺勢在必行!而且必須兼顧國情,因為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地區發展不平衡,在弱化了多年成本管理的情況下,為了盡快與國際接軌、趨同,在不改變現行新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的前提下(因為新會計準則頒布不久,我們經不起再折騰!),結合傳統成本核算方法,制定一套全國(或分行業)的、統一的企業成本核算制度。在這套制度中應考慮適應信息化管理需要的內容或專門章節,其次,還要考慮全部門、全員成本管理的應用,要使成本核算計算出的成本,不但得到財務部門的評價和時間的驗證,還需要生產、技術等部門的評價。至于成本會計理論的突破,目前暫時先不要局限在成本會計理論的框框里面,畢竟1986年制定的《國營工業企業成本核算辦法》距今已二十五年了!實務界兩眼望穿的盼望一套新的成本核算制度盡早出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