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縣人事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實際情況,現將2004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組織管理機構
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組織管理機構為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第一評審委員會(簡稱省高評委會,下同)。省高評委會辦公室設在廣東省財政廳會計處(地址:廣州市北京路376號,郵編:510030,聯系電話:020-83170315,83170540)。
二、申報評審時間
(一)2004年度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第一評審委員會受理申報評審材料的時間為2004年8月15日至2004年9月15日。凡符合申報評審條件并且需要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有關申報評審材料報送省高評委會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省高評委會評審時間為2004年10月至12月。
三、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
評定標準:高級會計師必須系統掌握財會專業理論知識,熟悉相關專業知識,了解國內外最新財會理論動態,熟悉有關法律法規,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有制訂行業財會制度,主持一個地區、一個行業或部門或一個大中型企業或事業單位財會工作,解決財會工作中復雜疑難問題的經歷和能力;有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精通業務,對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或財務會計管理提出建設性意見,并取得顯著的成績;有較強的財會科研能力,公開發表、出版有較高水平的論文、著作;能培養財會專業人才和指導會計師工作;熟悉運用外語獲取信息和進行學術交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我省從事財務會計工作的在職在崗財會專業人員。
(二)思想政治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各項法律、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模范地執行《會計法》,廉潔奉公,忠于職守,嚴格執行財政、財會制度,遵守財經紀律,竭誠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任現職期間,考核稱職以上。
任現職期間,出現如下情況之一,在規定年限上延遲申報:
1、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單位通報批評者,延遲1年申報。
2、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申報。
3、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者,延遲3年申報。
(三)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會計學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從事財會專業技術工作。
2、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財會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
(四)外語條件
1、申報評審高級會計師資格,必須按照國家人事部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適用范圍的規定,報名參加相應等級的考試(政策規定可免考的除外)。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1997年及以后人事部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
(2)取得2001年廣東省職稱外語考試合格成績單;
(3)1955年(含1955年)以前出生的,以及1977年恢復高考進入大、中專院校學習且畢業的人員,職稱外語考試成績僅作參考;
(4)1956年至1959年出生的,以及在縣以下基層單位(含行政區轄下的鄉鎮單位)工作的人員,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達到40分以上。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外語:
(1)獲得博士學位;
(2)任現職期間公派出國留學或工作,出國前通過國家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并在國外學習或工作1年以上;
(3)轉換系列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與轉崗前同檔次專業技術資格,現資格是通過評審或認定取得的。
3、通過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協會組織的BFT(A)級考試,取得BFT(A)級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可申報評審高級會計師資格。
4、行政區劃變動地區(縣轉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凡變動前報名參加了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且取得有效成績的,在有效期內,可憑合格證書或外語成績單,按變動前所屬縣及以下基層單位相關政策申報評審。過了有效期的,應按現行政區劃報考相應等級的職稱外語考試。
5、2004年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各語種及類別、級別的合格標準均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五)計算機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或相應科目(模塊)的考試:
(1)取得博士學位;
(2)計算機專業專職教學的專業技術人員;
(3)計算機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人員;
(4)在計算機室(中心)直接從事計算機工作3年以上者;
(5)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初次認定或聘任專業技術職務者;
(6)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資格水平考試獲得程序員以上證書者;
(7)參加省人事廳組織的《計算機網絡應用》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書者;
(8)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六)繼續教育條件
任現職期間,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要求,結合實際專業工作需要,參加以新理論、新知識和新方法為主要內容的繼續教育,達到規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
(七)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參加過全國或全省或全市(包括行業)執行的財務、會計制度和法規、辦法的編寫(制訂)工作,能審核會計師完成的技術成果。
2、制訂過大、中型企業或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或辦法。
3、參與大、中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或主持、指導一個地區、一個行業或部門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
(八)業績成果條件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參加編寫(制訂)全國或全省或全市(包括行業)執行的財務、會計制度或法規、辦法中發揮重要作用,被采納實施,效果顯著。
2、所制訂的大、中型企業或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或辦法,經實踐證明效果顯著。
3、參與大、中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解決相關的復雜疑難問題,提出的創見性建議得到采納,大幅度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主持、指導一個地區、一個行業或部門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業績顯著、貢獻突出,得到省、市主管部門的認可。
(九)論文、著作條件
任現職期間,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論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撰寫有較高價值的專業報告,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出版著作1部和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發表論文1篇以上。
2、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發表論文2篇以上。
3、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發表論文1篇,以及在國際或全國學術會議宣讀論文2篇以上或在省級學術會議宣讀并獲獎論文2篇以上。
4、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發表論文1篇,以及撰寫經實踐證明有重大指導意義或創造出顯著社會、經濟效益的調查報告、可行性分析等材料2篇以上。
(十)附則
1、凡符合上述條件,提交規定的材料者,可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并按規定程序送評。否則,各級人事(職改)部門不予受理,評委會不予評審。
2、本資格條件有關詞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
(1)凡貫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或本數量。如“稱職以上”含“稱職”、“2篇以上”含“2篇”;
(2)“獨立完成”:是指所提交的論文、著作必須是由申報者本人單獨創作的,既不是編寫的,也不是與其他人合作完成的;
(3)“省級以上專業刊物”:是指有“CN”或“ISSN”刊號的專業刊物,或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或學術機構主辦的定期出版的專業刊物。
四、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評審程序
(一)申報人向本單位人事職改部門提出申請,并按規定提交有關表格及評審材料。
(二)所在單位加具審核意見,并對申請材料進行核對;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對申報評審材料進行公示,并如實填報《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
(三)申報人將評審材料報送當地人事職改部門、財政部門或所屬省級主管部門人事(職改)機構簽署意見。
(四)由申報人所屬市人事職改部門或所屬省級主管部門職改辦簽署意見后集中報送省會計系列職改辦(亦可由上述部門出具委托書,由被委托人報送評審材料)。
(五)省會計系列職改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將符合規定的評審材料整理后交省高評委會評審。
五、申報評審材料的數量及要求
(一)申報人必須對照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的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4份,其中1份為原件。
2、《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一式25份,其中1份為原件。
3、學歷證、會計師資格證、會計從業資格證、繼續教育證(或證明)各一式3份(驗證后可交復印件)。
4、符合條件的外語成績通知單或合格證書或免試證明一式4份,其中1份為原件。
5、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或免試證明一式4份,其中1份為原件。
6、取得會計師資格以來的年度考核或任職期滿考核登記表一式3份(驗證后可交復印件)。
7、《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申報人所在單位基本情況表》一式3份。
8、業績、成果材料,包括取得會計師資格以來的主要專業工作業績、成果,即有關論文、著作、獎勵、成果、業績方面的證書、證明材料,或作為專業技術主要貢獻者完成的項目,獲得社會、學術技術團體或專業主管部門評價、鑒定證書、文字評述材料等各一式3份。
9、論文、著作(代表作),包括:學術、技術或專業論文、著作、譯著及解決專業技術難題的專項技術分析報告、實例材料、撰寫的會計制度、財務管理辦法等各一式3份。
10、本人取得會計師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報告(3000字以內)一式3份。
11、《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一式3份,其中1份為原件。
12、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1張(辦資格證書用)。
13、《高級會計師技術資格送評材料目錄單》一式3份。
14、《廣東省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1份。
(二)申報評審材料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申報人提交評審的材料必須準確、真實可靠,數量質量符合資格條件規定。
2、申報人必須將上述所提交材料統一按A4紙規格制作,并按《高級會計師技術資格送評材料目錄單》的順序,整理裝訂成冊(共3冊),每冊包括封面、目錄及需裝訂材料。提交的《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原件、外語成績證明原件、計算機成績證明原件、《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的原件及剩余的21份復印件、相片頁、《廣東省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不用裝訂。
3、所在單位審核評價小組(由人事職改干部、技術主管、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對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職業道德、思想政治表現、專業技術工作業績成果、工作表現以及填報材料真實可靠性提出準確客觀的評價意見(150字左右),填入《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和《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和評審登記表》。
4、單位對申報人的評審材料審核鑒別,要對申報評審材料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如實填寫《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申報材料提交的復印件須由單位核對原件,并簽署核對人姓名和審核意見,加蓋公章。材料審核鑒別必須將不符合條件要求及有爭議尚未核實的材料剔除。
5、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學術成果,專業技術項目,論文、著作等,必須如實地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內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順序。對學術技術成果以及完成的項目的獎勵、表彰,要注明授予的部門和等級。填報和提交的論文、著作應是公開發表的。
(三)凡是下列情況之一的申報材料,省會計系列職改辦不予受理:
1、所提交的評審材料不符合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規定的質量、數量要求的。
2、填寫表格不符合規范要求,必填欄目空白或填報材料不真實的。
3、不按規定時間、程序申報和呈送的。
4、未按要求把申報評審材料整理裝訂成冊的。
5、申報評審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六、評審費用
按照省物價局的規定,申報者必須在報送評審材料時向高評委辦公室繳納評審費,評審費每人450元。
附件:1、《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送評材料目錄單》
2、《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申報人所在單位基本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