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迅猛發展,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的舞臺上不再為配角角色,而是社會經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在促進市場競爭,增加就業機會,發展國民經濟和保持社會和諧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據統計,在我國近900萬戶注冊的企業中,中小企業占99%以上,在工業總產值上,中小企業占60%左右,利稅占40% ,就業人數占75% ,在新增就業機會中,中小企業占90%以上。然而隨著我國企業逐漸走出國門,面對外來企業以及國內大型企業,生產規模屬于中小企業將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因此必須規范中小企業會計制度,使中小企業能夠在這樣競爭激烈的環境下生存并且能夠得到發展。
一、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存在的問題
1.1 會計核算主體界限不清。會計主體是指會計工作為其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其作用在于界定不同會計主體會計核算的范圍。而中小企業產權和個人財產界限不清楚,經營者將所有權掌握其中,特別是小企業中的民營企業,投資者就是經營者,企業財產與個人家庭財產經常發生相互占用的情況,給會計核算工作帶來難度。
1.2 中小企業會計制度缺失。中小企業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定額管理制度、計量驗收制度、財務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等基本制度,雖然部分企業制定了一些制度,但是沒有很好的實踐執行,同時由于中小企業的局限性,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和人員素質也無法建立健全這些制度。另外,很多中小企業都沒有設立相應的管理決策機構,監督檢查機構,管理制度、工作規范、技術規范等都很少,已建立的內部控制制度也僅僅是粗線條,遠遠達不到《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財政部的示范性文件提出的系列化、規范化和操作性的要求。很容易造成目標不明確。
1.3 會計建賬不規范,核算違規操作。一些中小企業不建賬,以票代賬,或者設賬,但賬目混亂,還有的企業為了達到種種目的,甚至設兩套賬。為了控制利潤,人為地采用倒軋賬的方法;這表明我國中小企業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給企業的利益帶來了嚴重的損害。
1.4 會計機構設置不合規范,分工不明確,人員素質較差。由于中小企業特點所致,會計機構的設置比較簡單。層次少,分工不明確,有的中小企業干脆就不設置會計機構。即使設置了會計機構,也是人員較少,分工不細,往往出納和會計一人擔任。在會計人員的任用上,小企業最常見的做法是任用自己的親屬當出納,外聘“高手”作兼職會計。這樣的后果只會導致優秀人才大量流失,企業人員素質大為降低。
二、加強中小企業會計制度規范化的幾點策略
2.1 建立健全與我國中小企業相適應的會計制度。隨著《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正式發布及實施,使得我國企業會計標準體系趨于完善,標志著我國企業會計改革步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對規范我國小企業會計核算有著重要的意義。但同時還需加強會計監督才能更好地規范會計工作。同時企業所建立的會計制度要符合自身的實際發展狀況,中小企業經營活動簡單,交易活動有限,一般不需要對數據做較為深層次的分析,加之機構簡單,人員較少,只要滿足管理需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以適應未來發展壯大的需要。另外還要突出重要性、成本效益型原則,使能夠提供的信息對使用者具有很大用處并且帶來的效益大于提供信息耗費的成本時,才是必要的。
2.2 加強外部監督檢查力度。從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來看,靠企業自身約束來規范會計工作是不現實的,我們應該更多的借助于外部監管。在外部,主要是國家監督,首先財政部應指導督促中小企業相關的會計工作;其次,稅務部門應加強稅務檢查。在內部,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設置獨立于企業財務機構之外的內部審計機構,對于不設置內審機構的企業,由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對本企業的經濟活動監督。對沒有認真履行職責的會計人員,要取消其任職資格,吊銷有關資格證書,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
2.3 政府加強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建設和執行,促進中小企業的全面發展。要解決中小企業會計規范化問題,光靠一兩家企業自我完善和會計人員個人努力是很難達到的。從中小企業的特點及會計核算中存在的問題我們可知,會計規范化的問題不能孤立的看,要知道只有促進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解決企業融資困難,幫助中小企業實現科學化管理,才能使中小企業從根本上解決會計規范化的問題。目前國家已出臺了《中小企業促進法》,這部法律力圖從資金、政策等方面為中小企業的創立和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還從技術創新、市場開拓、社會服務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鼓勵政策,從根本上解決了中小企業資金的困難及創新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的現狀,促進了中小企業的全面發展。
2.4 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一是會計人員素質的提高,二是對企業領導者素質的提高。這兩方面素質的提高,將大大促進我國中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普遍實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企業會計制度》雖然主要適用于大型企業,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從來沒有出臺過,但是只要繼續對中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深入研究,中小企業會計制度最終會完善地規范中小企業的會計工作,促進中小企業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