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本文主要就如何提高和加強財會人員職業道德的素質問題談了幾點認識。一是強化財務管理,領導帶頭執法,明確管理責任,增強責任意識,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二是提高自身素質,增強法制意識;三是加強任免管理,保持相對穩定;四是正確處理財會人員與法人之間的關系;五是廣泛系統地開展財會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活動。
關鍵詞:財會人員;職業道德;提高
加強財會職業道德觀念的好壞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確健康地發展有巨大的影響。同時還對其它行業的職業道德以至于社會風氣產生巨大的影響。會計人員是會計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維護者,其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在某種程度上決定著會計工作的質量。我國會計行業正走向世界,會計職業活動不斷豐富和深化,會計職業關系也日趨復雜,人們對會計工作日益重視,對會計工作質量的期望和要求也日益提高,因此,要認真貫徹“一法(即會計法)、兩則(即財務準則和財務通則)、 兩制(即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強化財會核算、財會監督,使財會人員受到全社會的支持和尊重,促使會計從業人員應誠實守信、堅持原則、客觀公正等,因此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建設顯得日益重要,它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我國會計界先賢潘序倫先生對會計職業道德有精辟的見解,他說:“會計的職業道德應以品德、責任、業務技術三方面合一體,一曰公正,二曰誠信,三曰廉潔,四曰勤奮”。下面就提高和加強財會人員職業道德的素質問題談點粗淺的認識。
一、強化財務管理,領導帶頭執法,明確管理責任,增強責任意識,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近年來,我國的財會工作一直受財政(財政管理部門)管理,但實際財政部門并未把各單位的財會工作真正管理起來,諸如遇到單位領導人不守法的情況,財政管理部門也無暇顧及。因此,財政管理部門應從宏觀上建立正常的財會工作秩序,使財會核算和財會監督這一規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落到實處。同時,要對各單位領導人進行法制教育。使他們帶頭遵紀守法,為基層財會人員依法履行職權,提供可靠的保障。
要強化執行財經法規和依法履行經濟管理職責的意識,對涉及經濟管理部門的人員要加強財經法紀的教育,切實保證各項財經法規的貫徹執行,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完整,經濟活動合規合法。單位行政負責人是財務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財會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會機構、財會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財會機構、財會人員違法辦理財會事項。各單位凡出現財務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亂,賬目不清,一律進行責任追究。 責任劃分為個人責任和領導者責任。個人責任是指按照工作責任制,明確個人對其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應承擔的責任。領導責任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直接主管的工作的責任和下級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的損失應負的領導責任。
二、提高自身素質,增強法制意識
提高財會人員的自身職業道德的素質,加強財會人員的法制觀念,是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因為由于財會工作的特點所決定,財會人員與錢物的關系密切,需要樹立“公私分明,兩袖清風”的職業榮譽感,從每一件小事上嚴格要求自己,決不做任何損公肥私的事情。同時,財會工作的管理部門要組織各單位的財會人員分期分批地進行“一法、兩則、 兩制”的再培訓,使之達到正確理解、熟練運用的程度,以提高財會人員的操作能力和執法水平,并使財會工作同生產、經營有機地結合起來,在各項經濟活動中充分發揮財會人員的職能作用。
三、加強任免管理,保持相對穩定
作為獨立核算的財務會計機構,單位必須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明確財會工作崗位要求,科學、合理地組織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根據財務會計業務設置工作崗位。會計工作崗位,可以 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務處理等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崗位責任制,以滿足會計業 務需要。財政部門對財會人員應堅持持證上崗制度,財會人員需具有會計從業資格,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會計準則,遵守職業道德,無會計證的不得上崗。財會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其任免、調離,按照國家對會計人員有關的管理規定執行。財會人員因故撤換或因工作需要調離,必須有各單位的請示和財政部門的批復經同意后方可上崗或離崗。財會人員離職,必須辦理交接手續,一般財會人員離職由財務部負責人監交,移交清冊應列明雙方交接的內容,交接雙方和監交人應簽字、 簽章,并注明監交日期。
四、正確處理財會人員與法人之間的關系
近幾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現代企業制度的實行,單位負責人成為法定代表人,擁有單位最高行政管理權和人事任免權,財會人員與單位負責人之間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的工作關系,主要表現在:當國家利益與單位利益、個人利益發生沖突而財會人員依法行事時,得不到單位負責人的支持,甚至遭受打擊報復;當財會人員依法辦事,與單位負責人的意圖產生分歧時,財會人員越堅持原則,單位負責人越不滿;當出現上述情況,財會人員依法向上報告時,單位負責人認為是打“小報告”、“告黑賬”等。這些不良現象的結果,一般是以財會人員的失敗告終,即使能取得一事一時的勝利,最終也面臨著調崗分流,甚至下崗待業,遭受打擊報復的厄運,這都導致了做假賬、造假賬的現象。上述原因的存在有其歷史原因和經濟改革背景。隨著黨的十五大召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確立,現代企業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成為獨立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企業負責人成為企業最高管理者,自然也就成了會計責任主體。為了順應這種要求和變化,修訂出臺的《會計法》作出了相應修改,明確了單位負責人對法律負責,財會人員對單位負責人負責,避免了財會人員雙重身份及雙重作用。因此,單位負責人、財會人員應該共同貫徹落實新《會計法》,擺正各自的位置,各負其責,正確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系,做好財會工作。單位負責人要帶頭貫徹實施《會計法》,新《會計法》明確了單位負責人應負的責任:掌握會計基本知識,敢于承擔會計責任,提高領導水平,以保持與財會人員融洽的工作關系。 財會人員要轉變觀念,加強學習,提高認識,明確法定職責,自覺接受領導。單位負責人、會計人員要學習新《會計法》,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明確各自的責任和權限。 履行好自己的職責,自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做好當家理財的角色。
五、廣泛系統地開展財會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活動
財會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職業基本教育。是指對財會人員從事財會職業應當具備的基本職業道德進行的教育,包括敬業、愛業、樂業、勤業、精業教育。
(二)服務宗旨教育。是指對財會人員從事財會工作的服務宗旨進行的教育。包括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對象,端正為人民服務的態度,掌握為人民服務的本領,熟知為人民服務的內容,樹立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三)職業精神教育。財會工作不僅關系到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開展,也關系到社會經濟秩序的健康運行,財會人員肩負特殊的使命,其行為關系重大,加強財會人員職業精神教育非常重要。包括依法理財、廉潔奉公、實事求是、正確反映、一絲不茍、嚴謹細致、忠于事業、無私奉獻的職業精神。
(四)遵法守法教育。財會人員整天在與錢物打交道的同時,也在同法律法規打交道,因此遵法守法是財會人員的基本職業道德。遵法守法教育應從聯系社會生活實際、工作實際,聯系正反實例、案例教育,總結經驗和教訓。強化財會人員的法制政策教育和反腐敗斗爭的教育,重視財會人員業務素質、心理素質的教育,提高其處世不驚、遇事沉穩的心理素質,加強財會人員解決具體問題的能力和素質的教育。
要大力宣傳“一法、兩則、 兩制”和財會職業道德教育活動,不僅要強化財會人員的法制觀念、進取心和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使他們能用職業道德規范自覺地約束自己的職業行為,而且還要改善社會工作的環境,讓全社會了解“經濟越發展,會計越重要。”從而提高財會工作在經濟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力求使廣大財會人員的職業道德水準,在市場經濟大潮中普遍得到提高。
鄧小平同志講:“黨和政府愈是實行各項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政策,黨員尤其是黨的高級負責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視、愈要身體力行共產主義思想和共產主義道德。”說明經濟要發展,道德要進步,領導是關鍵。領導不僅要教育、宣傳、組織財會人員,更重要是起好模范帶頭作用,只有這樣才能樹立起財會人員的信心,才能帶領財會人員鼓足干勁,用高尚的職業道德履行自己的職責,做領導的助手,管好用好資金和財產,防止國家資金的流失和杜絕各種違法行為的發生,成為一名真正合格的財務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