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會計準則執行的影響因素
第一,會計準則設計的合理性。會計行為執行者對會計準則理解透徹與否,決定了其對會計實踐的把握程度。會計準則的設計必須與制度環境、生產力水平、人性假設、道德水準、社會文化心理等基本環境相匹配,同普遍的社會文化心理基礎(認同感)一致,否則就會流于形式,得不到有效執行。
第二,會計準則是否體現公共選擇。會計準則的制定是一個多方利益集團參與公共選擇和博弈的過程,公共選擇者的有限理性使會計準則制定必須是一個漸進而互相作用的過程,需要逐步完善,以充分程序確保準則制定過程中的決策民主性。會計準則經過多次博弈與選擇,最終趨向于帕累托最優狀態,以促進社會福利最大化。因此,會計準則唯有體現公共選擇,才能保證其執行的效率和效果。
第三,會計準則執行成本的高低。對會計準則的執行應當實施全過程監控,其中包括財務報表的編制、審計、批準、監管、司法介入、媒體監督等,要通過層層設防和監控來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加強會計準則執行機制建設一方面需完善基于法律的外在強制執行機制,加強會計準則執行的監管工作和力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強化會計報表審計、政府部門日常監管和《會計法》執法檢查,確保會計準則的有效執行;另一方面要強化會計準則的自我執行機制建設,建立一套內部監督和自我約束機制,加強宣傳和培訓,強化會計準則執行者素質,促進企業自覺遵守會計準則,從而降低執行成本。
第四,信號傳遞機制的有效性。從理論上講,聲譽機制和以國家強制力為實施保障的國家司法系統(即法律)是維持市場經濟有序運行的兩種基本機制。與法律相比,聲譽機制是一種成本更低的機制,其作用發揮的前提除重復交易外,還須有高效率的信號傳遞系統。要使會計信息的信號傳遞功能充分發揮,使外部信息使用者能充分鑒別企業發出的信號,從而提高整個資本市場的效率,一方面應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保障,建立高質量的會計準則和其他信息披露規范體系,對企業的信號活動加以規范,完善審計制度,提高注冊會計師業務素質、職業道德,改善審計環境,保證審計獨立性,加強法律責任意識,消除市場上的虛假信號;另一方面還應規范強制性信息披露,減少內部信息,提高市場透明度,鼓勵企業自愿披露企業價值相關信息等,建立健全會計準則執行情況的信號傳遞機制,規范信號傳遞的媒介、內容、方式及手段等。
第五,會計準則相關組織或機構的健全性。會計準則相關組織或機構是會計準則執行的權威機構。會計準則執行需由管理歸口、機構健全和權力制衡的、完善的組織機構來實施。如果管轄權不歸口、職責不清,則易出現政出多門、相互扯皮和執法依據不統一的現象,并在執法過程中滋生地方保護主義或部門保護主義,從而使準則得不到普遍而有效的執行;如果準則執行權力不受制衡,則易產生任意解讀準則、以情枉法、以法謀私、知法犯法和權大于法的現象,影響會計準則執行。
第六,會計人員綜合素質的高低。會計人員是會計準則執行的主體。從某種意義上講,會計人員素質是會計準則得以有效執行的核心和關鍵,其包括技術性素質和非技術性素質兩方面。技術性素質是經過專業性教育、培訓的結果,是會計準則得以執行的先決條件;非技術性素質指會計人員對會計準則主觀認識體系的總稱,包括職業道德、價值觀念、法制觀念、個人品質等。會計人員道德素質的提升有賴于道德教育和自我修為,同時也有賴于外部約束(包括外部監督與制衡)及激勵機制等。
第七,違約成本的高低。對違反會計準則的會計造假行為和結果的處罰力度會直接影響到會計準則本身的權威性和執行力。要加大對會計違法、違規行為和結果的處罰力度,提高會計準則執行機制的威懾力,確保會計準則的有效執行。
第八,激勵機制的健全性。一項合理有效的正式規則的有效實施往往與執行者激勵機制緊密相關。如果嚴格執法、秉公辦事、堅持原則者得不到獎勵,而貪贓枉法者卻可以在私下中飽私囊,那么作為有自利傾向的執法者的行為取向就可想而知。會計準則是一項正式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勵機制、獎罰分明,是確保其有效執行的具體措施。
第九,社會評價機制的科學性。如果對會計準則的執行情況缺乏科學、客觀的評價體系,或不能保證評價主體的權威性、專業性和公正性,不能做到評價過程的公平、公開和公正,就難以實現有效激勵,甚至會造成反向激勵,人為增加審計過程中的矛盾和交易費用。
二、會計準則執行機制完善建議
尋求完善會計準則的執行機制、提升會計準則績效,是我國會計會計準則體系建設的重大課題。首先,應制定高質量的會計準則。高質量的會計準則本身應具有客觀性、廣泛性、公平性、效率性、完備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會計準則制定應考慮:會計準則的設計水平,即設計的會計準則必須考慮人們的道德水平、生產力水平、技術條件、社會文化心理、公眾態度和執行成本等基本環境約束條件;會計準則的完備性、可識別性和可操性;制定程序的公允性。另外,會計準則制定還必須充分聽取專家、社會公眾的意見,同時考慮技術、信息、人員素質、管理水平、機構設置、實施細則、監督機制等相關執行條件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保證會計準則的貫徹執行。其次,提高會計準則的執行水平和執行力度。一是健全會計準則執行的組織機構,做到職責明確、管理歸口;二是加強會計準則執行者資格認證制度、監督制度和激勵制度等相關制度建設;三是建立健全教育培訓機制,對會計準則執行者進行專業技術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其知識水平、認同感和使命感;四是建立會計準則執行的信號傳遞機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提高透明度,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充分發揮會計的預期功效;五是加大對制度安排的執行力度,對違規違約者從嚴懲罰,加大違約成本,以維護制度和法律的尊嚴并增強社會公眾對制度和法律的信心。
對會計準則執行進行的監管是一個社會步入法制文明的必要代價。從單個的成本效益上看可能是不經濟的,但從維護社會公正、法律尊嚴和降低法治的長期成本及提升法治總體效率角度上看仍然是得大于失的。因此,對準則執行成本和效益的考察要從全面、系統、綜合的角度分析,決不能簡單地從局部、短期、經濟等方面進行考量而否定建立健全會計準則執行機制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