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企業所得稅是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輕重直接影響到企業的切身利益。因此,企業所得稅是稅務籌劃的重點。本文介紹幾種重要的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技巧。
1.利用環賬損失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所得稅稅收籌劃
壞賬損失是指因債務人破產或者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者遺產清償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或者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3年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所得稅稅法規定納稅人按財政部的規定提取的壞賬準備和商品削價準備金,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建立壞賬準備金的納稅人,發生的壞賬損失,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后,按當期實際發生數扣除。
壞賬損失的財務處理方法,主要有直接沖銷法和備抵法。直接沖銷法又稱直接轉銷法,是指在實際發生壞賬時,作為損失計入期間費用,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的扣抵項目。備抵法是指按期估計壞賬損失,計入管理費用,同時。建立壞賬準備賬戶,待壞賬實際發生時,沖銷環賬準備賬戶。
備抵法與直接沖銷法相比,優點是:預計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作為壞賬損失在取得銷售收入的當期及時計入費用,避免企業的明盈實虧,推遲了企業繳納所得稅的時間,相當于企業從政府獲得了一筆無息貸款。
2.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進行所得稅稅收籌劃
當企業的期初存貨價值和本期購進存貨的價值一定的情況下,企業期末存貨和本期銷貨成本的大小恰好成反比,期末存貨金額越大,本期銷貨成本就越小、應納稅所得額及所得稅稅負也會隨之增加,對企業不利;反之,期末存貨金額越小,銷貨成本越大,應納稅所得額及所得稅稅負均隨之減少,對企業有利。因此,利用存貸計價方法進行所得稅籌劃,可以減輕企業的所得稅稅負。
我國現行稅制規定:納稅人如果采用實際成本價對存貨進行收發核算,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選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改變。
當物價持續上漲趨勢時,企業宜采用后進先出法較有利,因為后進先出法對于發出的材料、商品等按存貨中最后進貨價格進行核算,銷售成本較高;而期末結存存貨價值反映的是早期進貨的成本,期末存貨成本較低,這樣就可以將利潤和納稅遞延到以后年度,進而達到延緩繳納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目的。
當物價呈下降趨勢時,則采用后進先出法較有利。因為采用此方法,期末存貨成本較低,而銷貨成本則較高,同樣可以將凈利潤遞延至以后年度,進而達到延緩繳納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目的。
3.利用固定資產折舊進行所得稅稅收籌劃
固定資產折舊是影響企業所得稅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利用固定資產折舊進行稅務籌劃是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重要內容。影響固定資產折舊大小的因素有固定資產原始價值、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和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1)利用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減輕稅負。
①利用折舊年限進行稅務籌劃。由于固定資產的有效使用年限本身是一個預計值,財務制度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也只規定了一個范圍,使得折舊年限的確定容納了一些人為的因素,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性。縮短折舊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后移,在稅率穩定的情況下,企業可以遞延繳納所得稅,相當于向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
②利用折舊方法進行稅務籌劃。常用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有直線法、工時法、產量法和加速折舊法。稅法賦予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的選擇權。財務制度規定: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企業專業車隊的客、貨汽車,大型設備,可以采用工作量法。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和技術進步快的電子生產企業、船舶工業企業、生產“母機”的機械企業、飛機制造企業、汽車制造企業、化工生產企業和醫藥生產企業以及其他經財政部批準的特殊行業的企業,其機器設備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運用不同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所計算出來的折舊額在量上不一致,分攤到各期的折舊成本也存在差異,進而影響各期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所得稅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總的來說,運用加速折舊法(即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開始的年份可以少納稅,把較多的稅收延遲到以后的年份繳納,相當于企業在初始的年份內從政府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在各種方法中,運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折舊時,應納稅額的現值最少,年數總和法次之,而運用直線法(即直線法、產量法)計算折舊時,應納稅額的現值最多。因此加速固定資產折舊,有利于企業避稅。
(2)利用資產評估進行稅務籌劃。
稅法規定:內資企業法定資產重估增值并不需要繳納所得稅,中外合資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時對資產評估增值要征收所得稅。固定資產評估增值后,可以增加折舊的提取額,減少當期利潤,相應減少應繳納的所得稅。若是企業虧損,因當年虧損可以用以后5年的稅前利潤彌補,因而對以后年度的所得稅稅收籌劃會產生更大的影響。
所以,企業可以利用產權交易、產權變動、清產核資帶來的資產增值,增提折舊,減少利潤,以達到合理規避企業所得稅的目的。
4.分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所得稅稅務籌劃
企業所得稅采取按年計算、分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辦法征收。預繳是為了保證稅款及時、均衡入庫的一種手段,但是企業的收入和費用列支要到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后才能完整計算出來,平時在預繳中不管是按照上年應納稅所得額的一定比例預繳,還是按納稅期的實際數預繳都存在不能準確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的問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企業在預繳中少繳的稅款不作為偷稅處理。
因此,企業可以合理安排生產和銷售任務,使得在年度內的前些月份多列支一些費用、少發生一些收入,而在后一些月份少列支一些費用、多發生一些收入,達到遞延納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