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隨中小企業轉制面的擴大,在改制(股份制)過程中,出現了許多的新的問題,有的在國家法律法規上有明確的處理方法,有的卻沒有,這給企業的財務人員具體操作帶來一定的難度,下面就根據本人自己的理解和了解談一些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對朋友們有幫助,當然,如有錯誤,大家也不要客氣,一定要給我指出來,好讓我也學習學習,能夠有所提高。
隨中小企業轉制面的擴大,在改制(股份制)過程中,出現了許多的新的問題,有的在國家法律法規上有明確的處理方法,有的卻沒有,這給企業的財務人員具體操作帶來一定的難度,下面就根據本人自己的理解和了解談一些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對朋友們有幫助,當然,如有錯誤,大家也不要客氣,一定要給我指出來,好讓我也學習學習,能夠有所提高。
稅法規定(具體見1998年12月28日 財會字[1998]66號)“企業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如果資產評估增值部分已經折成股份,并按稅法規定不再征稅的,評估增值計入資本公積的部分不再作其他處理;如果資產坪估增值部分未折成股份,并按稅法規定在評估資產計提折舊、使用或攤銷時需要征稅的,在按評估確認的資產價值調整資產賬面價值時,應將按規定評估增值未來應交的所得稅記人‘遞延稅款’科目的貸方,資產評估凈增值扣除未來應交所得稅后的差額,記人”資本公積——資產評估增值準備“科目。如果公司在計提折舊時,仍按原賬面原價計提,不按評估后的賬面原價計提,則評估增值部分不需要計算未來應交的所得稅,公司應把評估增值全部計人資本公積。”“公司按規定于評估資產計提折舊、使用或攤銷等時,或按規定的期限結轉計人應納稅所得額時,其應交的所得稅,借記”遞延稅款“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公司原計入資本公積的資產評估凈增值準備在未實現前,不作任何處理;待實現后從‘資本公積——資產評估增值準備’科目轉人‘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并可按規定程序轉增股本。”
上面的難點就在企業固定資產按評估價計提折舊,具體的處理方法應有如下兩種:
1) 根據具體的資產情況增值情況,以及每年計提折舊、分攤費用的情況一一逐年調整應納稅所得額,采用這種方法,比較準確,但是工作量很大。
2) 采用綜合調整的方法,對資產評估中的資產增值部分,不分資產的項目、性質,在以后每一年度中平均分攤,并相應調整當年的應納稅所得,但是此種方法調整期限不能超過10年。
以上調整方法由企業報稅務機關批準后,不得調整。
例子:
199x年末,a企業進行股份制改制,進過評估,確認企業固定資產增值200萬,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企業所得稅率為33%,假設增值資產無殘值(為計算方便),則會計處理如下:
一、資產評估確認增值時:
借:固定資產 200萬
貸:資本公積-資產評估增值準備 134萬
遞延稅款 66萬
二、每年計提折舊:
借:管理費用(經營費用) 20萬
貸:累計折舊 20萬
三、調整應納稅所得
借:遞延稅款 6.6萬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6.6萬
四、結轉如入資本公積(分10年)
借:資本公積-資產評估增值準備 13.4萬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 13.4萬元
以上四步分錄企業連續做10年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