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爐一個多月的保險業首份《保險公司費用分攤指引》,近期成為業內熱議的焦點,這份明確保險公司費用分攤程序及標準的新指引辦法,旨在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及公司財務管理水平,被業內普遍認為能夠為保險企業“產品定價、經營決策、分支機構業績考核和監管工作提供科學、準確的財務信息”。
財政部于今年2月頒布的新的《企業會計準則》,中國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自明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
作為一位有著二十多年財務管理經驗、曾任中國有色金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的高級會計師和注冊會計師,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生人壽”)副總裁王宏在10月8日接受了記者專訪。
“可比性”增強
記者:費用分攤指引和新會計準則將先后施行,這對保險企業將產生哪些影響?是否兼顧了強化監管和公司自身發展的雙重需要?
王宏:新的費用分攤指引會帶來一項明顯變化,即企業之間會計信息的可比性將大大增強。以往各保險公司對費用分攤標準、流程以及結果的使用都不統一,隨意性較大,分攤結果的可比性較差。費用分攤指引確定保險公司費用分攤大的原則,界定了專屬費用和共同費用的概念,規定了共同費用的分攤程序和標準,這對規范保險公司費用分攤、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和公司財務管理水平會發揮重要作用,有助于各企業看到自身差距和對方優勢。同一個費用分攤的渠道,會由原來的差異性較大到最終各公司基本趨同,可為監管提供更為真實可靠的依據。
新會計準則一個非常明顯的方向就是體現中國會計規定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新準則由1項基本會計準則及38項具體會計準則組成,基本涵蓋了目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大部分內容。因此,新準則的實施將極大地提高國內和國際會計信息的可比性。由此產生的直接作用是:對希望在國內資本市場上市的公司,通過將其財務指標與國際市場同類公司進行對比,更易判斷該公司經營水平和財務狀況,便于監管機構審核,同時可降低該企業上市成本;對計劃在國際資本市場上市的公司,解決大部分準則適用性問題,有利于國際市場解讀和理解國內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
和其他行業相比,處于快速發展期、尤其重視成本控制的保險企業,需要提前預估的費用成本相對更多,因此對歷史數據的分析非常重要,分析準確與否會影響到公司的產品定價、成本費用控制、分支機構考核和經營管理等各個方面,最終決定公司的經營決策水平和盈利能力。而且,會計信息可比性的提高,可以使股東、管理層、監管機構和社會公眾更容易通過會計報告全面、準確地了解保險公司經營狀況,進一步促進保險公司的規范經營。
值得一提的是,保監會在出臺這一費用分攤指引辦法時,考慮得很周到,允許保險公司在遵循指引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開發更為合理的費用分攤方法,向保監會申請驗收合格后實施,體現了極大的靈活性。
收入確認“新口徑”
記者:一方面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強化了為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提供決策有用會計信息的新理念,實現與國際慣例的趨同,但同時,新準則在計量基礎方面的變化有可能引致企業利潤數據發生變化,因此有擔心認為,新準則在增加企業自主權和靈活度的同時,會帶來某些會計數據的失真,您是否認同?對保險企業來說,新準則主要會在哪些方面引發大的變化?
王宏:一家企業的好壞與強弱,不能指望今明兩年的財務報表是否更好看一些,不是靠企業調節損益表就能夠實現,因此需要從長計議,重在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并加強內控機制建設。
新會計準則能夠使保險公司財務報表更準確反映其業務經營情況,如對原保險合同的認定準則等。按照“一次切換,分步實施”的要求,保險公司上報的有關統計數據,要從明年1月1日按新標準一步切換到位,并根據公司情況分步實施,雖然賬務可按老方法進行處理,但財務報表要按新會計準則加以規范,到明年年底前全部統一。
對保險企業而言,前后產生的最大差異在于,保費收入的確認口徑和以往有明顯不同。新會計準則要求只有提供風險保障的原保險合同收入方能列入當期的保費收入,因此全年確認的保費收入數據會有所減少。一些很看重市場份額和規模增長的公司,可能對此比較敏感。
此外,原來不允許評估增值,只能是以出售價格作為最終價值。即使市場價值有了較大的提升,如果不出售也不能實現提升價值。但新標準出臺后,一些資產規模較小、凈資產較低的企業,可以通過評估機構評估得到更真實的公允價值,從而使公司的資產更加接近實際的情況。
其實我真正擔心的是,目前對新會計準則的熟悉時間相當緊迫,基本概念和操作方法需要理解和掌握,系統有待更新和完善。現有財務人員對新會計準則的學習和消化,需要有個過程。
更高的“透明度”要求
記者:不難看出,在實行費用分攤指引的基礎上,再配合不久后新會計準則的施行,保險業規范財務管理的工作正在步入正軌,并與國際標準看齊,這對保險業產生何種積極影響?并提出哪些更高的要求?
王宏:如果說費用分攤指引是為企業內部產品定價、成本控制等環節提供了科學合理的分攤原則,那么新會計準則使得企業利潤和業績表現更加接近真實。這兩項新規的出臺,有助于監管,有助于提高市場效率,有助于促進企業規范經營。
基于保監會對保險企業在規范經營、風險防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新會計準則實際上為保監會提供了更多會計信息方面的支持。當然,財務新規同時對保險企業提出了更高要求。有了科學合理的費用分攤原則,公司要想把成本費用控制好,還需要確保成本和費用的會計核算務必真實。此外,新會計準則明確提出了“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經濟決策”、“反映管理者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的新財務會計目標,不同于現準則“會計信息應滿足國家宏觀管理、有關各方和企業內部經營管理需要”的目標。對單個保險公司來說,一個具體會計信息的重要性、及時性和準確性各不相同。會計信息報告者只有根據會計目標的要求,運用會計工作判斷,才可能更進一步地接近其要求。因此,會計核算所需數據量會較以前有較大增加,復雜程度會增大,從而經營結果的不確定性也相應增加。
不同保險公司面臨不同的經營環境。只有充分披露財務報告所需反映的會計信息,減少使用者對于經營結果不確定性的擔憂,努力使會計信息越來越透明,保險公司才能夠增強自身的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