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目的是在短期內出售獲得收益,因此交易性金融資產并非長期持有而是短期的,這是交易性金融資產區別于其他金融資產的最大特點。因此,在賬務處理中會顯現一些特有的問題,本文主要就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簡要分析。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以出售為目的而持有的短期金融資產,是為了賺取差額利潤從二級市場購入的不含長期股權投資的基金和股票。經過確認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將其變動計入金融資產的當期損益部分,在進行核算時,不轉記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在2007年新增加的一個會計科目。當時推出這個科目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適應現在的出現的越來越多的股票、債券、基金等市場交易,與原來的短期投資類似,但又不盡相同。
(一)特點
1、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初次確認時已經確定了其持有目的是為了短期獲利。同時,該資產具有活躍市場的作用,通過活躍市場能取得公允價值。其次,交易性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
2、就其對于會計的原則來說,進一步滿足了現行會計準則體系的目標理念要求,符合了國家納稅處理的原則,對于已實現收益和未實現收益的處理,又便于納稅管理。按照我國稅法的規定,對于實際實現的投資收益,企業才有納稅義務,對于未實現的投資收益,企業則沒有納稅義務。
3、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核算處理,體現了資產負債表觀,全面反映了對企業所有者權益的貢獻。企業的收益,一般來說,應該直接用企業的資產和負債來量度,這是資產負債表的基本觀念,更為注重事項實質和交易,重點反映了交易、事項的完整的一系列的變化過程,不僅確認了資產持會可能帶來的未實現收益,還反映了由經濟業務帶來的相關的現實收益。
4、為企業的經營決策提供了準確的會計信息,更加強調了決策有用觀。企業批露的會計信息,應當真實、準確的反映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而按公允價值模式計量企業的資產,更能真實、完整、準確的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交易性金融資產風險較大,價值存在著一定的不確定性,采用了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更加強調了決策有用觀念,所以說,企業對于該類資產的管理,應當更加注重。
(二)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目的
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投機、套期、保值:
1、取得的目的是為了近期內出售。如是以賺取差額利潤為目的而購入的股票、基金、債券等。
2、以投資策略和風險管理需要為基礎,將某些金融資產組合從事短期獲利活動。
3、屬于衍生而不含有效期的工具。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相同點
在實務中,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經常被混淆,主要有兩點相同之處:一是主要表現形式相同。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其典型的表現形式為在活躍的證券市場上購入債券和股票。企業購入的一項證券或股票,既可以被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也可以被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二是采用計量模式相同。任何資產初始入賬成本即為其在市場上通過交易取得的成本。而對于出售的資產的計量,采用市價。其計量模式為“市價一市價”模式,區別于持有至到期投資采用攤余成本的“市價一成本”計量模式及長期股權投資的“市價一權益法”模式。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一)會計科目的設置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時,主要設置的科目是“交易性金融資產”,下設二級科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購買時發生的費用以及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等期間取得的收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實現的收益或損失,計入“投資收益”;還有于二級科目“公允價值變動”相對應的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主要會計處理
1、購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本身的公允價值,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實際發生的費用,借記“投資收益”;如果價款中包含尚未發放但已宣告的利息或現金股利,則借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按照實際給予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時,應借記“應收股利或者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項目。若收到利息或現金股利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
3、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余額差額的,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科目;反之亦然。
4、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要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為“銀行存款”,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二級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同時,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資產核算
交易性金融資產財務的核算包括資產取得時,持有期間以及資產處置時:
(一)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它應該是按照公允價值初步確認通過損益事件相關的交易成本的金額獲得;如果付出的代價已宣布現金股利或的,應收款項應分開處理。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其投資單位宣告現金股利或者資產負債表日舉行債券票面利率的利息計算時,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如果高于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借記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差額的,反之亦然記錄。
(三)資產處置公司出售持作買賣的金融資產,其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的交易最初記錄在處置的時間來調整公允價值的變化之間的差額的金額確認為在同一時間的投資收益。
(四)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處置方法
借記:“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銀行存款”、“交易性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其成本也成為初始入賬金額 ―公允價值變動投資收益
(五)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會計處理方法:
公允價值大于賬而余額差額的: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公允價值不及賬而余額的,作相反分錄。
把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本年利潤公允價值變動。損失作相反記錄。賬務處理的結果是:“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期末無余額。
四、交易性金融資產賬務處理的問題
(一)缺乏資產計價的可比性。購買價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卻不包括和它相關的交易費用。類似可做為金融資產出售的,它的初始確認金額需包括購買價以及相應的交易費用。以上兩種資產都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它們初始確認金額的計量標準卻并不完全相同。其他資產如固定資產、原材料等資產的入賬值除了買價也都包含其他費用。新準則規定,進貨費用也需要計入庫存商品的成本。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標準與其他資產并不相同,不同資產之間的計價缺乏可比性。
(二)不能正確真實的反應轉讓時的損益。獲得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主要是為了在近期內出售而后獲利。差價即是出售收入扣除交易性的金融資產的取得成本,在現行準則中,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不包括在獲得過程中產生的交易費用,按現行標準規定計算會得出不準確轉讓損益的結果,而導致相關會計信息的使用價值下降。
(三)在持有期間出現利潤虛增,出售利潤信息混亂,按照現行的新準則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持有期間所有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數應當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并直接轉入當期損益;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將原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數轉出,同時計入“投資收益”以及與他相關的賬戶。
五、交易性金融資產賬務處理的改進方法
為了更好地做相關的賬務處理,應當采取的措施可以有:1.資產取得過程中產生的交易費用,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2.改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賬戶性質。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交易性的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產生不斷變化,但這些在資產負債表上應該未反映屬于實現的損益,資產、負債的價值變化不能直接作為當期損益的組成部分。另外,由于我國現行的是權責發生制會計制度,跨年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企業在第一年期末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結轉入“本年利潤”核算方法繼續保留,這樣便不會出現第一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兩次被結轉入“本年利潤”,而出現利潤虛增的情況。同時,為了使企業核算跨年交易性的金融資產的投資收益更為方面,還應建議企業設置“跨年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收益附表”。在第一年資產負債表日,將金融資產的“投資收益”的期末余額登入附表中,在出售時,將該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產生額以及第二年金融資產的“投資收益”的期末余額登入附表中,核算本項金融資產的投資收益。
六、結論
對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損益進行的賬務處理,是從會計工作上對于該項投資收益進行的動態計量過程,分別計入損益表上。當在有價證券市場上的價值高于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時,傳遞企業持有的投資收益情況;有價證券市場上價值低于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的,要及時披露企業的相關損失情況,應滿足信息全面披露的要求,并表明二者之間的關系。資產負債表中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價值也會因此而全面公允,可以清晰傳達企業的真實資產情況,提高資產負債表的準確性、實用性。在金融市場穩定程度不夠時,期末報表對外部公布的日期會相對滯后,在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占企業的總資產比重相對較大的情況時,現行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如果將并未實現的收益反映在利潤表下,就會讓投資者對該企業的盈利情況產生錯誤判斷,這是因為其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屬于未實現收益,在報表編制日期、投資者分析報表日期間隔相對較長時,或者金融市場波動幅度較大時,報表日的該項投資公允價值、該項投資最新市場價值是已經嚴重偏離其實際價值的,就會影響到投到資者對該公司進行的評估和市場定價,投資者就難以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所以說財務報表信息應向投資者準確的提供公允價值計量下的該資產可能存在的風險及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