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計風險模式的研究是審計研究中比較重要的分支,而關注它的歷史演變對于當前的審計工作極具借鑒意義,能為我們根據當前的經濟發展、形勢發化而進行風險導向變更提供理論支持。
1 審計風險模式
按一般性規律來講,審計風險會受到審計的主體和客體兩方面的影響,其基本模式也即由這兩種要素構成。從客體方面來看,被審計企業的所有經營成果與資產負債都能在財務報表上得到反映,虛假的財務報表會帶來審計失敗,最終形成審計風險。而從主體方面來看,若審計工作者不按照審計要求操作,或者是審計要求本身與經濟環境相沖突的話,亦會致使審計失敗和審計風險產生。由此,我們基本可以這樣表達:審計風險等同于審計主體或者審計客體一方或者雙方共同導致的風險,亦即財務報表與檢查二者的單方作用或者雙方共同作用。
2 審計風險模式演變
雖然我們摸清了審計風險模式的構成因素,可是因為不同時期經濟發展對于審計的影響作用不同,會使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審計方法。
2.1 賬項審計
審計工作發展初期,因為企業結構簡單,其業務也相對單一,審計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滿足財產所有者針對會計核算施行獨立審查的需要,讓受托責任人在授權經營中做出可靠的行為。這時的審計工作主要對客戶企業負責,審計重點在于資產負債,目標是防止舞弊和錯誤。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逐項進行審查,確定存貨購買與核算發出的準確與否。此階段審計風險可以表達為:以風險分析為基礎,以風險控制為重點。采用的方法主要是大樣本審計和詳細審計兩種。
2.2 制度基礎審計
企業規模的擴張與交易事項的豐富,讓注冊會計師審計成本與工作量都成倍增加,詳細審計變得越來越難以施行,審計的方式慢慢變為抽樣審計。可是抽樣審計要求審計者對于企業風險、抽樣樣本擇取、誤差率等進行評估,并非完全準確,有一定的局限性。而職業界也漸漸認識到,科學有效的內部控制能保障會計報表具備可靠性,所以審計工作者會把抽樣審計同內部控制兩種辦法進行綜合,從而形成了制度基礎審計的辦法。此種審計辦法的重點在于了解、評價、測試內控過程與成果的合理性。其主要特點是構成元素從原來的兩項增加到3項,即多出一項控制風險,而且把控制風險評價作為控制審計風險中的重要一項。
2.3 風險導向審計
20世紀70年代后期,西方開始大范圍出現企業管理層的欺詐舞弊行為,這使得隨意性較強的抽樣審計暴露出越來越嚴重的不足,制度基礎審計雖然重視了控制風險,但是沒能做到合理分配審計資源,在這種背景下風險導向審計應運而生。此種模式下,審計風險由會計師管理風險的策略所決定,嚴謹的注冊會計師往往可以把風險控制在很低的水平。而控制風險和固有風險依然同企業有關。此種模式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和制度審計模式相同,但是在理論上其實是可以彌補抽樣審計的漏洞的,而且能從根本上解決審計資源的分配問題,其最大特點是審計的程序受檢查風險評估的制約。
3 審計風險導向的發展
應用傳統方法進行審計風險評估,經常很難作出準確的評價。因為傳統型的風險導向審計辦法往往忽視從宏觀上對企業運行環境、監管環境、組織結構、產權結構、目標戰略等進行了解,進而造成錯報會計報表的風險。另外一點就是企業是時刻處在變化的市場當中的,它要面對的是復雜多變的內部環境與外部影響,所有的經營風險都會導致會計報表隨時發生錯誤,如果審計人員認識不到把審計企業與經濟網絡隔離開所帶來的嚴重后果,那么審計風險必然會帶來嚴重的損失。
3.1 風險導向改進
建立全新審計風險評估模型。即要求審計風險中應當包含檢查風險和重大錯報風險兩項。而重大錯報要包括整體層次上的會計報表以及交易類別和賬戶等內容,其組成部分應當包括固有風險與控制風險兩部分。要加強對于審計小組的督導工作,如有必要,要對審計程序、范圍、時間、性質等作出必要的調整。新模式要更加照顧到企業情況,也要考慮到注冊會計師風險評估的執行能力。
3.2 關注風險導向發展
為了應對知識經濟給審計工作帶來的挑戰,職業界一直沒有停止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探索工作。如畢馬威模式以風險評估、經營環節、戰略分析、業績計量和業績提高5個原則為基礎,注重企業內部環境與外部影響兩個方面。安永模式關注的則是審計創新。可以說,國外職業界對于風險導向審計的研究探索,給我們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發展思路,促進了風險導向審計的發展。
4 總 結
我們國家的獨立審計標準是根據國際準則制定的,但是目前尚缺少一套完整的控制評估審計風險的實施框架。我們現在需要做的是以現代風險導向思想為理論依據,制定出科學的審計風險規范,強化執業者的質量意識和風險意識,減少審計風險。而對于審計模式發展過程的回顧研究可以給審計實務創新與審計準則制定帶來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