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新稅法的實施
2008年1月國家頒布了新的企業所得稅法,新稅法對反避稅的要求有所加強,同時也取消了以前予以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企業的優惠稅收政策。在這種環境下,原來企業所采取的一些避稅措施,比如借用外商名號注冊等,顯然已經不適用。因此,在新稅法實施的環境下,為了適應環境,企業(特別是煤礦企業)亟需尋找新的避稅方法。
2 新形勢下企業避稅的內涵和特點
合理避稅是企業節約資金流出的一種方式。納稅籌劃發生在企業繳稅行為之前,是納稅人為了達到少繳稅或晚繳稅的目的,而對其自身的經營活動及投資活動等涉稅事項進行調整的稅收謀劃行為。納稅籌劃要求企業把握好稅法的相關規定,它不等同于偷稅、逃稅,納稅籌劃以依法納稅為基礎。納稅人在進行納稅籌劃時必須堅持依法納稅、合理謀劃、用好政策。
企業合理避稅的特點一般包括合法性、目標性、籌劃性、風險性以及專業性的特點。在新稅法實施的前提下,納稅籌劃的特點在上述特點的基礎上,更突出表現出了多樣性及專業性。
3 以煤礦企業為例探討新稅法下企業合理避稅的方式
(1)合理利用財務杠桿效應。負債是企業資金來源的一種方式,因為負債的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所以負債具有財務杠桿效應。負債籌資能夠起到優化資本結構,推動企業長期發展之目的。與此同時,利用負債進行納稅籌劃的風險較低,故而企業對負債籌資愈來愈重視。納稅人多通過以負債籌資代替股權籌資的方式進行避稅,因為負債的利息是在繳納所得稅之前扣除的,可以降低應納稅所得額,這種方法又被稱之為資本隱藏。而通過股權方式籌集資金,相應的股利需要從稅后利潤中扣除,起不到減稅的作用。舉例而言,某煤礦公司息稅前利潤1 000萬元,現在假設兩種方式:①該集團公司資本金10 000萬元全部是股權籌資;②該公司資本金10 000萬元中有2 000萬元來自于負債,年利率10%。假設所得稅稅率25%,在第一種情形下,該公司需要繳稅1 000*25%=250萬;在第二種情形下,企業繳稅(1 000-2 000*10%)*25%=200萬,比第一種形式少繳50萬元稅款,從而可以節約資金流出,達到避稅之目的。
(2)通過與關聯企業進行轉移定價的方式。所謂轉移定價的方式是指企業與其關聯方直接進行的整體避稅謀劃。它是公司在其經營活動中為了達到利潤轉移的目的,而與關聯方以低于或者高于產品市場價格的價格進行交易的行為。這種行為依靠價格差來實現避稅的目的。通過調查分析,筆者發現企業通過與關聯方進行轉移定價的方式有很多,其中最長用的就是對原材料等有形資產的供給及采購來進行避稅。舉例而言,某大型煤礦公司A主要從事煤礦開采工作,B公司是其全資子公司,主要從事煤炭加工及銷售工作,A公司向B公司銷售原煤價格每噸1.2萬元,而向其他公司供應原煤的價格為每噸1萬元,那么這就形成了0.2萬元的銷售價差,這0.2萬元將會給整個企業集團帶來0.05萬元的所得稅收益,以及0.034萬元的增值稅差異。
通過上述分析可知,企業通過轉移定價的方法可以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然而,基于市場經濟日益深化、市場價格日漸透明以及稅法及相關法規的日漸完善,在加上關聯方之間存在交易成本,且該交易成本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單純依靠上述方式進行避稅的方法受到了很大的沖擊,許多企業均放棄了上述這種粗糙的避稅行為。轉而通過在房屋、設備、運輸工具等大額資產以及商標、專利等無形資產方面運用轉移定價的模式進行避稅。
(3)企業通過與關聯方進行分攤成本方式來避稅。轉移利潤的方式有很多,除了轉移定價之外,企業與關聯方進行成本分攤亦是利潤轉移的一種方式。企業通過與其關聯方簽訂成本分攤協議以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比如,統一煤礦集團控制下的A公司和B公司簽訂的成本分攤協議:某研發項目預計100萬元,兩公司各分攤50%。
(4)通過國外的相關稅法規定進行避稅。目前我國的煤礦企業正在不斷發展和成熟的過程中。如果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在政策允許的前提下,企業可以通過利用外國的法律、法規進行避稅。避稅港是許多國家為了繁榮本國經濟,吸引外資而對企業在稅收方面給予的優惠。比如企業設立優惠、企業經營活動中給予的增值稅優惠政策等。企業完全可以利用這種避稅港的優勢,減少稅負節約自身的現金支出。
(5)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隨著經濟的發展,資源短缺的現象越來越嚴重,非可再生資源,尤其是煤礦、石油等資源日漸減少,為了促進企業節約資源、充分利用資源,我國稅法對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的納稅予以優惠,允許這種所得在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在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煤礦公司完全可以利用這項稅收優惠政策,在增加企業利潤收入的同時,相對降低了稅金流出的比例。另外,企業也可利用國家稅法中的加速折舊、加計扣除、減記收入、稅額抵免等優惠政策。
總而言之,合理避稅是企業減少資金流出的重要行為和有效方式。為了適應飛速發展的經濟要求、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不少公司通過各種方式進行納稅籌劃。煤礦企業作為我國的支柱企業,其健康發展關系著我國的國計民生。與此同時,為了適應市場競爭的要求,煤礦公司在依法納稅的基礎上,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納稅籌劃的行為亦得到認可。同時,煤礦公司還應當注意到,納稅籌劃是存在風險以及成本的。煤礦公司應當權衡納稅籌劃所帶來的收益以及所消耗的費用,做到合理、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