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企業是我國的支柱產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非常重要地位。隨著我國建筑企業的改革,人們越來越關注建筑企業的財務風險管理與防范等問題。由于建筑企業所特有的生產流動性、生產周期長、涉及面廣等特點,在資金籌措、產品價格的形成、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成本的預算及考核等財務工作上與一般企業有許多的不同,財務風險更為復雜。
建筑企業財務風險是指建筑企業在財務活動中受到各種客觀存在的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企業的財務的實際收益和預期收益發生偏離,因而遭受損失的機會或可能性。需要明確地是,財務風險產生各個階段的可能性極大,包括投標、施工和竣工結算等。
建筑企業所面臨的主要財務風險包括投標風險、合同簽訂風險、資金短缺風險、資金籌措風險、資金回收風險、收入確認風險、陳本虧損風險等。建筑企業應當認清自身的行業特點和風險情況,采用各種必要手段,對財務風險加以規避,以最少的損失和最快的途徑排除風險,保證財務機制正常運行,以提高經濟效益
一、我國建筑企業財務風險管理的現狀
建筑企業面臨著較高的財務風險。更為值得注意的是其抗風險能力也比較弱。我國許多建筑企業對風險管理還處在初步認識階段,而僅僅靠自身的經驗教訓積累,而且操作流程簡易,方法方式單一,缺少科學規范的管理程序,尤其是欠缺制度化建設制度化體系,進而給企業的財務風險埋下了重大隱患。
我國建筑企業產品結構單一,受宏觀經濟形勢影響大。近幾年來,我國建筑企業受國際國內兩個環境的雙重影響,給我國本身基礎薄弱落后的建筑企業產品供給服務結構造成重大打擊。而且這些產品,尤其是占優勢地位的數量比較少,而且主要還集中在少數幾種產品上。出現不平衡不均衡,底蘊不夠深厚,結構不夠穩固,產品層面不夠廣泛的這樣格局。因此不能有效應對宏觀經濟形勢的急劇變化。
我國建筑企業市場結構單一,發展空間還存在很大局限。我國建筑企業數量多,而呈現出大中規模的比較少,更多的是短小企業。而經常相當一部分建筑企業的人員處在待業或滯業狀態。而有限的建筑市場資源與空間卻引起眾多中小企業無序無責地占據與爭奪,使得我國建筑市場呈現出盲目性、狹隘性、眼前性比較突出,也沒有向縱橫方向拓展。
我國建筑
企業經營結構的較為單一,經濟效益低下。由于我國建筑市場發展晚,起步快,很多方面還沒形成完全成熟的運行運作體制與機制,而是更多地處在過渡階段,進而要扭轉很多企業經營理念、經營策略、經營方式方法的轉變需要很長的過程。因此,存在著低層次低水平的經營運轉體制與機制,是當前重要特征。
我國一些建筑企業產業結構比較落后,造成抵抗風險能力低下。在很多地區,建筑企業主要是集中建筑行業,而其它行業投入投資少,甚至沒有。然而當經濟風暴等一旦降臨的時候,而投資渠道單一的建筑企業往往就是遭受損失最為嚴重的,而其它相對投入面度比較廣的建筑企業卻能夠有效的抵御與轉嫁風險,盡可能地將損失降到最小。
總之,我國建筑企業和建筑行業都需要在新的形勢下新的機遇上,認清國際國內局勢,準確定位,綜合分析,全面辨別,合理規劃,立足自身的綜合能力,完善與提升產業水平,才能從制度上從根本上從預期上有效地增強抗風險能力,以能夠在逆境中還能順勢強升,促進效益不斷提高。
二、我國建筑企業財務風險成因分析
當前我國建筑企業所處的國際國內環境應該來說,在新的條件下所面臨的經濟環境還是比較多變的,尤其是微觀的影響。盡管近年來,建筑企業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干預,在出現良好的局面或者向好的趨勢同時,一些不確定不穩定不可預見性因素仍然在威脅著建筑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尤其是侵襲財務風險可能性極大。
(一)建筑企業成本管理手段比較落后
在我國,由于是從計劃經濟體制走過來的建筑企業,在很多成本管理理念、成本控制措施方式方法上,都還仍然濃厚,固守觀念比較強,不能跟上時代步伐,不能迅速地轉換角度,換位思考能力僵化。這嚴重體現出,對成本管理的內涵及其外延不能與時俱進,不能夠從新角度用新思維分析把握。
(二)建筑企業對內部環境改善不夠重視
我國建筑企業的發展歷程深深被打上舊經濟體制的烙印,使得盡管公司或者企業在公司結構治理、公司文化體系與機制建立與運行、企業本身的制度與機制的現代化改革等但很難在短時間扭轉這樣的守勢思維。因此,造成了建筑企業盡管認識到了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性,但在行動上卻面臨著艱難的抉擇與實施。
(三)建筑企業防范風險的主動積極意識不夠強烈
由于深受經濟體制的影響,建筑企業在很長時間內內部不能建立和完善成熟健全的風險防范機制,沒有形成堅強穩固扎實地預防風險的專業人才隊伍,沒有切實轉變風險預防風險管理的觀念,沒有風險防范的根本上的保證,還只是存在臨時性或者短暫性的意識階段。
(四)建筑企業決策失誤,設定了不合理的風險控制目標
很多建筑企業由于本身的素質與能力的低下,更多主要是從經驗或者主觀意識等方面,不從全局出發,盲目行動。而且即使加強風險的準備,增加了風險控制目標,但也都是極不合理,不科學,不適當,因此給企業造成了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更為可怕的是,遭受嚴重損失后,很多企業又不及時認真總結經驗,吸取教訓,而是逃避推脫責任,結果建筑企業難以為繼。
(五)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模式落后,財務管理缺乏落實和監督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