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的財務審計工作是同企業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息息相關的重要問題,加強企業的財務審計一方面可以增強對企業的約束和監督,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增強企業的整體競爭力,實現企業財務工作的全面協調發展。
一、企業財務審計概述
企業財務審計指的是審計機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財務審計準則規定的程序及方法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計和監督,并對被審計企業會計報表中反映出的會計信息依法作出公正、客觀的評價,最終形成審計報告、出具審計意見和決定。[1]企業財務審計的目的在于反映企業真實的經營狀況,發現企業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加強政府的宏觀調控,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其最根本特征是獨立性,這是憲法賦予其的特權,也是財務審計不同于其他專業監督的重要特征。今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國際貿易的加強,企業的財務審計日益呈現出許多新特點——范圍的國際化、層次的立體化、領域的擴大化、主體的多元化、內容的復雜化和程序的規范化等等。企業財務審計承擔著重要的責任和使命,然而當前的市場形勢下,企業財務審計中還存在一些問題有待解決。
二、企業財務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的獨立性未得到保障
獨立性是審計的根本特征,同時也是企業財務審計是否能實現其作用的關鍵所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當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保證工作的獨立性。然而現行的財務審計制度在執行過程中仍然存在獨立性不強的問題,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由于財務審計工作特別是企業內部的財務審計工作缺乏嚴格的監督和管理,審計工作往往受到各方因素的干擾和阻礙,有些執法人員由于在聘請和解聘方面的原因,違反自身的職業規范,出具失真的信息,擾亂審計市場的合法秩序,誤導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審計獨立性的缺乏影響著審計行業的健康發展和市場正常的經濟秩序。
(二)審計范圍受到一定限制
近年來,雖然許多企業在審計工作中做了較多的調整和改進,但是許多企業仍然存在審計工作涉及面不廣,審計范圍不足的現象。如在審計過程中,部分企業的財務費用位計算、遞延資產等應攤未攤等情況,主管部門的檢查力度不足,因此存在潛虧掛賬的現象。特別是企業內部的財務審計,由于其內容局限與財務會計這一單一層面,財務審計從行政上隸屬于財務部門,其公正性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同時審計工作,特別是作為國企內部審計主要內容的經濟效益審計,多是在年終決算前進行,這就容易導致審計部門面臨時間短、工作量大的情況,工作具體執
行中難免有形式化的現象發生。
(三)審計執行力度不足
財務審計的目的是為了真實、合法地體現和反映企業的收支狀況,對內提高企業管理者的經營管理水平,促進其經濟效益的獲得,對外發揮市場監督機制,有利于國家的宏觀調控。然而現行的審計制度在執行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預警機制,雖然企業制定了具體的財務審計規定,但由于缺乏執行力,常常還是在問題發生之后才進行反省和整改,不能有效的發揮財務審計應有的作用。如國有企業內部審計中的效益審計、離任審計以及發現問題后的經濟問題審計,由于是事后審計,很難在問題發生之初就及時的發現問題,一旦問題嚴重化之后審計部門才介入調查,企業很難及時的避免經濟損失,存在較大的經營風險。
三、企業財務審計的改進措施
如何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新形勢相適應的財務審計制度,是我國目前面臨的一項復雜的任務,必須從我國的實情出發,考慮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和進入國際市場的客觀需求。具體說來主要包括幾下幾方面的內容:
(一)建立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
要建立完善的企業審計制度,首先要以現代企業制度為前提,以之為基礎進行規范的受托責任授予、考核和評價、監管制度。這就要求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包括企業與所有者和政府監管部門的關系以及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企業經理層的職權明確。此外,企業還應當完善的內部議事程序規則,以此完善企業的內部審計制度,加強監事會的監督和管理,將其納入規范化和法制化的軌道。
(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
目前我國已經頒布的與企業財務審計相關的法律包括《審計法》《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等等,這些法律在頒布之初我國正處于剛剛不出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對于現代企業制度的了解上不充分,隨著近年來我國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加之貿易全球化的新形勢,現行的法律已經不能滿足企業財務審計的需求,有些法律規定不符合當前的形式,因此需要根據目前的新情況進行法律法規的修改和更加全面的規定。
(三)全面提高審計隊伍的整體素質
合格的審計人員首先應當具有相關的審計、會計職稱,不僅具備與自身從事的審計工作相協調的業務素質,同時應當有較高的思想覺悟。想要做好審計工作,必須擁有扎實的基礎專業知識,同時具備較寬的知識面。隨著各種高新技術的引入與應用,對于審計人員的素質要求也有更高的標準,無論是國家審計人員還是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都必須本著務實求真的工作態度,學習最新的信息網絡技術和前沿的高新知識,積極轉變觀念、拓展視野,具有創新精神,以高水平的綜合素質實現審計的各項作用和智能,特別是計算機技術,可以有效的輔助審計工作的開展,具有準確性和高效性,使得審計工作更加智能化和科技化,內部審計人員可以為企業的各項發展前景提供咨詢服務,國家審計人員可以有效的掌握企業的經營狀況,為國家的宏觀調控
提供合理的依據。
(四)加強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
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是企業財務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的內部財務審計可以有效的發現不合理開支、規范企業內部的財政運行、維持企業的穩定健康發展。它在執行中涉及面較廣,工作要求較高,特別是針對企業內部的審計工作獨立性相對較差的特點,需要高層領導的高度重視,具體說來可以成立內部審計的工作委員會,明確規定委員會的各項職能,將每一項審計項目都落實到具體的規范,工作委員會要嚴格符合每項審計的意見書和相關的審計決定,加強實行力度,發現不合理的地方及時糾正解決。同時,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在明確審計職責的基礎上,對于審計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嚴格的監督和管理,一旦發現規范規定隱瞞實際情況的事件,及時追求審計人員的責任,增強審計人員作為執法者的責任感和事業心。
(五)建立嚴格的審計監控體系
各審計機構的審計人員應當遵循“方案科學、有效實施、嚴格復核、準確處理、適時跟蹤”的原則建立嚴格的審計質量監控體系,要從宏觀的角度出發,在對過去審計工作全局分析總結的基礎上對各類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和相關理論研究,圍繞統計工作的中心,提高審計執行能力。特別是企業內部財務審計人員,應當及時總結和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信息,建立人事部門、組織部門、財政部門等多部門可以共享的信息資源,增強審計工作的實用性,實現其價值。
此外,還應當加強審計部門與其他部門的聯系。在審計過程中,應當加強審計機關同企業組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政府宏觀調控部門等相關部門的聯系,在聯系與協作中充分實現審計的作用和價值,使政府部門及時了解企業的運營狀況和存在的問題,同時上級部門對企業責任目標完成的真實性也要加大檢查力度,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則要加強對企業處理國有資產這一過程的監管力度等。總之,財務審計工作是企業管理水平的重要體現,想要實現財務審計工作的全面發展,就應當了解現存財務財政體系中存在的諸多不足,然后針對這些問題,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由針對性的改革,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企業財務審計的職能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