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是《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下簡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從國際會計準則中引入的一個重要概念,也是企業對換入資產能夠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重要條件,但由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及其應用指南對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否具有商業實質的判斷條件明確得比較原則,因而,至今仍有不少企業財會人員對判斷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感到比較難,未能正確掌握。那么,如何判斷呢?依筆者之見,就是要全面理解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按以下方法來判斷。
一、看換入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在風險、時間和金額等方面上是否與換出資產存在顯著不同
這是實務中應首當其沖采取的判斷方法,因為此方法容易理解,便于掌握,也是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所明確的第一個判斷條件。一般來說,當交易各方間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屬于下列情況的,就說明換入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在風險、時間和金額方面與換出資產顯著不同,所進行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就具有商業實質。
(一)未來現金流量的風險、金額相同,時間不同
此種情形是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總額相同,獲得這些現金流量的風險相同,但現金流量流入企業的時間明顯不同。例如,某企業以一批存貨換入一項設備,倘若這兩者所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的風險和金額都相同,但是,存貨的流動性強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為換入企業帶來該批存貨所應產生的全部現金流量,而設備作為固定資產需要在一段較長的時間內才能為換進企業帶來該設備所應產生的全部現金流量,這就說明上述存貨與固定資產各自產生現金流量的時間跨度較大,在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的時間上顯著不同,從而說明這兩者的交換具有商業實質。
(二)未來現金流量的時間、金額相同,風險不同
此種情形是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時間和金額相同,但企業間獲得現金流量的不確定性程度存在明顯差異。如甲乙兩企業為了相互間的某種利益因素商定,甲企業以其用于經營出租的一幢公寓樓,與乙企業同樣用于經營出租的一幢公寓樓進行交換,兩幢公寓樓的租期、每期租金總額均相同,也就是說兩幢公寓樓未來現金流量的時間、金額相同。甲企業是租給一家財務信息及信用狀況良好的企業(該企業租用該公寓是給其單身職工居住),可乙企業是租給單個的散戶,兩者相比較,就可看出,甲企業取得租金的風險相對較小,乙企業由于租給散戶,租金的取得要依賴于各單個散戶的財務及信用狀況,取得租金的風險和不確定性相對較大。這就說明,兩者現金流量流入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存在明顯差異,則兩幢公寓樓的未來現金流量就會顯著不同,進而就可判定該兩項非貨幣性資產的交換具有商業實質。
(三)未來現金流量的風險、時間相同,金額不同
此種情形是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總額相同,預計為企業帶來現金流量的時間跨度相同,風險也相同,但各年產生的現金流量金額存在明顯差異。比如,某企業以一項商標權換入另一企業的專利技術,預計兩項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相同,在使用壽命內預計為企業帶來的現金流量總額相同,但是,換入的專利技術是新開發的,預計開始階段所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明顯少于后期,而該企業擁有的商標權每年產生的現金流量基本上是均衡的,由此可見,兩者各年產生的現金流量金額差異明顯,則上述商標權與專利技術的未來現金流量顯著不同,因而,就可確定該兩項非貨幣性資產的交換具有商業實質。
二、看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是否不同,且其差額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相比是重大的
當我們按照上述第一種判斷方法難以判斷某項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時,就要采取此種方法。這是因為某些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在表面上看,其風險、時間和金額方面可能相同或相似,不存在什么顯著不同,因而難以判斷。采用此方法,就是根據換入資產的性質和換入企業經營活動的特征等,以及換入資產與換入企業其他現有資產相結合后能否產生更大的效用,看換入資產對換入企業的特定價值(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與換出資產是否存在明顯差異,存在明顯差異的就說明換入企業受該換入資產影響產生的現金流量與換出資產明顯不同,從而判斷該項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例如,A企業以一項專利權換入B企業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假定從市場參與者來看,該項專利權與該項長期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相同,兩項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風險、時間和金額亦相同,但是對換入的A企業來講,換入該項長期股權投資后使該企業對被投資方由重大影響變為控制關系,從而使A企業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現值與換出的專利權有較大差異;對B企業來說,換入專利權后能夠解決生產中的技術難題,其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現值與換出的長期股權投資也存在較大差異,從而說明,無論對A企業來講,還是對B企業來講,其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是不同的,且其差額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相比是重大的,因而,就能確定該兩項資產的交換具有商業實質。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如果我們不能通過上述分析方法,看出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不同,且其差額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相比是重大的。就要按照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所明確的第二個判斷條件來確定,即:通過計算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進行比較后判斷。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應當按照資產在持續使用過程中和最終處置時所產生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選擇恰當的折現率對其進行折現后的金額加以確定。應當提醒的是,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所指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與《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從計算程序上來講是相同的,但是《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中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是采用資產在持續使用過程中和最終處置時預計產生的稅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率是市場參與者對資產特定風險的評價,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所指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是按照資產在持續使用過程中和最終處置時所產生的預計稅后未來現金流量,并根據企業自身而不是市場參與者對資產特定風險的評價,選擇恰當的折現率對其進行折現后的金額加以確定的,也就是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所稱的“主體特定價值”。
除了上述方法外,我們還可以通過分析交換所涉及的資產類別來判斷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否具有商業實質。采用此方法就是從資產是否屬于同一類別上來分析,因為不同類的非貨幣性資產,其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不同,一般來說其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風險、時間和金額方面也不相同,因而,不同類非貨幣性資產(是指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的不同大類的非貨幣性資產,如存貨、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生物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無形資產等)之間的交換是否具有商業實質,就較容易判斷。例如,企業以一項出租的投資性房地產交換一項固定資產自用。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就將未來現金流量由每期產生的現金流,轉化為該項資產獨立產生,或包括該項資產的資產組協同產生的現金流。通常情況下,由定期租金帶來的現金流量與用于生產經營的固定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量在風險、時間和金額方在是有所差異的,因此該兩項非貨幣性資產的交換,就應當視為具有商業實質。而對于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為同一類的非貨幣性資產來說,我們在分析上就要十分細心,因為,同類非貨幣性資產所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既可能相同,也可能顯著不同,因而其之間的交換既可能具有商業實質,也可能不具有商業實質。如現實中,有的企業將自已擁有的一幢建筑物,與另一企業擁有的在同一地段的另一幢建筑物相交換,盡管兩幢建筑物的建造時間、建造成本等均相同,但兩者未來現金流量的風險、時間和金額就有可能相同。也有可能不相同。如果,其中一幢建筑物立即可供出售且該企業管理層也計劃將其立即出售,而另一幢建筑物難以出售或只能在一段較長的時間內出售,從而至少表明這兩項建筑物的未來現金流量流入的時間明顯不同,在這種情況下,這兩項同類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就可判斷為具有商業實質;相反,如果這兩幢建筑物都能立即可供出售,且雙方企業管理層也都打算將其立即出售,那么這就表明這兩項建筑物的未來現金流量流入的時間,風險和金額是相同的,不存在明顯差異,這樣,此兩項同類非貨幣性資產的交換就不具有商業實質。
另外,按照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的要求,企業確定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時,還應當關注交易各方之間是否存在關聯方關系,因為,關聯方關系的存在可能導致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具有商業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