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增值稅轉型的內容與意義
在對貨物和勞務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前提下,根據對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稅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稅分為生產型、收入型和消費型三種類型。目前世界上140多個實行增值稅的國家中,絕大多數國家實行消費型增值稅。我國增值稅對銷售、進口貨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單位和個人征收,覆蓋了貨物的生產、批發和零售各環節,涉及眾多行業。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我國一直實行生產型增值稅。
1.增值稅轉型的內容。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即從生產型增值稅轉變為消費型增值稅。改革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國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新購進設備所含的進項稅額可以計算抵扣。
(2)購進的應征消費稅的小汽車、摩托車和游艇不得抵扣進項稅。
(3)取消進口設備增值稅免稅政策和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
(4)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降低為3%。
(5)將礦產品增值稅稅率從13%恢復到17%。
2.增值稅轉型的意義。增值稅轉型改革,允許企業抵扣其購進設備所含的增值稅,這既是一項重大的減稅政策,也是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預計將為納稅人減輕稅收負擔超過1200億元。轉型改革將消除生產型增值稅制存在的重復征稅因素,降低企業設備投資的稅收負擔,有利于鼓勵投資和擴大內需,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對于提高我國企業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克服國際金融危機的不利影響,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二、增值稅轉型對企業的影響
1.刺激固定資產投資,促使企業轉變經營模式。生產型增值稅下,固定資產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不能抵扣,這形成了對固定資產交易的重復征稅現象,加大了企業特別是固定資產投資較多的企業的流動資金占用,降低了企業的設備投資和技術改造的積極性,使企業的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受到影響。增值稅轉型后由于固定資產增值稅進項稅率一般為17%,對企業來說,消費型增值稅下的固定資產投資所占用資金相應減少了近17%,有利于改善企業現金流,刺激企業固定資產投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間接提高產品質量,從而形成對經濟的整體拉動效應。同時,實行消費型增值稅有利于促進企業特別是固定資產投資比重較高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從而推動我國企業從勞動密集型向資本密集型轉變。
2.降低產品成本,提高產品競爭力。《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規定,固定資產按取得時的入賬價值計算,包括為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由于不同企業的固定資產規模和新舊程度不同,有的甚至會相差很大,固定資產規模越大,計提的折舊額越多,則轉入費用成本中的進項稅額也就越多。這樣,即使是生產同類產品的企業,假定生產中消耗的材料、人工等其他費用相同,但因成本中的進項稅額不同,人為形成了企業之間費用成本水平的差距。特別是費用成本偏高,將會造成產品售價偏高,而且“銷項稅額”是根據“產品銷售收入”計算確定的,這樣也會使企業的“銷項稅額”偏高,增加企業稅收負擔,影響企業產品競爭力。
增值稅轉型后,固定資產成本中不再包含進項稅額,計入產品中的折舊費用將會減少,產品成本要小于轉型前,產品的售價不會受增值稅影響。從而生產相同產品的企業不會因為固定資產進項稅的影響降低企業產品的競爭能力,也可避免出口退稅可能引發的國外對我國企業的反補貼訴訟,使國內企業和國際企業在同一稅負平臺上公平競爭。
3.改善企業盈利與財務狀況。
(1)增加利潤,改善財務狀況。在消費型增值稅下,固定資產中的增值稅可抵扣,使固定資產原值減少,在不改變折舊方法的前提下,年折舊額也減少,計入到成本或費用中的折舊額減少,從而增加企業的會計利潤。假定某企業息稅折舊前利潤為200萬元,當年新購設備(不含增值稅)200萬元,在生產型增值稅下,企業需要將34萬元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假定該設備按10年折舊,殘值率為零,則每年的折舊額23.4萬元,假設沒有其他折舊項目和利息費用,企業適用25%的所得稅稅率,則企業的稅后利潤為132.45萬元;如果采用消費型增值稅,企業每年的折舊額將降為20萬元,相應的稅后利潤為135萬元,利潤上升幅度為1.9%。轉型后雖然增值稅減少所得稅增加,但所得稅增加的幅度要小于稅后利潤的增加幅度。由于稅后利潤的提高,將會提高企業的凈資產報酬率。
另外,按照消費型增值稅政策,當期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購置的增值稅可以直接抵扣,即便在當期銷項稅金不足只能部分進行抵扣的情況下,由于轉型后較轉型前,資產和負債均按照未抵扣金額減少,凈資產不變,提高了企業的流動比率;由于入賬的固定資產價值降低,在收入不變的情況下提高了固定資產的周轉率。這樣,企業的盈利指標、營運指標以及償債能力指標都會有所改善。
(2)提升設備購置當年的現金流量。增值稅轉型對企業現金流量的影響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后,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只是買價,相應的增值稅直接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的借方,直接減少了企業當年應繳納的增值稅以及隨同增值稅一起繳納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以及其它稅費,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由于增值稅支付的大幅減少而提升,以后各年的現金流量不再受增值稅轉型的直接影響。另一方面,企業由于固定資產投資,提升技術裝備水平,擴大生產能力和提高產品競爭能力,最終可以通過降低產品銷售成本,持久地提高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
三、增值稅轉型以后企業需要關注的幾個問題
1.采購固定資產應盡量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轉型會對企業投資產生正效應,使企業存在擴大投資和設備投資的政策激勵,從而對企業收益產生影響。但需要注意的是,對除房屋、建筑物、土地等不動產以外的購進固定資產(包括接受捐贈和實物投資)、用于自制固定資產(含改擴建、安裝)的購進貨物或增值稅應稅勞務,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才能享受增值稅進項稅抵扣的政策。如果購進時不能分清固定資產用途的,也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待明確購進固定資產的用途后,再最終決定是否能夠進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
2.采購固定資產抵扣增值稅時機的選擇。當企業購買固定資產時,必須考慮固定資產的購進時機。一般來說,購進企業在出現大量增值稅銷項稅額時期購入,這樣在固定資產購進過程中就可以實現進項稅額的全額抵扣。否則,若在一定時期,購進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大于該時期晦銷項稅額,則購進固定資產。就會出現一部分進項稅額不能實現抵扣的現象,從而降低固定資產抵扣的幅度。因此,增值稅轉型后,企業必須對固定資產投資作出財務預算,合理規劃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分期分批進行固定資產更新。以實現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速度與企業財稅目標的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