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計委派制,又稱會計人員委派制,是指政府部門或產權管理部門以其所有者身份,向其下屬單位統一委派與管理會計人員,并授權會計人員監督、管理所在單位的財務活動,是以產權關系或行政隸屬關系為紐帶的一種會計管理體制。作為西方公司治理結構中所有者約束和監督經營者行為的一種管理制度,我國自1998年引入了該會計委派制。十幾年來的實踐證明,會計委派制是加強會計監督和管理的有效模式,是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的重要措施,對規范內部管理、防范財務風險有著重要作用。
近年來,我國住房公積金事業發展勢頭迅猛,公積金資金規模日益龐大,財務管理風險也隨之劇增。目前,我國縣級公積金管理機構普遍存在有管理水平較低、整體人員不足、上級部門對其監管不力等現狀,導致縣域公積金的資金安全存在巨大隱患。積極探討推行會計委派制,對加強我國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推行會計委派制的可行性、必要性和緊迫性
1.推行會計委派制的可行性。作為設區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單位,縣一級的各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統稱管理部)是其分支或派出機構,因而在會計的使用和管理上,采用會計委派制有其權屬意義上的合理性。目前全國已實現市中心對縣域管理部的人、財、物的統一垂直管理,為會計委派制在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中的實施創造了前提條件。
2.推行會計委派制的必要性。當前,全國絕大部分公積金管理機構業務系統實現了市、縣聯網核算,財務核算延伸到了縣域管理部,普遍實行統一核算、分級報賬,致使市中心會計人員工作量倍增。由于工作人員整體緊缺,財務部門增人增編十分困難,核算任務繁重,財務人員的“有效時間”大打折扣,無力進一步承擔精細管理,因此對所屬縣域管理部的財務監管較乏力。以安慶市為例,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下轄1個分中心、7個管理部,市中心財務工作人員僅4人,全市繳存人數近25萬人,繳存規模達76億元,管理、核算資金逾23億元,日常核算工作量很大,難以實現對縣域管理部全方位、全過程的有效監管,內部監管大多停留在表面,資金隱患較大,急需革新現行會計管理制度和方式。因此,適時引入會計委派制,是深化對縣域管理部財務監管的現實需要,在現有條件下,可以迅速提升管理效率和降低資金風險。
3.推行會計委派制的緊迫性。財務管理是整個管理中的關鍵,而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和隊伍的穩定性、獨立性是關鍵中的關鍵。據了解,因基層工作量大、人員較少、經費緊張等情況,會計人員往往身兼數職,有的還是部主任兼任;賬務處理大都沿襲前任經驗,較為隨意;會計人員經常變動,缺乏穩定性和獨立性,潛在的財務風險較大。就安徽省來看,《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皖編[2002]17號)明確規定,縣域管理部人員編制為3~5人,此后未再下文增編,但公積金業務規模逐年大幅增長,工作人員嚴重不足,不相容崗位必須分離、關鍵崗位定期輪換等必要的內部控制制度很難真正實施,普遍存在一人多崗現象,資金管理風險較大。據了解,其他一些省、市公積金人員和業務情況與本省大體相同。長此以往,不僅難以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而且資金的安全性也得不到有效保障。會計委派制的突出優勢就在于能夠強化資金的“事前”控制,可以在源頭上有效預防縣域管理部違規使用資金,并將資金的“事中、事后”管理結合起來,為資金安全運營保駕護航。因此,推行會計委派制勢在必行。
二、會計委派制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的具體實施
1.統一會計政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為準則,在遵守上位法的前提下,結合各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制定全市統一的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會計核算辦法、賬務處理程序以及各項資產管理辦法。這些具體管理辦法是考核和衡量管理部財務工作的標準,也是基層會計人員的工作指南。有了統一的會計政策,再通過集中學習和業務指導,有利于在較短的時間里快速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這是順利實施會計委派制的前提條件。
2.明確會計委派制原則。為防止出現“多頭管理”和權責不明,推行會計委派制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領導與被領導原則,在公積金擴大歸集、規范提取、發放貸款、資金調度、人員分配等正常管理上,委派會計應接受管理部主任的領導和管理,并積極獻計獻策、擴大業績。二是服務與管理并重原則,委派會計應依法進行會計核算,維護財經紀律,同時應切實做好各項服務工作。三是權責明確原則。委派會計應獨立行使財務管理和監督職責,同時有權參與重大經濟活動的決策。
3.選拔會計人員。應對縣域管理部的會計人員進行全面摸底,每個管理部至少選取兩名會計人員進行集中會計政策和業務技能培訓,再通過統一考試,擇優聘任。同時,宜用委派會計主管的方式來進行財務監督和管理,從而為會計委派制的順利實施提供人才條件。
4.制定會計委派管理辦法。制定切實可行的會計委派管理辦法是順利實施會計委派制的核心和關鍵。首先,應建立委派會計的人事檔案制度和任免考核制度。對委派的會計主管由市中心財務部門負責考核和認定,并須人事部門認同。財務部門應制定明確的量化指標、明晰的考核條款、綜合考察履職情況,并與經濟利益掛鉤。其次,應建立委派會計人員的定期培訓和報告制度。會計政策和財務管理是不斷完善和發展的,為提高委派會計的業務水平和能力,必須加強業務學習和開展定期培訓。對日常財務管理和資金收支活動應實行定期匯報,對重大財務事項應及時報告,以便市中心隨時掌握情況,適時做出決策。再次,應建立委派會計的回避制度、內部審計制度和委派會計交流制度。為防止出現裙帶關系和形成小團體利益,應定期評價委派人員的獨立性,堅持實行回避制度、內部審計制度、離任審計制度和會計交流制度,以形成對委派人員的再監督機制。
三、積極推進會計委派制工作的幾點建議
對縣域公積金管理部財務管理中推行會計委派制,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1.積極宣傳,爭取支持。推行會計委派制是規范管理、防范風險的需要,是新形式下對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在遵循資產授權管理的前提下,推動管理創新,強化財務監督。因此,推行會計委派制離不開各個方面的支持,特別是要積極爭取市中心領導和各管理部主任的理解和支持,應積極宣傳,統一思想,防止出現認識偏差。同時,財務部門應和人事部門密切配合、互有側重共同做好各項管理和考核工作,防止出現管理重疊和遺漏。
2.聯系實際,逐步完善。推行會計委派制,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脫離現實基礎,應結合當前實際,先易后難,分步實施,邊推進邊完善。可以對財務管理基礎較好,條件較為成熟的管理部先試行,再逐步展開;也可以先整體推行,管理上后續跟進。委派的會計人員的人事編制、基本工資和基本社會保障在起步階段宜繼續進行屬地管理(待時機成熟時再行統管),其績效工資可根據考核結果參照市中心本級執行,其任職級別比照管理部副主任執行較好。
3.雙向考核,客觀評價。實行會計委派制,重在管理,難在考核。為切實開展工作,在對委派會計考核時,應進行雙向考核,即堅持以市中心考核為主、管理部考核為輔的方針,以防止出現“一種聲音說話”,從而更加有利于市中心全面了解情況和做出正確決策。
綜上所述,推行會計委派制,進一步深化對縣域管理部的財務監管,是管好用好公積金的客觀要求,是新形式下財務管理創新的體現。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推行會計委派制,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有一定的難度,需要領導高度重視,統一思想、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共同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推動住房公積金事業的快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