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預算是國家實施有關方針、政策,進行財政收支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各項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按照我國《預算法》的規定,各級政府、各部門及所屬單位都應當按照規定編制預算。這次《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明確提出了建立健全農村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的要求,工作中,我們一定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建立健全農村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的重要意義。
第一,編好農村中小學預算,是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基本要求。我前面講了,預算體現著國家的方針、政策。農村中小學的預算,體現著國家對農村教育的方針、政策。國家支持什么、限制什么、能辦什么、不能辦什么,都反映在我們的預算之中。因此,農村中小學預算編的是否合規、合理,執行是否正確,直接關系到國家對農村教育的方針、政策的落實,特別是這次經費保障新機制的落實。
第二,編好農村中小學預算,是進一步鞏固“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促進農村義務教育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是“以縣為主”,但經費投入則實行中央與地方分擔的辦法。也就是說,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來源,有中央的,有省的,也有市、縣里的,雖然資金來源不同,但這些資金的投入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鞏固“以縣為主”的體制,促進農村義務教育健康發展;這些資金的最終用途也只有一個,就是要全部用于農村中小學事業發展上。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些資金的最終使用者——農村中小學的預算編制好了,執行好了,“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的基礎也就夯實了。
第三,編好農村中小學預算,是增強學校依法理財觀念與能力的重要手段。農村中小學校,既是預算編制的基本單位,又是預算執行的基本單位,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管理體系中,處于一個十分重要的地位。農村中小學校要做好預算工作,必須增強法律意識:一要依法編預算。如何編預算,財政都有一套明確的規定,要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編預算,要按規定的范圍、內容與標準編預算,每項收入、每項支出都要按規定編制預算,絕不允許隨意編制。二要依法執行預算。學校預算一經批準,就不能隨意進行調整;學校辦理每一筆支出,都必須以預算為依據,不能辦理違反預算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