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公司是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2011年筆者有幸到該公司進行調研。調研中,該公司存貨大量積壓及其導致的現金流短缺引起筆者的關注。為此,筆者多方探詢公司存貨積壓的原因,一件看似普通的事情,卻引出了大量值得思考的問題。
一、案例解讀
表1為案例公司的主要財務數據。
從表1可以看出,1.公司存貨由年初的9億元大幅度上升至年末的13億元,增加幅度達33.14%,這進一步使得年末公司存貨占總資產比重達57.5%。其中,公司年度財務報告解釋為“本期原材料儲備及庫存商品增加,重點是油脂行業產品惜售引致產成品庫存增加等因素所致”。2.較之年初而言,公司年末短期借款增加1.8億元,增長率為26.27%,流動負債總額增加2.89億元,增長率為23.99%。由此可見,公司短期借款和流動負債增加幅度快,公司流動性壓力增大。3.公司流動負債占總負債的比重由年初的95.11%升至年末的97.37%。這表明,公司負債中流動負債占據主體,加之短期借款巨大,公司短期償債壓力很大。這一點從公司短期償債能力指標窺見一斑。
基于上述財務數據,結合該公司季節性生產的特點,筆者認為:鑒于該公司存貨采購資金主要來源于銀行短期借款,然而公司“油脂行業產品惜售引致產成品庫存增加”,這引致公司貨幣資金持有量急劇減少(公司貨幣資金由年初的3億多元下降為年末的2億多元),公司短期償債壓力急劇加大。在當前緊縮的貨幣政策下,如果公司不能及時出售存貨回籠資金,公司將面臨嚴重的短期償債壓力,甚至可能導致公司陷入現金斷流的危機。
二、案例分析——存貨積壓原因透視
前文已經闡述了案例公司存在大量的存貨積壓及其可能導致公司現金斷流的危害。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公司存貨大量積壓?在調研時,筆者分別聽取了公司不同層面的觀點。其中,公司下屬公司管理層將其原因歸結為產品市場價格下跌導致的成本倒掛;公司財務部則認為,下屬公司銷售人員沒有及時把握銷售時機,錯失了最佳銷售時機;公司高管則認為,公司財務人員觀念固執,會計核算方法固化,是公司存貨大量積壓的直接幫兇。由此可見,公司不同層面的人對公司存貨積壓的問題存在著不同的看法。那么原因究竟在哪?通過深入細致的調研,筆者認為,公司存貨大量積壓不是單一因素決定的,而是由于公司各個層面的因素積累在一起引發的結果。下面就導致公司存貨積壓的主要原因逐一進行分析。
(一)存貨管理理念滯后,存貨風險管理意識嚴重不足
調研過程中,筆者明顯感覺到公司的存貨管理存在著諸多不當行為,如公司存貨盤存制度不合理,存貨盤存時過于關注存貨數量,疏忽存貨質量。然而,更為重要的是公司管理層尤其是下屬公司缺乏存貨管理的風險意識。
從決策的角度來看,公司是否出售存貨主要取決于存貨積壓可能帶來的預期收益和成本的權衡。其中,收益主要來自存貨價格上漲,而成本包括顯性成本(如存儲費用,工資和保管費等)和隱形機會成本(如價格持續下跌,購置存貨而借款的財務利息,自有資金的話則資金再投資收益等)。然而,該公司管理層決策存貨是否出售時主要在市場價格和產品成本之間的權衡,并一廂情愿地認為存貨價格存在上漲的可能。然而,他們卻忽視了存貨積壓可能導致的各種成本,尤其是各種隱性成本。從調研中了解到,該公司存貨的采購資金主要來自銀行短期借款,假定公司存貨有1/2是由短期借款提供的資金,則短期借款為6.5億元。在短期借款月利率為1%的情況下,僅存貨部分的短期借款利息為650萬元/月,這勢必成為公司一項沉重的財務負擔。加之公司存貨遲遲難以變現,在我國日益緊縮的宏觀經濟背景下,公司面臨的財務風險日益增加,現金斷流的風險不可忽視。
(二)存貨成本核算方法
就公司高層管理者的觀點而言,公司存貨大量積壓的根源在于公司財務部門守舊的會計核算方法。事實果真如此嗎?
該公司的主要經營業務為食用油的生產。該公司在投入主要原料進行產品生產時,將產生食用油和兩種副產品。各產品的重量如圖1所示。
當公司采取重量法來分攤各產品成本時,則油以及兩種副產品應分攤成本比率分別為14%、36%、50%。顯然,在此方法下,兩種聯產品分攤的成本比重相對較高,而主要產品油分攤成本相對較低。一旦公司改為售價法來分攤成本產品時,則公司產品油分攤的成本將增加,而副聯產品成本相對下降。這樣一來,在市場價格一定的情況下,至少會使得公司聯產品更容易達到銷售條件,進而實現如下效用:一是緩解公司存貨大量積壓導致的存貨霉爛變質的風險;①二是可以部分回籠資金,緩解公司資金壓力,降低公司財務利息支出;三是公司經營風險將降低。采取售價法時,聯產品能夠達到銷售條件,進而公司庫存存貨只為公司的油。于是,公司經營風險將集中在主要產品油的市場價格波動上。在主要產品的保質期較長、公司油制品存儲條件良好的情況下,以此產品“搏”市場是有利可圖的!
鑒于公司財務部固守重量法進行產品成本分攤,而疏于考慮不同產品成本核算方法的經濟后果,由此帶來的會計核算方法難以滿足公司管理的需要,進而成為公司高管層指責的對象。從這點來看,公司存貨積壓的確與公司財務部門的失職存在著關聯。
(三)公司管理層激勵制度
在調研中,令筆者感到吃驚的另一件事情是:公司所屬子公司管理層業績考核的主要標準是企業產值增加額,即收入抵減銷售成本后的差額。顯然,在這一業績考核標準下,一旦產品市場價格高于產品成本,產品銷售量越多,則益發降低公司產值增加額,進而影響管理層的業績考核指標及其年度業績報酬。于是,在產品市場價格高于產品成本的情況下,即使存貨存在霉爛變質并需要計提大量存貨跌價準備,子公司管理層依然會毫無例外地選擇惜售行為。從這一點來看,公司激勵制度設計得不合理成為公司管理層惜售存貨,進而導致存貨積壓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四)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導致的過度政府干預
令筆者疑惑的是,現行公司在制定業績考核標準時主要依據凈利潤指標,為什么該公司卻主要以企業產值增加值作為考核指標?為此,筆者詢問了公司年度預算目標的制定依據,結果出乎意料。根據公司財務部門介紹,公司年度預算目標的制定依據是其控股股東下達的GDP增長值任務。依據該公司公開的年報查詢到,該公司為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其實際控制人為新疆兵團某一師部。為此,控股股東行使其控制權時不可避免地將其行政任務融入其中。其中,突出體現為,當地政府即公司控股股東將地方政府的GDP增加值任務作為公司年度預算總目標,公司則將GDP增加值目標分解為公司下屬子公司的預算目標,進而使得企業產值增加值成為公司業績考核的主要依據。于是,為了滿足自身利益最大化,公司管理層也就單純地以企業產值增加值為自身行為目標,而不顧及存貨積壓可能導致的資產減值損失、存貨霉爛、存貨占用資金利息等各種成本費用。
三、案例啟示
通過對案例公司存貨大量積壓的原因探析,筆者認為公司存貨管理風險意識不足、公司成本核算方法僵化以及公司激勵機制的不合理都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釋存貨積壓的原因,其根源在于公司股權結構的一股獨大、政府部門(控股股東)對企業的過度行政干預以及由此引發的政府目標企業化行為。因此,從源頭梳理公司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制定合理的激勵機制是公司解決存貨積壓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