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財務管理,合理使用資金,充分發揮有限資金的使用效益,努力為教育、教學服務,根據《事業單位會計準則》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具體實際,制定
財務制度如下:
一.總則.
(1)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及國家、學校和個人的關系。
(2)學校財務管理的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學校領導、財務人員及全體教職工,都要自覺遵守各有關部門制定的財務制度,團結一致,密切配合,實行民主理財、科學理財,使我校有限資金發揮最大效益。
二.收入管理
學校的一切資金,包括財政拔款、學雜費、學校創收、各種代管代收資金以及以學校名義收取的各種收費都要納入學校財會部門的統一管理,不準設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庫,凡應交學校財會部門管理的資金都要及時交回,凡對外收款的收據,都要使用市財政局印制的統一收據.
三.支出管理
(1).實行計劃管理、國庫統一支付制度
學校經費支出按照市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嚴格執行國庫直接支付的管理辦法。每年年底,學校各處室結合本部門實際,科學、合理地做出本處室下一年度的日常支出和政府采購項目預算,報學校審批后,由財務部門統一編制全校的預算計劃,各處室要根據教育局核定后的預算數額或采購項目,嚴格執行預算,確需突破的,由總務處向教育局打報告申請,根據審批情況,確定追加數字。
(2).加強支出的計劃管理。
日常各處室業務支出,要提前半個月做出計劃,送交總務處,一般采購支出要提前二周做出購物計劃(緊急情況例外)送學校審批由總務處統一安排,擅自購物的不予報銷;不提前送交購物計劃的,不予采購或不予保證及時供應。在零星采購過程中,一般物品由學校采購員按計劃購置,專業性較強的特殊物品經總務處同意后由總務處采購員和部門專業人員聯合購置。
四. 資產管理
(1). 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學校在開展教學、后勤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大宗材料,燃料、消耗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 財務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對應收及暫付款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對確實無法收回的壞帳、呆帳,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帳實相符。
(4).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5).學校的固定資產分為五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圖書資料,其他固定資產等。
(6).固定資產報廢和轉讓,由財產管理部門組織進行技術鑒定,單位固定資產 報廢核銷金額小于5萬元的,經校長批準后核銷;單位固定資產損失金額等于或大于5萬元,小于20萬元的,經校長批準,并報經教育局同意后核銷;單項固定資產損失金額等于或大于20萬元的,應按規定逐級上報,經財政部批準后核銷(財政部財清字[2000]4號)。
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及時繳會計室,轉入修購基金,任何部門不得截留或私分。
(7).學校財務部門應會同總務后勤部門,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帳、物、卡三相符。
(8).對外投資是指學校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校辦產業和其他單位的投資,投資收益,按規定計入其他收入。
五.規范業務管理.
(1).嚴格支出審批制度,明確審批權限,2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總務主任批準,200元以上的由分管校長批準,重大開支由校長辦公會決定。一般購物發票,要由經手人、證明人、部門負責人和財務主管簽字,維修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資產還必須由保管員簽字后方可報銷。
(2).為學校購物借款,必須填寫一式三聯的借款單,經分管財務的校長或總務主任簽字方可借款,購物后要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銷手續,市區內購物,要在三天內報銷,區外購物,不得超過十天,超過十天不辦理報銷手續,從本人工資中扣除所借款項。
(3).嚴禁白條入帳(非正規發票即視為白條),遇特殊情況確實開不上發票,要寫明原因,填寫支出報銷單,由采購人員、保管人員、財務主管簽字方可報銷。
(4).加強控制旅差費開支,因公出差,市內要經本處室主要領導批準,市外要經分管校長和財務主管批準,要指定路線,確定借款金額,返回后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違者從第二個月起扣除借款人的工資,直至還清為止。
(5).財務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開出空頭支票,因開空頭支票罰款,要追究出納員的責任;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確需要開出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用途及簽發日期。
(6).加強現金管理,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超過部分,及時存入銀行;100元以上的支出,一般要用轉帳支票,庫存現金帳的余額,應與實有數相符,不得以白條抵充現金。
(7).財會人員要盡職盡責,做執行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的模范,充分發揮監督保證作用,對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絕,學校領導和全體教職工要全力支持財會人員的工作。
四.財務報告及財務監督
(1).會計室在總務處的直接領導下,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要健全會計帳目,做到按時記帳、對帳、結帳,按時報銷,帳目要日清月結,及時核對,年初做好預算,年終做好決算。對帳薄、表冊、單據等要妥善保存,以便備查,不準丟失,銷毀,轉移,涂改和弄虛作假,帳目筆跡工整,書寫清楚,一目了然。
(2).總務主任每月審閱一次會計、出納帳目。學校領導要關心財務工作,每季聽取一次總務處財務工作匯報,每年總務處要向全體教代會代表匯報一次經費收支情況、財務管理狀況,把財務工作置于群眾的監督之下。
會計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00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