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從稅收的角度看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產業結構決定稅收收入,稅收收入反映產業結構。從產業結構可以分析稅收收入的主要來源,從稅收收入結構則可反視經濟產業結構的現實狀況。
(一)產業結構的現狀分析
1.從經濟產業結構看地方稅收情況
以江蘇省為例,從近三年的(2008
―2010年,下同)經濟稅收數據可以看出,一是依托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和對外經濟貿易的拉動,第二產業增加值突出,第三產業發展迅速,使全省稅收累計達9 832.99億元,稅收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10.75%。二是經濟增長與稅收具有協調性。從GDP結構看,第一產業增加值比重小幅下降0.3個百分點,第二產業增加值的比重下降了2.69個百分點,第三產業增加值比重上升了1.5個百分點。同期第一產業稅收占地方稅收的比重也呈下降的趨勢。三是經濟結構決定稅源結構。一定時期的經濟結構,都是由當時的生產力發展水平決定的,發達國家第一、二、三產業的大體比例為10%、20%、70%,江蘇省2010年產業結構比例為6.5%、53.9%、39.6%,雖然第三產業已經逐漸成為江蘇稅收收入的主要來源,但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
2.從地方經濟稅收收入數據看當地產業結構
經濟結構不盡合理,體現為三個不協調:在產業比重上,表現為第二產業與第三產業稅收比重不協調;在行業比重上表現為第二產業中的傳統制造業與以高新技術為主的現代制造業稅收比重不協調;第三產業中的以房地產業為主的傳統服務業與以物流、文化金融等為主的現代服務業稅收比重不協調。從產業的稅收貢獻度來看,三年來江蘇省第二產業稅收占比由54.62%下降到48.32%,第三產業的稅收占比由45.42%上升到54.78%。雖然產業結構得到了一定的優化,但還有待于進一步提升。從行業的稅收貢獻來看,2010年第二產業中的傳統制造業占全省地方稅收比重達29.19%,而高新技術為主的現代制造業稅收占比僅為3.26%;第三產業中房地產業稅收占比高達40.89%,而傳統服務業占比僅為30.56%,并且三年來全省服務業稅收占比共提升了8.56個百分點,其中房地產業稅收占比提升9.98個百分點,其他服務業降低了1.46個百分點。對建筑房地產業依賴性較高,對地方稅收收入結構特別是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存在較強的制約作用。
(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目標方向
不同區域、不同時期的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目標是不同的。就當前國家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方向而言,要努力實現“三個轉變”:由主要依靠投資出口拉動向依靠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轉變;由主要依靠第二產業帶動向依靠第二、第三產業協同帶動轉變;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質能耗向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勞動者素質提高、管理創新轉變。就江蘇省而言,要努力實現“四個大幅度提高”:大幅度提高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大幅度提高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大幅度提高制造業的發展水平和大幅度提高產業的集中度,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二、現行稅收政策對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影響
(一)當前稅收政策對產業結構升級的積極影響
1.稅收政策對企業創新能力的導向作用日益明顯
新《企業所得稅法》增加了若干有關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利于提升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例如: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可減征、免征企業所得稅;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可按規定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國家對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按規定實行加計扣除;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可以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方法。流轉稅政策中對高科技產品銷售、技術轉讓也有具體規定。
2.稅收政策對第三產業發展的推動作用不斷增強
有利于第三產業的稅收政策主要有三點:第一,對國家及省認定的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科技園、軟件園、留學生創業園等科技企業孵化器,自認定之日起,暫免征營業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第二,對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及所屬企業提供運輸勞務取得的運輸收入和倉儲收入,可以差額征收營業稅;第三,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對其從事擔保業務收入,可在三年內免征營業稅。現行政策進一步明確“享受三年營業稅減免政策期限已滿的擔保機構,仍符合條件的,可以繼續申請減免稅”。
3.有利于節能減排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出臺
新《企業所得稅法》明確規定:對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免征或減征企業所得稅;對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的比例實行稅額抵免;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在出口退稅方面,自2004年出口退稅機制改革以來,為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資源性產品的出口,取消了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同時對部分資源性產品的出口退稅率降為5%,主要包括銅、鎳、鐵合金、煉焦煤、焦炭等。
(二)目前稅收政策對產業結構升級的不利影響
1.不利于企業進行科技創新
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引導方式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從區域性優惠逐步向產業型優惠方式過渡,但有些優惠條款的實施細則卻大打折扣。如對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但對于老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重在短期內難以達到要求,同時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比重數據均以上年(即2007年)數據為基準,抬高了高新企業認定門檻,企業無法真正享受到政策的優惠。
2.不利于第三產業發展
目前的營業稅已經逐步由全額征稅發展為差額征稅,使稅收負擔趨于合理,但還沒有完全調整到位。如對房屋的轉租行為仍按照租金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對前期付出租金不予扣除;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免征三年營業稅的確定過程時間較長,手續繁多,客觀上限制了企業發展;對絕大多數娛樂業稅率過高,不僅打擊了娛樂性消費行為,而且給具體征管帶來難度。
3.不利于能源利用和環境保護
突出表現為缺乏完整的環境稅收制度,影響到我國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零星的環境稅收政策一方面對鼓勵發展產業激勵不夠,除新《企業所得稅法》之外,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得不到更有力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對限制對象干預不夠,落后的企業和設施、落后的產業和產業中落后的部分未得到政策上的限制,不利于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
4.不利于地方政府調控經濟稅收
我國的稅收立法權高度集中于中央,有利于政策統一和約束地方政府濫用權力,但目前我國地區間的經濟發展水平差距很大,各地產業結構不同,優化升級的目標方向也不同,高度集權的稅收政策不利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利用稅收政策工具實現當地產業目標,無法充分發揮地方稅在調節產業結構中的積極作用。
三、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稅收政策建議
(一)完善有利于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
新《企業所得稅法》對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強調是否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在研發投入上的比例等,而很多以前通過高新技術認定的企業很難達到新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而對于中小型軟件企業而言,如果企業無法加大科技人員和研究開發費用的比重,就無法得到良性發展,最終將面臨倒閉或被收購的危險。因此,有必要降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門檻,推動企業的轉型和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同時考慮給予個人高智力活動稅收優惠。我國的高新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可以考慮提高企業教育經費的稅前扣除比例,使企業不僅考慮職工的基礎教育而且考慮職工尤其是科研人員的后續教育問題,使教育終身化成為現實;對企業和個人向教育、科研項目、高科技企業的資助、捐贈允許在繳納所得稅前扣除,以提高企業和個人對教育、科技活動的關注程度;對科技人員從事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實行免稅或減稅,以調動科技人員從事科技活動的積極性;對個人轉讓技術成果收入實行免稅或減稅,以降低科技投資風險,調動科技人員從事科技開發的積極性;對個人投資高科技企業取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稅,以消除對個人投資高科技企業取得的收入既征收企業所得稅又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重復征稅,刺激民間個人資本投資高科技企業的積極性。
(二)實行有利于現代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
目前市場的低層次消費供大于求,應該大力發展旅游業、金融保險業、證券業等第三產業,對這些行業的營業稅率應適當降低,避免因過高的稅收負擔而阻礙其發展。具體而言,對房屋的轉租行為按照租金收入扣除前期已付租金實行差額征收營業稅;降低投資物流業門檻;簡化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的認定手續;同時對絕大多數娛樂業實行低稅負。
(三)建立以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為目標的稅收體系
國家應在整合現有能源環境稅收政策的基礎上,盡快制定以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為目標的稅收法律法規。一方面,應清理整頓并減少不利于產業結構升級的稅收優惠,使各類企業在基本相同的稅負水平上面向市場進行公平競爭,同時注重可持續發展,鼓勵循環利用資源,對再生資源加工企業以及購買再生資源加工產品的生產者實行稅收優惠;另一方面,應建立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稅收制度,對從事有害環境應稅產品生產和有排污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環境保護稅,通過稅收政策引導企業生產行為,促進國家產業結構調整。
(四)進一步增加地方政府的稅收自主權
國家應采用法律的手段,在總結完善分稅制改革經驗的基礎上,建立健全順應經濟社會發展形勢、明確界定各級政府財稅權與事務性相匹配、有利于調動各級政府積極性與創造性的科學的財稅體制。地方政府的稅收自主權可表現為可自主決定開征新稅種、調整已有稅種的稅基與稅率等。從執行與管理費用以及對中央政府保持宏觀經濟的穩定能力的影響來看,成本最小的應當是將地方政府的稅收自主權界定在對一些地方稅種稅率的選擇上,賦予地方政府在中央制定的最高與最低稅率之間選擇適當稅率的權利。
總之,稅收政策的實施將在很大程度上使不同的商品、不同的經濟行為、不同的企業、不同的產業承擔不同的稅負,從而使不同的經濟活動的收益或成本相差懸殊。因而運用科學的稅收政策,可以改變產品稅后價格,從而改變產品的供求關系,影響經濟活動的收益和成本,最終推動產業結構升級,服務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