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對廣告費管理有嚴格規定,維護廣告經營的正常秩序,是保障社會主義廣告事業健康發展的保證。
1.廣告公司在開展廣告業務收取費用時,應按規定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廣告業專用發票”,其他發票均不得用于廣告業務收費,發票由專人負責管理。
2.財務人員在開具“廣告業專用發票”時,應在經營項目欄明確填寫“廣告發布費”或“廣告設計制作費”或“廣告代理費”,其他廣告費用項目均不得使用“廣告業專用發票”。
3.加強廣告公司內部對“廣告業專用發票”的使用管理,每季度由管理人員檢查發票購(印)領用存情況,并向稅務部門申報。
4.廣告公司若停業或注銷后,財務人員應向稅務機關辦理“廣告業專用發票”的繳銷手續,不準私自處理。
“廣告業專用發票”是廣告經營者與廣告客戶進行廣告業務財務往來的憑證,也是工商企業廣告費用列入銷售成本的唯一合法憑證。廣告公司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工商稅務等部門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