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外經驗證明,對環境信息披露做得好的企業進行獎勵,可以促進企業環境
信息披露的發展。為了促進企業更好的進行環境信息披露,國外一些國家紛紛設
置了環境信息披露方面的獎勵,如日本現有兩個環境信息披露獎項,一個是始于
199?年,由日本環境省支持的“環境報告書獎”,一個是由綠色報告論壇(GRF)
和東洋經濟出版公司共同贊助的“綠色報告書獎”:英國也由其執業會計師協會
設置了“環境報告獎”。實行環境信息披露獎勵制度,不僅對做得好的企業是一
種激勵,同時,還能對做得不好的企業如不進行環境信息披露或披露信息不全面
的企業,形成一種壓力(龔蕾,2005)。因此,國外這種獎勵方法是非常值得我
們借鑒的。鑒于我國目前環境法規還不健全,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缺乏相關準則和
規范的指導,所披露的信息缺乏可比性的情況,可以由環境保護部門、證監會和
注冊會計師協會等部門聯合制定一套評比規則,并據此對披露環境信息的公司進
行評比。對于表現好的企業,不但給予物質上的獎勵,還要通過媒體等形式對其
進行表彰。至于獎金來源可以考慮從環保罰款中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