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財政部
【發布文號】財政部[93]財工字376號
【發布日期】1993-09-06
【生效日期】1993-09-0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財政部關于《國有企業執行新的企業財務制度有關問題的解答》
(1993年9月6日財政部〔93〕財工字376號)
我部(93)財工字第199號《關于貫徹實施新的企業財務制度有關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下發以后,一些地區、部門來電、來信反映,新制度在貫徹實施過程中,仍有一些政策銜接問題需要明確。經研究,現就有關問題解答如下:
一、更新改造基金出現赤字后,能否沖減國家資金?
企業更新改造基金結余轉作國家資本金;如果更新改造基金為赤字,可在轉入資本金前沖減固定基金、流動基金。
二、資本金出現負數怎么辦?
企業按國家規定進行轉帳時,應以資本金不出現負數為原則。對于少數企業在銜接轉換時可能出現的負數,屬于固定基金、流動基金、更新改造基金等資金,在資本公積金掛帳處理;屬于生產發展基金、新產品試制基金、后備基金以及從留利中提取的承包風險基金等資金,在盈余公積金掛帳處理。
三、原職工福利基金按照(93)財工字第199號文件規定沖抵后仍是赤字如何處理?
企業按(93)財工字第199號文規定的專用基金沖抵職工福利基金赤字,以允許沖抵的專用基金不出現赤字為原則。職工福利基金如按規定沖抵后仍有赤字的,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后按職工福利費的性質分別處理,屬于醫藥費等費用方面的,在流動負債掛帳處理;屬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方面的,在公益金掛帳處理。
四、(93)財工字第199號文件規定,生產發展基金、新產品試制基金、后備基金和承包風險基金,其余額轉作盈余公積金,其赤字沖減固定基金、流動基金,是分項結轉還是加總結轉?
上述幾項專用基金應加總結轉。
五、(93)財工字第199號文件規定,已完工項目的長期負債利息,經過批準沖減專用基金結余,其專用基金范圍是否包括更新改造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
應包括更新改造基金,但不包括職工福利基金。
六、執行新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后,對于過去沒有提足折舊但按新制度規定折舊年限已到期的固定資產,是否可以繼續提取折舊?
這部分固定資產,應按新的企業財務制度規定的折舊年限計算的折舊率繼續提取折舊,提足應提折舊為止。
七、企業已提足折舊的逾齡設備,是否允許繼續提取折舊?
企業已提足折舊的逾齡設備,不得繼續提取折舊。
八、新企業財務制度規定化工生產企業可以實行快速折舊法,化工生產企業是否包括鹽化工、煤化工、油化工、氣化工?
凡是化工生產企業,包括上述企業,都可以實行快速折舊法。
九、城市公用企業新制度執行前的管網基金和固定資產復置金結余應如何處理?
這些專用基金原則上應按其性質分別處理。其相當于折舊的部分轉入累計折舊;相當于修理費用的部分轉入預提費用。具體處理辦法由主管財政機關予以核定。
十、國家規定允許開支的費用,有些在新制度中沒明確列支渠道,應如何處理?
這些費用主要有:企業交納的團體會費(包括各種學會、協會、研究會會費)、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土地復墾費、微機聯網安裝費、家屬委員會經費、獨生子女保健費以及企業搬遷費、落實政策補發工資、堤防維護費等,原規定分別在企業專用基金或營業外支出中列支。新的企業財務制度實施后,企業發生的團體會費、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土地復墾費、家屬委員會經費、微機聯網安裝費和按國家規定標準發放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可以在企業管理費用中列支;企業發生的搬遷費、落實政策補發工資、堤防維護費等,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
十一、新的企業財務制度規定對聯營企業的利潤實行“先稅后分”辦法后,原“先分后稅”辦法是否一律取消?
按新企業財務制度規定,對聯營企業實行“先稅后分”辦法,投資方企業從聯營企業分回的利潤計入投資收益。因此,新的企業財務制度執行后,除今后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應當一律實行“先稅后分”辦法,不再實行“先分后稅”。
十二、在企業橫向經濟聯合中,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率高于或低于聯營企業的,投資方從聯營企業分回的利潤是否需要補繳或退還部分所得稅?
如果聯營企業所得稅率低于投資方企業,投資方企業分回的稅后利潤應按規定補繳所得稅;如果聯營企業所得稅率高于投資方企業,投資方企業分回的利潤不得退還所得稅。如果聯營企業所得稅率與投資方企業一致,但由于聯營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使得實際稅率低于投資方企業,投資方分回稅后利潤不再補交所得稅。
十三、企業1993年1至6月份的利潤能否進行清算?
除另有規定外,1至6月份的經濟事項仍應按原規定處理,6月底除了按國家有關銜接文件規定進行調帳外,不能對利潤進行清算。
十四、企業的國庫券利息收入如何處理?
企業的國庫券利息收入應作為投資收益處理,但按規定免繳所得稅。
十五、能否將公益金用于彌補職工福利費的不足?
按新制度規定公益金主要用于企業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不能用于彌補職工福利費的不足。
十六、哪些企業可以實行稅前還貸?
實行稅前還貸的企業是指財政部門在核定企業收入分配上繳體制時允許實行稅前還貸的企業。
十七、企業新產品按規定減免的流轉稅,過去是轉作為專用基金,專項用于新產品開發,執行新制度后應如何掌握?
按新制度規定,企業減免流轉稅的稅金作為減少銷售稅金處理,因此,新產品減免的流轉稅也應作為銷售稅金的減少,相應增加利潤處理。
十八、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企業出現短包,過去規定要用自有留用資金彌補,新企業財務制度實施后應如何處理?
新企業財務制度實施后,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企業如果出現短包,應用盈余公積金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