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文章詳細闡述了企業采取折舊的目的,并提出折舊存在的缺陷與弊端,并提出了應對措施。更進一步地分析了企業與經濟活動中各方面的關系,包括企業自我發展能力、加速折舊、通貨膨脹等等,同時列舉了新制度下的折舊情況。
關鍵詞:折舊 企業 影響 經營
折舊是一種無須付現的費用,折舊對企業凈利的影響會間接影響到企業償還固定資產貸款的資金籌措、長期投資、設備更新、資產重新評估、財務報表賬面盈余及企業稅務等問題。本文擬結合財、會“兩則”對折舊及其方法差異所引起的一些財務問題以及與企業發展的關系作幾點小議。
一、折舊與固定資產重置的關系
一般觀點認為,企業提取折舊的主要目的,除了使成本與收益相配合以正確計算當期損益外,更重要的是為了對逐漸消耗的固定資產在未來某個時期進行補償。但企業通過計提折舊來更新固定資產,在理論上和實務上都存在下列缺陷和弊端:
(1)在固定資產使用期內,如果物價上升,固定資產未來的重置成本將升高,由于折舊是以歷史成本為基礎,因此,折舊額不足以重置固定資產。另外,即使在使用期內物價沒有顯著上升,由于技術變化,折舊額也不足以在未來購建技術性能更加先進的設備。
(2)由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是連續不斷進行的,企業在某項固定資產使用期內,其累計折舊額可以被其它固定資產、存貨和應收帳款所占用,企業帳面上的累計折舊實際上并不與企業固定資產重置所需現金相匹配。
可見,企業固定資產重置是資金運籌和投資問題,企業折舊問題的重點應從固定資產重置轉向為保證企業資產的保值和增值,要使每期計提的折舊基金不被分配掉。
二、折舊與企業自我發展能力的關系
新準則規定,企業產品成本計算由完全成本法改為制造成本法。企業折舊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與用途不同,生產性固定資產(包括企業廠房、生產設備、運輸工具等)的折舊,作為制造費用計入制造成本;非生產性固定資產(如職工宿舍、學校等)的折舊,作為管理費用計入期間成本,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由于期間成本不必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這部分折舊所形成的期間成本完全由本會計期間銷售出去的產品負擔。若企業產銷不平衡,同制造成本法所計算出的稅后盈利以及由此所形成的稅后利潤分配和保留盈余就會因企業折舊問題而波動更加劇烈,增加了企業調度資金的難度,削弱了自我發展能力。
因此,要增強國有企業的自我發展能力,就應減少國有企業非生產性固定資產,讓企業承擔的社會義務還于社會,使各種組織形式的企業不僅在稅收、金融、法制等方面平衡,在社會責任承擔問題上做到公平合理,以利于真正的公平競爭。
三、折舊與加速折舊的關系
新準則縮短了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又制定了折舊年限的彈性區間,允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加速折舊的幅度。此外,在體現國家產業政策方面,對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技術先進的某些特殊行業,還允許采用加速折舊法。企業采用加速折舊法后,雖然從整個固定資產使用期限看,折舊總額不變,但卻使前期折舊額大于后期,減輕了企業前期的所得稅負擔,實質上等于從國家取得一筆無息貸款。
四、折舊與通貨膨脹的關系
折舊費用的相對提高可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減少資金支出,但在通貨膨脹階段,由于折舊性資產賬面價值相對降低,而使企業成本計算失真,虛盈實虧,造成企業國有資產被侵蝕。因此,承認并解決通貨膨脹帶來的問題,日益迫切和重要。
對已進行資產重估的企業,在一定年限后,若仍存在通貨膨脹并且再次進行資產重估工作量大,成本高,也需采用提取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方式。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應通過估計資產可收回金額、預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率的方法確定。在高通貨膨脹階段,企業進行固定資產重估或提取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至少有以下三方面好處:(1)避免虛盈或虛盈實虧。(2)健全企業的財務結構。(3)增強企業債信。
五、折舊與企業資金來源的關系
企業折舊加稅后凈利代表著企業現金流入量。有人認為折舊是一種資金來源。經過定量分析,表明折舊只可部分視為資金來源,其實質是企業在稅收支出和稅后利潤再分配支出方面的資金節省。其幅度主要取決于四個方面的因素:企業盈虧狀況;虧損額度;所得稅高低;利潤分配政策。
參考文獻:財會[2006]18號中《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