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行政事業單位資產不進入公務運行成本,不計算折舊,所以行政事業單位普遍存在只重購置不重管理的問題。許多單位在確定購買或建造資產時,往往是熱衷于積極爭取財政資金,而對貨幣轉化為實物形態后效果缺少嚴密的管理措施和監督手段。同時,盲目求新、追求高端化,重增量資產的擴張,輕存量資產的管理。一方面不斷購置資產,另一方又對資產的重復購置、閑置問題避重就輕、疏于管理,造成財政資金的浪費。
同時,一些單位的會計核算不規范,對外出租、出借、經營和處置資產不按照財政部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兩個辦法”及各級政府制定的實施細則的規定履行必要的手續,擅自對外出租、出借、經營和處置國有資產,處置隨意性較大。同時,還存在資產配置不均衡的問題,這不僅影響了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開展,而且孳生了行政事業單位相互攀比的心理,不利于公共服務水平的提高。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來,主要是“三個不到位”。一是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對本單位的資產還缺乏從法律法規層面上的深刻認識。二是管理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到位。
個別單位財務內部控制制度還不健全,沒有建立起有效的資產審批制度、分工負責制度、賬實分管制度,管理缺少民主,資產處置隨意性較大。三是制約機制缺乏,監督不到位。近幾年來,財政、審計等部門在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對于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秩序,從源頭上防范腐敗起了積極作用。
為加大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力度,我們應明晰權責關系,提高各項管理制度的執行力。進一步明確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職責,建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 理和保值增值責任制。此外,我們要進一步完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制度,完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配置標準,使資產配置公平、合理、高效,最大限度地減少浪費。同時,我們要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探索建立資產統一運營模式。
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必須加強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的有機結合,做好基礎工作。一要切實加強會計核算,二要切實規范資產出租、出借、經營和處置工作,同時,將對固定資產處置、出租收入形成的可用財力,納入統一的政府預算體系,對固定資產處置、出租等收入進行及時、足額地進行收繳。三要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建立資產管理與部門預算、單位財務管理相統一的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達到資產管理、預算管理、政府采購管理的資源共享,提高資產管理的效率。
此外,我們要加強財經法規知識宣傳,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對固定資產處置、出租收入情況的監督檢查,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同時要積極探索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績效評價管理機制,提高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