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的注冊會計制度是在80年代初恢復的。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注冊會計師的人數不斷增多,執業水準也越來越高。這些變化對我國經濟的健康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們也應看到,在注冊會計師隊伍不斷壯大的同時,也暴露出其自身存在的一些嚴重問題。如近年來注冊會計師頻頻卷人上市公司的造假案,不僅對社會經濟活動產生極壞的影響,也大大損害了注冊會計師的公正形象。
一、造成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原因
(一)被審計單位方面的原因。
注冊會計師未能查出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中存在的非故意的錯報或漏報。
1.原始記錄和會計數據的計算、抄寫錯誤:對事實的疏忽和誤解;對會計政策的誤用等。
2.注冊會計師未能查出被審計單位對會計報表的故意舞弊和違法行為。例如偽造、變造記錄和憑證;隱瞞或刪除業務或記錄;記錄虛假的業務或事項以及蓄意使用不當的會計政策或其他違法行為。
3.被審計單位經營失敗。這一事件的發生也可能連累到注冊會計師,使會計師和事務所面臨訴訟,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財務報告使用者不理解經營失敗和審計失敗之間的差別。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審計失敗,也就是說注冊會計師沒有遵守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而形成或提出了錯誤的審計意見,或注冊會計師遵守了公認審計準則,但卻提出了錯誤的審計意見。在經營失敗的情況下,審計失敗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如果存在審計失敗。那么.注冊會計師及其事務所涉及訴訟的可能性就會增大。
(二)注冊會計師及事務所自身方面的原因。
這方面的原因指的是會計師事務所的違約、過失和欺詐行為。所謂違約是指一方或幾方未能達成合同條款的要求。當違約給他人造成損失時,注冊會計師應負違約責任。過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缺少合理的謹慎。當過失給他人造成損害時,注冊會計師應負過失責任。欺詐則是以欺騙或坑害他人為目的的一種故意的錯誤行為。對于注冊會計師而言,欺詐是為了達到欺騙他人的目的,明知委托單位的財務報表有重大錯報,卻加以虛偽的陳述,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這種情況,注冊會計師應承擔法律責任。
(三)外部原因。
1.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的期望過高。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的信任度和期望值越來越高。對于不了解,同時也無法確切知道審計單位實際情況的社會公眾來說,注冊會計師是幫助他們了解被審計單位真實情況的最可信任的人。他們希望注冊會計師能發現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幫助他們進行投資決策。相當多的報表使用者認為,既然注冊會計師出具一審計意見,就是對已審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和可信度提供了一種擔保或承諾。因此當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問題被揭露出來后、報表使用者會認為是注冊會計師誤導他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應由注冊會計師承擔,從而將注冊會計師告上法庭
2.經濟因素的影響:企業是要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會計師事務聽也是謀求經濟利益的企業各行各業的競爭都非常激烈會計師事務所同樣面臨這樣的局面一些會計師事務所為了追求經濟效益,對被審計單位不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或者被審計單位存在一些重大問題,但注冊會計師或事務所在利益的驅動下出具虛假報告這種事情一暴露注冊會計師及其事務所必然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3、科學和技術因索的影響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規模越來越大,而經濟活動也變得日益復雜。加卜計算機的一泛應用,使會計和審計活動的過程越來越復雜,敏感性和風險性大大提高
4,我國目前上市經營者既是“委托人”,又是“審計對象”,這是造成我國注冊會計師參與造假的一個主要原因。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規范的情形應是全體股東作為委托人要求審計人員對企業經營者進行審計乙但現在委托人缺位上市公司大部分是國有企業,作為大股東的國家也往往是缺位的。而審計委托人希望得到的是一份能滿足其要求的審計報告:對會計師事務所來說,審計業務是事務所收入的主要來源,上市公司掌握著審計機構的選擇、續聘等環節。在這種清況下,事務所面臨經濟和競爭雙重壓力,一些事務所便會與卜市公司合謀,出具虛假報告。
5.法律規定不完善,執法力度不夠。我國目前的《刑法》、《公司法》、《證券法》中都有關于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條款例如,《公司法》二百一十九條中規定: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并可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責令該機構停業,吊銷直接責任人的資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刑法》中規定,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文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如果是因為過失、嚴重不負責任,導致出具的證明文件有重大失實,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既然法律規定了違法應付出的代價,但是執業者中仍有前赴后繼頂風作案的,從中可以看出,執業者的違法收益要遠遠大于其違法成本,說明我國的法律條款還存在不太完善的地方執法力度也遠遠不夠。
二、解決思路
(一)加強職業道德教育
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是對其職業品德、執業紀律、業務能力、工作規則及所負責任等思想方式和行為所做的基本規定的要求。加強對執業會計師的職業教育是預防欺咋等舞弊行為的主要措施
(二)遵守獨立審計準則要示。
注冊會計師在工作中要嚴格遵循各項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在執業時保持認真與謹慎的態度。注冊會計師若能做到這一點,一般就不會發生過失,至少不會發生重大過失:
(三)禁止會計師事務所為同一單位同時提供審計和非審計業務。
審計業務和非審計業務的收入都是會計師事務所重要的經濟來源若會計師事務所為同一單位同時提供這兩種服務,那就極容易滋生弊病。因此,為保持會計師事務所的獨勝,應禁止會計師事務所向同一單位同時提供這兩種服務。
(四)由公司的監事會或已建立獨立董事制度公司的獨立董事擔當公司業務的委托人。
采用這一方式可以減輕注冊會計師的壓力,保證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同時也會提高審計報告的可信度。
(五)建立同業復核制度乙
同業復核制度是指由另一家事務所或職業團體指定的檢查人員對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系統的健全性和執行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_采用這一方式可以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質量,促進行業良性發展。
(六)實行雙重審計制度。
針對上市場公司的欺咋行為和會計師事務所面臨的日益嚴重的誠信危機,中國證監會發布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6號一A股公司實行補充審計的暫行規定》。按規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或上市后在證券市場再籌資時,應聘請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國內會計師事務所,按中國獨立審計準則對其依據中國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言息披露規范編制的法定財務報告進行審計。同時,應聘請獲證監會和財政部特別許可的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按國際通行的審計準則,對其依據國際通行的會計和信息披露準則編制的補充財務報告進行子卜充審計。
(七)建立民事賠償制度,加大執法力度:
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目前存在的問題,除了要加強管理,還應建立民事賠償機制,加大對違規上市公司和注冊會計師的處罰力度,強化注冊會計師的風險意識。對會計師事務所嚴重不負責任,出具虛假會計信息,應追究法律責任,吊銷營業執照,嚴重者可給予刑事處罰。
(八)投保責任險。
由于審計工作受其內在的固有限制,即使審計程序嚴格按專業標準進行,審計人員惜守專業職責。但由于企業規模過大及業務經營的復雜性,注冊會計師在執業時很難完全避免風險,所以,應投保充分的責任險,以避免重大財務損失。
(九)提高業務水平,加強宣傳力度。
會計師事務所應注重注冊會計師的日常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以適應日益復雜的經濟業務。另外,還要加強對社會公眾的宣傳力度,使眾多的報表使用者對審計活動的局限性和審計職責有一個基本的了解,理解并接受審計意見只能是“合理保證”,而不是“絕對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