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度高級會計師考評結合試點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內財會[2006]1340號
各盟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局,人事(勞動)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人民團體,各大企事業單位,中央駐呼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全國會計考辦確定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分數線,結合自治區實際考試情況,經統計分析研究,并與自治區人事廳協商同意確定了自治區級的考試合格分數線。現《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全國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該合格成績有效期為3年。
二、參照國家考試合格標準并結合自治區實際,《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自治區級合格標準定為45分(試卷滿分為100分),該合格成績的有效期截止到今年年底。
三、凡考試成績合格并具備申報條件的會計人員,請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試行辦法》(內人發[2005]56號)(內人發[2005]46號)和《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人事廳關于2006年全區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通知》(內財會[2006]364號)要求進行申報。各地區、各單位務于2007年1月20日前完成評審材料申報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聯系人:李曉燕,聯系電話:0471-6910674.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專技處聯系人:孟和,聯系電話:0471-6268105。
附件、高會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附件、高級會計師資格申請表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