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伴隨現代經濟的飛速發展,股份公司大量出現,傳統薪酬制度的激勵作用漸顯疲憊,如何調節經理人與所有者之間的利益沖突成為大家日益關注的焦點。經理人和股東實際上是委托代理關系,股東委托經理人經營管理公司資產,經理人與股東的目標并不總一致,股東希望持有的股權價值最大化,經理人則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股東與經理人存在道德風險,正是在委托-代理的矛盾下,股權激勵制度孕育而生。它通過讓經營者分享剩余收益,協調經營者與所有者之間的矛盾,使二者的利益趨于一致,從而激勵經營者創造優秀業績,達到企業價值或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目標,并逐漸被各大公司采用。
一、股票期權的含義
股票期權是指企業給予持有者一種在未來特定的時間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本企業股票的權利。事先確定好的購買價格叫行權價格,在實踐操作中行權價格有可能與公司授予期權股票市場價格相等,也有可能不等,不等時行權價格一般比市場價格低。當企業的經營狀況良好,股價上漲,經理人員就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以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購買本企業股票,成為本企業股東,并取得股票期權收益,收益金額為行權價與行權日的市場價格之差。經理人員為了使企業股價上升更多,以便個人取得更多的收益,就必然努力工作使企業業績上升,股東必然能夠得到更多的投資回報。經過美國等國家企業的實踐可以證明股票期權制是一種“雙贏”的制度,能夠有效地激勵經理人員為股東利益的最大化而努力。
二、股票期權的確認
股票期權的確認,實際上是對勞動報酬與股票期權之間的關系以及股票期權價值的確認。從理論上講,股票期權的價值由兩部分組成,即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內在價值指在股票期權授予日的股票期權受市場利率等各種因素影響形成的價值,時間價值是股票期權授予日到行權日股票期權隨時間流逝發生的變動價值。但在實際上,企業設計股票期權方案時,往往是以預期企業未來價值的增長為前提的,行權價往往比未來每股價值低,其間的差額為補償成本。這種補償成本與股票期權在價值量上是相等的。從實際情況看,股票期權價值的確認可以轉化為補償成本的確認。所以,要確認股票期權價值,就要確認股票期權的補償成本。股票期權補償成本是列入成本,還是利潤分配,是目前理論界和實務界爭論的焦點。
三、股票期權的計量
(一)計量基礎的確定。股票期權計量的核心問題在于確定其計量基礎。股票期權不存在歷史成本。因為它是一種遠期合約,合約簽訂時只是確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其合約標的物并沒有實際交易;而且股票期權合約的計量與其標的物股票的計量性質不同,也許股票具有歷史成本,但股票期權卻不存在歷史成本。那么,股票期權該如何計量呢?現在通常使用企業股票市價超過行權價的差額或公眾認可的價值(即公允價值)來評定期權價值,但在不同的情況下采用的方法也各有偏重。
(二)西方采用的計量方法。以美國為典型,股票期權的計量方法有兩種:
1、內在價值法。內在價值是指企業股票市價超過行權價的差額,內在價值與股票價值呈正比例關系。差額越大,股票期權的內在價值越高;反之,差額越小,其內在價值就越低。在應用中分兩種情況:(1)固定型股票期權,是公司事前可以確定股票期權給予日員工認購期權數和行權價格,即固定型股票期權,這時股票期權給予日即為股票期權價值的計量日,則股票價值=(計量日股票市場價格-行權價格)×股票期權數量;(2)可變動股票期權,是公司事前無法確定股票期權給予日員工認購期權數和行權價格,即可變動股票期權,這時給予日就不是計量日,股票期權價值應從給予日起至每年末予以估計,股票期權價值=(每年末股票價格-估計或已確定行權價格)×估計或已確認股票期權數。第一年估計期權價值在持有人服務年限內攤銷,第二年再估計時,如果與第一年估計的有差異,則按會計估計未來適用法處理,直至認購股票期權和行權價格均確定時,再一并調整股票期權總價值。其會計處理程序比較繁瑣,不僅缺乏內在的邏輯一致性,而且難以適應復雜的股票期權和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因此,內在價值法遭到各方面的批評。
2、公允價值法。法律意義上的公允價值是指得到公眾認可的價值。涉及到上市公司時的所謂公允價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據以進行資產交換或負債清償的金額。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一般采用著名的“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模型”計算確定,而且一經確定,就不再發生變化。因此,會計期末不必如內在價值法一樣需要復雜的會計調整,避免了內在價值法下按照不同類型的股票期權進行不同處理的混亂狀況,具有內在一致性。從發展的角度看,公允價值法的適用范圍廣泛,它不僅適用于股票期權,也適用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但在這種方法下,企業往往要確認一大筆費用,從而對一些企業尤其是一些高科技企業的利潤形成不利影響,進而影響企業的股價,企業的競爭力。因此,公允價值法遭到了來自微軟等大型高科技公司的強烈反對。就目前美國的現實狀況而言,運用公允價值法的企業占據多數。
(三)我國采用的計量方法
1、三時點法。三時點法是將股票期權計劃分為股票授予日、股票期權行權日、股票期權到期日三個時點。特殊情況下,實施股票期權計劃還存在股票期權失效日。三時點會計處理法把股票期權分為三個時點,這樣處理起來顯然比較清楚容易。
(1)授予日的會計處理。根據現行會計準則中“或有事項”的相關規定,企業不
應確認或有資產和或有負債,股票期權在授予日無法在公司財務會計報告中得到反映,只能在備查賬簿中按股票期權持有人姓名開設明細賬進行披露的,具體分錄如下:
借:或有認股款
貸:或有股本
資本公積—股票期權溢價準備
(2)行權日的會計處理。在行權日,如經理人行權,具體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同時,在備查賬中沖銷相應的之前所披露的或有認股款等。
(3)到期日及失效日的會計處理。到期日,若有效期內行權價格持續高于股票價格,則持有人有放棄行權的可能,如果到期日仍然為行權則應在備查賬簿中將以前尚未沖銷的或有認股款和或有股本予以全部沖銷。具體分錄如下:
借:或有股本
資本公積—股票期權溢價準備
貸:或有認股款
在股票期權失效日,對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方法采用與到期日經理人棄權相同的會計處理方法。
三時點法將股票期權的相關事項在備查賬中披露,而不是作為或有事項在報表中入賬,因此符合現行的會計準則。但此方法也存在缺陷:①否認股票期權的發行會引起企業報酬費用的確認,從而使企業利潤高估,不能反映企業真實的經營狀況;②不能科學反映期權費用,每期都需重新計算,各期費用極不均衡,不符合配比原則;③此法中部分會計處理方法有悖于我國現行法規,如《公司法》中規定企業回購股票應以市價為準,而三時點法記賬時實際是以行權價入賬。
2、或有事項法。或有事項法是將股票期權看作企業的或有事項。其具體內容為:在授予日按行權價確認一項債權(記作長期應收款等),同時確認一項所有者權益(記作預計股本等);期權持有人實際行權后,將債權轉為現金等,同時將預計股本轉為股本;如果企業在規定期限內將股價與行權價間的差額支付給經理人員(即股票增值權),則作為企業的費用處理。
這種方法簡單明了,易于操作,但也存在明顯不足。一是該方法沒有正確反映期權價值,如果股價與行權價格之間的差額比較大,則會導致費用不均衡。把這部分差額記作費用在行權日所在年度直接入賬,也不符合配比原則;二是該方法在授予日將企業發行的股票期權作為一項或有債權,而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或有事項》第7條,“企業不應確認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由此可見,其記賬原則與我國現行會計準則相關規定不符,容易導致企業資產的虛增,不符合謹慎性原則。此外,如果期權持有人放棄行權,需要沖減以前的記錄,有操縱資產的嫌疑。
3、參照內在價值法。我國目前實行的股票期權類型,根據計量時間不同劃分為固定型股票期權和不確定型股票期權兩種。對于固定型股票期權,如果股價低于行權價,說明股票期權的內在價值為零,不存在補償,所以不必進行會計處理;如果股價高于行權價,其差額則應預提作為費用,并在以后的服務期間平均攤銷轉為費用,待行權以后,將期權轉為股本。對于不確定的股票期權,由于在授權日行權價不確定,所以授權日不是計量日,不必進行會計處理。但在資產負債表日,應以股價為基礎,估計費用,并記錄期權,以后逐期進行攤銷,直到計量日,才能調整確認預提費用,并將余額在剩下的服務期內攤銷,并在行權后,將期權轉為股本。
由于我國國有控股企業比較多,股票市場又不十分完善,股票期權公允價值的確定還不太規范的經濟環境下,當股價變化較大時,會計調整比較多,容易出現差錯,還可能給某些企業操縱利潤帶來方便。而內在價值法易于計量,便于理解,并且員工不能把期權的時間價值轉為現金,所以均適合采用內在價值法。
4、公允價值法。公允價值法有最廣泛的適用性,能保持會計準則的穩定性。采用公允價值法的會計原則不僅使國內上市公司與赴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會計標準統一起來,更重要的是使我國未來的衍生金融工具會計具有統一的標準,并且我國在股票期權會計中使用公允價值法的難度并沒有想像中的那么大。(1)由于我國上市公司股票期權的發行額度將受到嚴格的控制,因此我國上市公司采用公允價值法不會像美國高科技公司那樣出現利潤被劇烈稀釋的后果;(2)企業的期權價值評估和復雜的賬務任務是交由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來完成的。所以,在國內上市公司核算股票期權時使用公允價值法是必要的,也是切實可行的。此外,我們還需要注意其他一些重大問題,如應當選擇合適的股票期權價值評估模型、合理核算未上市公司的薪酬費用、加大對新準則的解釋和宣傳力度等,讓期權會計準則的主要精神真正為廣大投資者理解、接受,從而真正發揮新準則規范企業的股票期權會計處理行為的作用。
四、我國實施股票期權存在的問題
所謂“不以規矩,不成方圓”。一個能給企業甚至整個國民經濟帶來巨大推動作用的股票期權計劃能行之有效,需要有一個好的市場法律法規制度背景來做鋪墊,目前我國實施股票期權面臨許多需解決的問題:
第一,建立健全職業經理市場。職業經理市場提供了很好的市場選擇機制,良好的市場競爭狀態將淘汰不合格的經理人。在這種機制下,經理人的價值是市場確定的,經理人在經營過程中會考慮自身在經理市場中的價值定位而避免采取投機、偷懶等行為。在這種環境下股權激勵才是有效的。
第二,證券市場非有效性問題。我國證券市場目前有效性較低,經常出現股價與業績非對稱的現象。在這種環境下實行股票期權計劃有可能出現績優公司的股票期權不能獲利,或獲利很小,而虧損公司的股票期權獲利豐厚的不合理現象。
第三,員工業績評定標準問題。我國目前大部分上市公司沒有職工貢獻考核體系,很容易在分配股票期權時出現不公平的現象,從而使股票期權的激勵作用下降。
第四,信息的公開性。在我國股票弱勢市場的情況下,對信息公開、及時、真實的要求尤為重要。故應加強信息的公開性,保證公司實施股票期權時更有益于公司股票增值,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
股票期權會計在國內還是一個嶄新的課題,隨著國內各要素市場的成熟和企業環境的不斷改善,相信股票期權激勵將越來越發揮出獨特的作用,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方法也會日益完善。
(作者單位:河北大學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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