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上市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增多的現(xiàn)象引起了學術界和實務界人士的共同關注。就我國而言,根據(jù)中注協(xié)的相關統(tǒng)計數(shù)據(jù),2000年以來A股市場變更事務所的上市公司數(shù)占總審計數(shù)的比例除2003年略低外(5.81%),其他年份均在10%左右,超過了國際成熟市場3%—4%的平均標準水平。
上市公司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變更分為自愿性變更和非自愿性變更。自愿性變更通常是指由上市公司自主地選擇與事務所的業(yè)務委托關系,這種關系的存續(xù)或終止完全取決于上市公司自身(王蕓、林君芬,2007)。非自愿性變更在國外主要指事務所的強制性輪換(張立民、黃旸楊,2004),而我國則指監(jiān)管誘致性變更,即監(jiān)管部門對違規(guī)的事務所實施暫停或撤銷執(zhí)業(yè)資格而導致的上市公司對事務所的被迫變更(李爽、吳溪,2003)。本文著眼于上市公司自愿性變更(后文中簡稱“變更”)事務所的行為,從會計師事務所、上市公司本身及兩者之間的沖突三個角度出發(fā),對國內外的相關文獻進行評述,總結剖析出其影響因素,為我國未來相關研究提出建議。
一、會計師事務所角度
從會計師事務所的角度來看,其所出具的審計意見、對上市公司的審計收費、審計師的主動離任以及審計師自身的穩(wěn)健主義是影響上市公司自愿性變更事務所的主要因素。
(一)審計意見
國外對審計意見與事務所變更之間關系的研究始于Chow Rice(1982),他們分析測試了1973-1974年間美國被出具保留意見的上市公司與其變更事務所之間的關系,結果證明收到不清潔審計意見的公司更有可能變更事務所。Krishnan et al.(1996)對上市公司變更事務所的概率與其受到清潔意見概率之間的關系作了檢驗,結果證明兩者存在正相關關系。Clive Lennox(2000)采用1988年至1994年間被出具保留意見的161家公司為樣本,運用Probit回歸設計了一個審計報告模型,以檢驗審計意見購買對事務所變更的影響程度,結果證明公司對事務所作出變更通常始于其被出具的不清潔審計意見。
在我國,耿建新、楊鶴(2001)對1995-1999年間A股上市公司發(fā)生的事務所變更情況進行研究后發(fā)現(xiàn),除1995年,其他4個年度被出具過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上市公司變更事務所的比率都顯著高于未被出具過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上市公司。李東平、黃德華和王振林(2001)對1999年和2000年34家公司被出具不清潔審計意見與次年事務所變更之間的關系分析后認為,兩者存在正相關。陸正飛和童盼(2003)運用單變量回歸模型和審計意見估計模型分析了2000年及2001年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的審計意見購買與事務所變更的情況。研究發(fā)現(xiàn),事務所變更與上年審計意見類型顯著相關。吳聯(lián)生、譚力(2005)運用修正的Lennox(2000)審計意見估計模型研究了2002年對事務所進行變更的公司。結論表明,中國2002年上市公司作出變更事務所不僅源于上一時期被出具不清潔審計意見,也源于對變更后審計意見改善有所預期。
(二)審計費用
一些學者的研究表明審計費用也是影響上市公司變更事務所的因素之一。DeAngelo(1981)在完全競爭市場的假設下,研究并證明了如果上市公司當前聘任的事務所不再具有低價格優(yōu)勢,那么后任的事務所在獲得聘任的第一年將在審計費用上提供折扣。Simon Francis(1988)對比研究了1979—1984年變更和未變更事務所的公司的審計收費水平。研究發(fā)現(xiàn),為節(jié)省審計費用而變更事務所的上市公司在變更后的前兩年可以獲得審計價格上的優(yōu)惠。Vivien Beattie Stella Fearnley(1998)甄選了1987年至1992年間變更事務所的300家英國上市公司并對其進行問卷調查,結果表明,在多種影響因素中,審計費用的影響最為顯著。
上述研究證明了審計費用的突然上升會導致上市公司變更事務所,然而,費用逐漸上升是否會導致變更行為還尚待探討。
(三)跟隨行為
跟隨行為是指審計師離任而帶走部分客戶的現(xiàn)象。Chow et al.(2002)證明了審計師離任時通常會規(guī)勸他們所熟悉的客戶跟隨他們一起離開,因為這會為這些離任審計師在新加盟的事務所中獲得合伙人地位。劉峰等(2002)關于中天勤客戶流向的案例分析中指出,中天勤在2001年被吊銷執(zhí)業(yè)資格之后,其注冊會計師紛紛加盟其他事務所,并且在中天勤提供2000年年報審計服務的64家客戶中,有21家選擇了2000年年報簽字注冊會計師所加盟的事務所為其提供2001年年報的審計服務。這一現(xiàn)象說明跟隨行為確實有可能是導致上市公司變更事務所的因素之一,然而這方面的實證證據(jù)還較為缺乏。
(四)審計師的穩(wěn)健主義
審計師的穩(wěn)健主義是指審計師偏好于降低利潤的會計政策,并且這種偏好與訴訟風險有關(Kim Firth,2003;DeFond Subramanyam,1998),因為審計師有動機要求客戶采用更為穩(wěn)健的會計政策從而避免未來的訴訟風險(Thoman,1996)。訴訟風險來源于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規(guī)模(Lys Watts,1994等)。Krishnan(1994)的實證研究表明審計師總體的穩(wěn)健性傾向是影響上市公司自愿變更事務所的重要因素。
我國一些學者也從盈余管理的視角對審計師穩(wěn)健性與事務所變更行為之間的關系作了探討。李東平等(2001)采用多元邏輯特回歸對1999年至2000年間的34家公司進行了分析。他們將應收賬款和存貨的應計利潤、非核心收益以及資產(chǎn)規(guī)模作為衡量盈余管理的變量,然而發(fā)現(xiàn)盈余管理變量與會計師事務所變更不具備顯著相關關系。雖然他們的研究在國內首次從盈余管理的視角來分析上市公司變更事務所的動因,但他們對盈余管理變量的選擇卻過于簡單。陳武朝、張泓(2004)運用修正的瓊斯模型對變更事務所公司的操縱性應計利潤進行了估計,分析發(fā)現(xiàn),前任審計師在最后一年聘期內采取了比其他審計師更為穩(wěn)健的會計處理方法,以致遭到公司變更。
以上文獻雖然對自愿性變更影響因素以及審計師穩(wěn)健性兩方面的研究都有所深化,但僅從訴訟風險、盈余管理規(guī)模出發(fā)來衡量審計師的穩(wěn)健性卻過于簡化。
二、上市公司角度
除會計師事務所方面的因素以外,上市公司本身的因素,如管理層變更、財務狀況、融資需求、代理成本以及其所處的政治經(jīng)濟環(huán)境等也能對自愿性變更行為產(chǎn)生影響。
(一)管理層因素
本文所指的管理層因素包括管理層變更與所有權分配兩個方面。對于公司管理層變更是否能夠導致其變更事務所,國外學者尚存異議。Burton Roberts(1967)采用問卷方式,對美國1952年至1965年間財富500強企業(yè)中變更事務所的620家企業(yè)進行研究后發(fā)現(xiàn),管理層變更是引起事務所變更的一個重要因素。Mohammad Hudaib T.E.Cooke(2005)以1987年至2001年間297家英國上市公司為樣本,研究了管理層變更與財務狀況對上市公司變更事務所的聯(lián)合影響。研究表明,財務狀況相同的情況下,管理層變更的公司更有可能導致事務所的變更。Schwartz Menon(1985)著眼于美國132家破產(chǎn)公司以研究其變更事務所的動機,卻發(fā)現(xiàn)管理層變更并不是變更事務所的原因所在。
最近的研究中,王艷艷、廖義剛(2009)從我國上市公司所有權安排的角度,研究了利益輸送或“掏空”行為是否是影響企業(yè)向地方小所變更的動因及其后果。他們的結論表明,“掏空”動機和“掏空”行為是我國上市公司由高質量事務所向低質量事務所變更的原因。這一研究結合我國國情,從一個創(chuàng)新的角度分析了上市公司事務所變更的動因,能夠為我國審計實務界提供有益的建議。
(二)財務狀況與融資需求因素
Schwartz Menon(1985)在研究影響財務狀況惡化的公司變更事務所的因素時,加入了財務狀況良好的公司作為對照組。研究表明,比起財務狀況良好的公司,財務狀況惡化的公司更有可能變更事務所。
除財務狀況惡化以外,一些學者還指出,公司存在融資需求也會對事務所的變更產(chǎn)生影響。Titman Trueman(1986)指出,準備發(fā)行股票的公司會改聘規(guī)模較大的事務所以借助這類事務所的專業(yè)特長和聲譽成功發(fā)行股票。Randolph P.Beatty(1989)對1975年至1984年期間美國實施IPO的2 215家公司進行分析后發(fā)現(xiàn),實施IPO時改聘知名的事務所可以降低公司股價低估的可能。Johnson Lys(1990)的研究也表明,當企業(yè)具有融資需求時,便會向大所變更;而當投資和運營活動萎縮時,則會向小所擴張。這表明,企業(yè)會根據(jù)自身的融資需求而變更會計師事務所。
(三)代理成本因素
從代理成本的視角來看,審計服務有利于降低所有者與管理層之間的利益沖突(Watts 1977;DeAngelo 1981;Chow 1982)。由此,國外一些學者對代理成本是否是上市公司自愿變更事務所的誘因作了剖析,但我國在這方面的研究卻相當缺乏。Francis (1988)以1978年至1985年美國變更事務所的676家公司為樣本,研究了代理成本是否能對變更行為產(chǎn)生影響。研究表明,代理成本的變化確實是企業(yè)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之一。DeFond (1992)對1979年至1983年間101家變更事務所的美國公司進行了檢驗,認為代理沖突也是導致公司自愿性變更事務所的因素。繼上述文獻之后,鮮有學者對這一因素進行深究。
(四)環(huán)境因素
本文所指的環(huán)境因素主要包括地域因素和制度因素。對地域因素是否影響上市公司變更事務所的研究較少,且主要集中于我國。余玉苗(2000)發(fā)現(xiàn)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業(yè)務存在明顯的地域性,在1999年年報審計業(yè)務中,由本地事務所審計的上市公司比例平均達到79.4%。耿建新、楊鶴(2001)也認為地方主管部門、上市公司或會計師事務所都希望上市公司聘用當?shù)氐氖聞账M行審計,并且發(fā)現(xiàn),與事務所不在同一地域的公司比與事務所在同一地域的公司更容易變更事務所。
陳冬等(2009)探索了制度環(huán)境對事務所變更的影響。他們通過分析中國企業(yè)民營化前后會計師事務所的變更后得出結論:民營化后上市公司對會計師事務所的選擇發(fā)生了變更。陳冬等人的研究將視線從傳統(tǒng)的經(jīng)濟因素轉移,剝離出制度因素對自愿性變更事務所的影響,這對規(guī)范我國惡意變更事務所的行為具有現(xiàn)實意義。
三、沖突角度
沖突即指上市公司與事務所之間的摩擦,這種摩擦主要來源于三個方面:對會計處理的分歧、文化沖突以及目標不一致。
Chow Rice(1982)選取1926年在紐約交易所和柜臺市場(OTC)中交易的161家公司來研究是什么因素影響公司選擇事務所。經(jīng)實證分析后他們證明,公司與事務所對企業(yè)負債衡量方法上的分歧會導致公司進行事務所的變更。DeAnglo(1982)研究SFAS-19在石油天然氣企業(yè)中運用的經(jīng)濟后果時證明,對會計政策選擇的分歧是致使上市公司變更事務所的關鍵因素。Rankin(1992)的研究證明,當注冊會計師不同意客戶的會計政策時,客戶很可能更換事務所。DeFond etal.(2000)對中國的審計市場進行研究后提出,中國審計師的穩(wěn)健主義與上市公司追求利潤最大的目標不一致導致了上市公司變更事務所的行為。
Scott Whisenant(2003)對1992年到1996年美國變更事務所的公司的管理層人員做了問卷調查,并按管理層給出的變更原因將樣本分為四類:公司結構改變、審計費用、審計師與客戶的摩擦以及其他類。結果表明,僅有大約5%的管理層在調查中表示變更事務所是由于審計師與客戶的摩擦,本文認為這可能是因為管理層為維護自身利益而對問卷調查的回復并不真實。
Charles J.P.Chen,etal.(2010)從2002年安永與中國著名會計師事務所大華合并后,原大華事務所的客戶大量流失的現(xiàn)象出發(fā),剖析了導致兩所合并后上市公司變更事務所的因素。他們運用檔案研究與訪談結合的方式,剝離出安永大華合并后客戶流失的主要因素:客戶與審計師的摩擦。這種摩擦有以下幾方面表現(xiàn):一是對于財務報告的謹慎性(如壞賬、資產(chǎn)減值等處理)的程度。二是執(zhí)行風險導向審計程序的四大所對客戶的會計記錄總持懷疑態(tài)度,這種態(tài)度使得處于“關系導向”文化中的中國客戶深感不悅。三是中國上市公司與四大所目標存在分歧,前者的目的是實現(xiàn)最大利潤,而后者卻強調規(guī)避審計風險。他們的研究從事務所合并這一新的角度展開對上市公司自愿變更事務所因素的研究,既彌補了前人的不足,也為企業(yè)合并領域開辟了新的視野。
四、結語
綜上所述,現(xiàn)有文獻證明了審計意見、審計收費、審計師的穩(wěn)健主義、審計師與公司管理層的沖突以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因素會對公司自愿性變更事務所的決策產(chǎn)生影響。然而,以往的文獻中除了Mohammad Hudaib T.E.Cooke(2005)對財務狀況、管理層變更、審計質量進行聯(lián)合檢驗外,大多數(shù)文獻都忽略了各因素之間可能存在的交互影響;而且對上市公司自愿性變更事務所的因素分析也僅局限于某一時期市場總體的變更狀況,對所屬不同行業(yè)上市公司的變更行為尚未有學者進行分類研究。同時,現(xiàn)有文獻在探討會計師事務所的更換原因時,也很少考慮更換對繼任審計師審計質量的影響。雖然我國上市公司關聯(lián)交易較為普遍,但在自愿性變更事務所的問題中,對關聯(lián)交易方面因素的研究卻尚未有學者涉足,這是值得今后學者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