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企業的建立和經營的過程中,通常會遇到如何選擇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的問題。一個企業選擇自己是做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對企業的運營來說是非常重要的,選擇不好,將會較大影響企業的經營效益。
1.兩種納稅人的概念及認定標準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標準是:(1)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以下的;(2)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以下簡稱企業)。
2.稅負平衡點法在企業稅務籌劃中的應用
稅負平衡點,也稱為臨界點,是指在不同情況下企業的稅收負擔達到相等程度的臨界值。通俗的講,就是超過這個點,稅負可能會增加,而低于這個點,稅負會減輕。其可以通過計算增值率和稅負率來求出稅負平衡點:增值率是指當期應納增值稅額占當期銷項稅額的比例,計算公式為:(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或(當期銷售額-當期購進額)/當期銷售額;稅負率是指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當期應納增值稅占當期應稅銷售收入的比例,稅負率的公式為(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售收入。一般納稅人不含稅銷售額的稅負平衡點具體計算如下:
以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為例,設不含稅銷售額為X,不含稅購進額為Y,增值率為V,稅負率為W,則:
V=(X-Y)/X×100%
兩邊同時乘以X,再乘以17%,得: V×X×17%=X×17%-Y×17%
所以,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V×X×17%; 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X×3%;
當兩者應納稅額相等時,V×X×17%=X×3%,所以得:V=17.64%
同理可以得出: W=(X×17%-Y×17%)/X×100
兩邊同時乘以X,得: W×X=X×17%-
Y×17%;
所以,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V×X×17%; 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X×3%
當兩者應納稅額相等時,W×X=X×3%; 所以得:W=3%
經過上述計算得出,一般納稅人增值率稅率為17%,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的稅負平衡點增值率為17.64%或稅負平衡點稅負率為3%。即當企業增值率為17.64%或稅負率為3%時,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稅負相等;當增值率大于17.64%或稅負率大于3%時,一般納稅人稅負重于小規模納稅人,這時企業應選擇小規模納稅人;當增值率小于17.64%或稅負率小于3%時,一般納稅人的稅負小于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應創造條件去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
現以兩家企業來進行對比分析:
A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以銷售蓄電池、UPS、UPS電源等為主要業務,修理修配為輔的貿易企業,它目前已申請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該企業的往來客戶對象大多數是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和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該公司2009年不含稅銷售收入為728161.52元,2009年購進的不含稅庫存商品為643162.52元,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稅率為17%,則該公司2009年應納稅額為:
銷項稅額=728161.52×17%=123787.45(元);進項稅額=643162.52×17%=109337.62(元)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14449.83(元)
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率=(123787.45-109337.62)/123787.45=11.67%
一般納稅人的稅負率=(123787.45-109337.62)/728161.52=1.98%
假如該公司未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則按小規模納稅人來算,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現為3%,其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不能抵扣,所以應納稅額為: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728161.52*3%=21844.85(元)
通過計算結果可以看出;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每年要少繳7395.02,所以該企業申請一般納稅人還是有利的,因為其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率11.67%<17.64%的稅負平衡點,稅負率1.98%<3%,因此,成為一般納稅人后的增值稅稅負會輕于小規模納稅人,所以該企業申請一般納稅人是正確的。
B公司是2009年新成立的是以銷售服裝為主的貿易企業,目前是小規模納稅人,平時業務不是很多。2009年其不含稅銷售收入只有57912.62元,2009年購進的不含稅庫存商品為23190元,根據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為3%,則:
小規模應納稅額=57912.62×3%=1737.38(元)
假如該企業申請成為了一般納稅人,則:
銷項稅額=57912.62×17%=9845.15(元);進項稅額=23190×17%=3942.30(元)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9845.15-3942.3=5902.85(元)
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率=(9845.15-3942.30)/9845.15=59.96%
一般納稅人的稅負率=(9845.15-3942.30)/57912.62=10.19%
通過計算結果可以看出:申請認定成為一般納稅人要多交4165.47元。該企業繼續維持小規模納稅人身份更為有利,因為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率59.96%>17.64%的稅負平衡點,一般納稅人的稅負率10.19%>3%的稅負平衡點,因此成為一般納稅人后的增值稅稅負會重于小規模納稅人,所以該企業維持小規模納稅人的身份對企業更有益。
3.企業在進行納稅人身份稅務籌劃時應注意的問題
納稅人在選擇哪種身份時,不能單純的考慮某個或某幾個因素,而應當結合宏觀經濟環境,相關法律法規的限制,本行業、本企業以及客戶的特點進行綜合分析,以確定本企業是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還是做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考慮:(1)當企業作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時,購進的貨物是否都能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企業無法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則一般納稅人的稅負率將會重于小規模納稅人,此時小規模納稅人將獲得更大的納稅利益。(2)當企業作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時,其貨物的銷售對象是否要求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購貨方堅持索要增值稅專用發票,則企業就需要在獲得納稅利益和爭奪客戶之間做出抉擇。(3)企業選擇不同的納稅人類型,在引起所納增值稅金額變化的同時,還會引起城市維護。(4)企業在選擇增值稅納稅人類型時,要注意在相關稅收法規的框架內進行,做到合理、合法地節稅。
納稅人的身份選擇對一個企業來說真的很重要,所以在企業設立時,應通過納稅籌劃,根據企業日常發生銷售額增值率的高低來選擇增值稅稅負較輕的納稅人資格。選擇好能幫企業節約很多稅,選擇不好,則會多交很多稅。因此,企業應有效利用稅負平衡點法進行稅務籌劃管理,以使企業經營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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