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指數期貨又稱股票指數期貨合約,屬于金融衍生工具的一種,簡稱“股指期貨”,它以股票市場的股票價格指數作為交易對象,是買賣雙方根據事先約定,同意在未來某特定時間以約定價格進行股價指數交易的一種協議。股票指數期貨作為20世紀80年代的重要制度創新,在全球金融市場的平衡發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已經成為資本市場最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2006年9月我國中金所成立,股指期貨經過仿真模擬交易階段,于2010年4月16日正式上市,掛鉤指數為滬深300指數。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讓我們認識到衍生金融工具監管的重要性,要使股指期貨規范穩定運行,促進經濟和諧發展,機構投資者及時、客觀的股指期貨風險信息披露成為保護投資者利益,建立良性經濟運行環境的一道防火墻。
一、股指期貨投資的風險
作為股票投資組合風險管理工具,由于其標的物自身的特點和合約設計的特殊性,除了金融衍生產品的一般財務風險如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外,股指期貨還具有一些本身特有的風險,如基差風險、交割風險等。基差是某一特定地點某種商品的現貨價格與同種商品的某一特定期貨合約價格之間的價差。基差反映了貨幣的時間價值一般股指期貨合約價格大于即期價格,但是也可能存在異常變動出現基差倒掛,產生巨大的交易性風險。
股指期貨采用百分之百的現金交割方式進行清算,與其他交割實物的期貨相比較存在較大的交割風險,一旦企業現金流異常,遇到資金短缺,便無法交割清算而承擔違約責任。
股指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作為一個杠桿性的投資工具,投資者能夠做高于保證金數倍以上的交易,投機性非常強,因此它的風險面擴大,風險度加劇,一旦資金無法滿足保證金需求而面臨強制平倉時,或者內部控制方面的缺陷導致意外損失時,可能會給企業帶來滅頂之災,投資者遭受嚴重損失。
股指期貨的高風險性以及風險多樣性,要求股指期貨投資者必須加強風險管理,而機構投資者必須向利益相關者提供及時準確的與風險管理相關的信息,以便其作出有利的決策。
二、股指期貨風險管理會計信息披露的規定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規定:“企業所披露的金融工具信息,應當有助于財務報告使用者就金融工具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影響的重要程度做出合理評價。”金融工具披露至少要涵蓋編制財務報表時對金融工具所采用的重要的會計政策、計量基礎等信息;套期保值的相關信息等。企業應通過描述性信息和數量信息披露金融工具的風險信息,如:1.風險敞口及其形成原因;2.風險管理目標,政策和過程以及計量風險、管理風險的方法;3.資產負債表日風險敞口總括數據;4.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等方面的數量信息;5.資產負債表日風險集中信息等。
《國際財務報告第9號——金融工具》(IFRS9)把原有的四類金融資產簡化分類為以攤余成本和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只有為非交易目的而持有的權益性投資,其公允價值變動可計入其他權益,其他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的變動均直接計入當期損益。IASB還擬改進金融工具風險披露準則,大幅增加風險披露的內容。
總之,我國目前對于金融工具風險會計信息已由自愿披露過渡為規定性披露,但大都是一般性的要求。股指期貨與其他衍生金融產品相比,具有它自身的特征。因此在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及管理等方面的數量信息、描述信息應有較高要求,機構投資者股指期貨風險管理信息應更具有可靠性和相關性。
另外,目前我國對于銀行等機構投資者的財務報表信息披露要求有年報、半年報和季度報表,但是股指期貨波動性比較頻繁,相對來說信息披露帶有滯后性。
三、股指期貨會計信息質量要求——風險管理的視角
基于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的一般要求和股指期貨特有的風險,機構投資者股指期貨投機套利、套期保值的會計信息應符合以下質量要求:
(一)相關性原則
相關性是指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財務報表使用者的經濟決策需要相關,有助于財務報表使用者對企業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作出評價或預測。股指期貨的高風險性要求機構投資者盡可能提供與風險管理高度相關的風險信息,如引入風險測量模型有利于提高股指期貨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前瞻性;通過在報表附注中增設相關項目、添加明細信息表等多種方式,以定量信息輔以定性信息,對可能會影響市場參與者和監管當局風險管理決策的各種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進行充分披露;還應當對股指期貨的公允價值變動對企業收益狀況的影響進行詳細披露。
(二)可靠性原則
可靠性要求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如實對確認和計量的股指期貨風險相關信息進行反映,不隱瞞、不虛構股指期貨確認、計量及風險管理方面的信息。保證股指期貨風險信息的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三)成本效益原則
企業在披露股指期貨信息時,應當遵循效益大于成本(包括內部成本和外部成本)原則。股指期貨風險的計量往往需要采用較為復雜的風險管理工具,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因此在選擇風險管理工具時,需要衡量花費的成本和由此產生的效益,保證會計信息供給所花費的代價不超過由此而獲得的效益。
(四)及時性原則
股指期貨的價格波動頻繁,股東、債權人、政府、潛在投資者等需要及時了解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對公司總體風險狀況和利潤表現的影響以及如何管理這些風險等信息,這就要求股指期貨相關信息應當及時披露,如提供適時快報、項目快報等。
四、股指期貨風險管理會計信息披露探究
股指期貨風險及其管理信息,可以使財務報表的使用者對股指期貨交易給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所造成的影響有充分的理解,從而對與股指期貨相關的未來交易事項作出恰當的判斷。然而,目前機構投資者對股指期貨等衍生金融產品風險相關的信息披露過于籠統,無法充分反映其具體的風險狀況,會計信息披露不足,影響了報表使用者對其風險狀況和營運能力的評估。
根據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和國外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經驗,對于股指期貨風險及其管理信息披露,我們建議:
(一)增加風險相關的定量信息
股指期貨按其持有目的可以分為投機套利和套期保值,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的列報》的要求以及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處理方法,對于投機套利交易、公允價值套期和現金流量套期無效和有效部分,報表中應分別增加股指期貨風險及其管理相關的信息,如股指期貨投資收益、現金流量等風險管理效果方面相關信息。定量信息項目名稱、信息內容含義、數據來源(或對應會計科目)見表1。
(二)股指期貨明細信息表
為了便于報表使用者了解企業所有股指期貨交易業務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程度,還需要增加一張“股指期貨明細信息表”,如表2。
股指期貨明細信息表披露股指期貨的交易目的;持有的股指期貨合約是投機套利還是套期保值;若是套期保值還需進一步說明是公允價值套期還是現金流量套期。披露所持有的股指期貨合約份數、初始成交價、已付保證金、當前占用保證金、開倉日期、合約交割日期以及未沖銷合同的初始成交價、現行公允價值、基差。
根據該明細表股指期貨到期期限,可以進一步進行到期期限分析、未來現金流入與交割現金流出金額和時間安排的適配分析,以反映股指期貨流動性風險即在履行交割義務時遇到資金短缺風險。明細信息表還反映了股指期貨市場價格與套期的股票價格之間的差額,反映了股指期貨的市場風險,機構投資者可以進一步對資產負債表日所面臨的市場風險進行敏感性分析、以及當風險變量發生合理、可能的變動時,公司損益及所有者權益將產生的影響。
(三)增加風險管理相關的定性信息
由于股指期貨等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復雜多變,風險和報酬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僅靠表內列報無法實現充分揭示其金融風險及其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方面影響程度的目的,還需要通過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形式充分及時地披露股指期貨合約的各種風險。
股指期貨相關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等核算所采取的重要會計政策、計量基礎、主要風險敞口及其形成原因等信息,機構投資者應當披露股指期貨相關風險管理目標、對象和過程,以及不同類型股指期貨合約的風險管理策略、風險估值模型及相應的置信區間。披露風險管理的組織結構、內部控制、風險限度監控程序,到期日現金流量測算部門之間流程以及測算差異處理權限和相應的報告機制等。資產負債表日風險集中點及其確定這些風險集中點的說明。
股指期貨有關套期業務的信息。股指期貨套期保值一般可分為公允價值套期保值和現金流量套期保值,對于這兩大套期保值策略均應披露以下定性信息:套期保值的概述;套期工具在資產負債表日的公允價值;被套期風險的性質。對于公允價值套期,企業還應披露本期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以及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形成的利得或損失等定量信息。屬現金流量避險的,應當披露有關現金流量預期產生的相關利益或損失以及預期在利潤表確認的會計期間。另外,還需要披露套期保值的其他相關信息,如套期保值有效性的評價方法、期間,套期保值的現行效果,套期保值終止時采取的會計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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