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從青海省財政廳獲悉,為及時、全面、準確掌握地方政府性債務情況,動態監控債務規模變化,從2011年起,青海省財政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實施地方政府性債務動態監控機制。
青海省財政廳有關方面負責人向記者介紹說,新的統計信息系統要求,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相關債務人對每一筆債務業務,嚴格對照債務借款合同、還款單據、會計憑證等基礎資料,逐筆填列相關債務明細數據(類似于建立債務明細臺賬),通過對債務人具體債務項目增減變化的日常維護,實現債務統計的動態管理。同時,實行地方政府性債務數據季報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門按季度向省財政廳報送本地本部門的債務數據,省財政廳通過債務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準確地獲得各地各部門的債務數據,掌握債務規模,實現政府性債務全口徑管理和動態監控,為實施政府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提供重要數據支撐。
為確保實現債務數據高質、高效、按時上報,青海省財政廳近日對省級相關部門和州(地、市)財政部門的100多名工作人員,進行了為期2天的全省地方政府性債務統計軟件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