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鍵詞:稅收籌劃 納稅禁區 模型
稅收籌劃的過程,其實是對納稅方案進行抉擇的過程。當納稅人完成同一任務有兩套或兩套以上納稅方案的時候,應當進行計算、比較和選擇。在納稅方案尚未實施以前,應當設計未來,從備選方案中選取最優方案;在自覺或不自覺實施某套納稅方案以后,如果發現更好的納稅方案,應當改變現狀,用新納稅方案替代原納稅方案,從而實現稅收利益及經濟利益最大化。
稅收籌劃模型是連接稅收籌劃目標與技術的紐帶。對納稅方案進行抉擇的過程中,總是要運用簡單的或復雜的數學模型,不管你是否意識到。實用的稅收籌劃模型有:固定抉擇模型、相機抉擇模型、集團抉擇模型和納稅禁區模型。絕大部分稅收籌劃案例,可以運用上述一種或多種模型而得以解決。
一、固定抉擇模型概念
固定抉擇模型,或稱有效稅收籌劃模型,是最常用、也是最簡單的稅收籌劃模型。它是通過確定納稅人與交易相關的全部稅收成本與收益、與交易相關的全部非稅成本與收益,幫助納稅者確定與評估最優稅收策略的數學模型。
1、目標設置:
稅收籌劃的最終目標是經濟利益最大化,經濟利益包括稅收利益和非稅利益。非稅利益是不考慮稅收的經濟利益,即稅前利益(I);稅收利益與納稅額(T)相反,用(-T)表示;經濟利益用B表示。則:
B= I+(-T)=I-T
經濟利益最大化體現為以下層層遞進的三個方面:稅后利潤最大化,每股收益或凈資產收益率最大化,股東財富或企業價值最大化。因此,稅后利益的衡量指標有:稅后利潤E,每股盈余EPS,稅后凈現值ATNPV。稅收籌劃的目標是通過納稅最小化實現稅后利益最大化。
2、基本步驟:
(1)運用模型確定可供選擇的納稅方案;
該步驟是最具創造性的一步,也是最艱難的一步。完成一項任務,人們有時會認為只有一條路可走,或者說只發現一套納稅方案,因此,我們要熟悉經濟活動,并開動腦筋想辦法,運用發散思維,另辟蹊徑,尋找新的納稅方案,或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
(2)計算與比較各納稅方案的稅額或稅后利益;
該步驟要運用稅法實務知識計算與比較各納稅方案的稅額,運用財務與會計知識計算與比較各納稅方案的稅前利益與稅后利益。
(3)選擇最優納稅方案。
該步驟要根據稅收籌劃目標,運用聚合思維,選擇最優納稅方案,通過納稅最小化實現稅后利益最大化,實現有效稅收籌劃。
3、參數設置:
設方案1(F1)稅前利益為I1,稅收總額為T1,稅后利益為B1,則:
B1=I1-T1
設方案2(F2)稅前利益為I2,稅收總額為T2,稅后利益為B2,則:
B2=I2-T2
二、通用模型:稅后利益最大化模型
若B1
因此,為實現稅收籌劃最終目標,應選擇稅后利益最大的方案。
該模型是通用模型,固定抉擇的簡化模型和擴展模型,以及相機抉擇模型、集團抉擇模型和納稅禁區模型,都是以該模型為基礎推導出來的。
三、簡化模型:納稅最小化模型
在I1= I2的情況下:
若T1> T2,
恒有B1< B2,
則選擇F2。
因此,在稅前收益不變的情況下,選擇納稅最小的方案,就能實現稅后利益的最大化。
該模型可使計算得以大大簡化,是固定抉擇模型的簡化模型,該模型在稅收籌劃實踐中運用也非常廣泛。
四、增量模型
設I2=I1+△I,T2=T1+△T,則:
B2=I2-T2=(I1+△I)-(T1+△T)=B1+(△I-△T)
若△I>△T,
恒有B1< B2,
則選擇F2。
因此,方案2與方案1相比,只有稅前利益增加的幅度超過稅收增加的幅度,才能實現經濟利益的增加,才是可行的;同理可得,方案2與方案1相比,只有稅前利益減少的幅度小于稅收減少的幅度,才能實現經濟利益的增加,才是可行的。
該模型在分析不同納稅方案時只分析它們有區別的部分,而省略其相同的部分。無須計算總量指標,通過對增量指標的計算、比較,選擇最優的納稅方案。
五、固定抉擇模型運用舉例
[案例] 設立回收公司的稅收籌劃
[案情說明] 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開業,自行收購廢舊塑料,用于生產塑料制品對外銷售。該公司每月自行收購廢舊塑料500噸,每噸2 000元。購入水電、修理用備件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為4萬元,生產的塑料制品對外銷售收入150萬元。
該公司每月應納增值稅=150*17%-4=21.5(萬元)
每月應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21.5*10%=2.15(萬元)
增值稅稅負率=21.5/150=14.3%
該公司增值稅稅負率高達14.3%,而據稅務部門統計的數字,一般企業的增值稅稅負僅為5%左右。經深入分析,原因在于該公司的原材料——廢舊塑料靠自己收購,由于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因此,稅負一直居高不下。
[稅法規定] 從2001年5月1日起,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照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籌劃誤區] 如果該公司不直接收購廢舊塑料,而是從廢舊物資回收公司購進,則可以取得一定的進項稅額,從而降低增值稅負。于是,2002年1月,該公司決策層決定不再自己收購,而是向物資回收部門購買,每噸價格2 400元,假設其他數據不變。這樣可以根據物資回收單位開具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2 400*500*10%=120 000(元)
該公司每月應納增值稅=150*17%-12-4=9.5(萬元)
每月應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9.5*10%=0.95(萬元)
增值稅稅負率=9.5/150=6.3%
與自行收購相比,每月節省增值稅及附加=21.5+2.15-9.5-0.95=13.2(萬元)
增值稅稅負率也大幅下降,從14.3%下降到6.3%。
但是,向回收公司購買,雖然每月可少繳稅費13.2萬元,但是由于每噸購買價格從2 000元提高到2 400元,購買500噸廢舊塑料多支付價款:
(2 400-2 000)*500=200 000(元)
每月利潤反而下降=20-13.2=6.8(萬元)
該公司在獲得進項稅額抵扣的同時,原材料的價格也大大增加,而且原材料價格增加的幅度超過進項稅額增加的幅度。稅負雖然降低了,但公司的利潤反而下降了。該籌劃只考慮了公司的稅收利益,而未考慮公司的非稅利益,走進了稅收籌劃的誤區。如何才能既降低稅負,又降低原材料成本呢?
[有效籌劃] 若該公司將收購廢舊塑料的部門設立為一個廢舊塑料回收公司,那么不僅回收公司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該公司仍可根據回收公司開具的發票抵扣進項稅額,這樣該公司遇到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2002年4月,公司實施了上述方案,自設的廢舊塑料回收公司收購時,每噸價格2 000元,然后以每噸2 400元價格銷售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每月可抵扣購進廢舊塑料進項稅額12萬元,而購進價格增加20萬元由其設立的廢舊塑料回收公司賺取,對公司集團而言,并不受影響,與自行收購相比,增值稅及附加減少13.2萬元,集團利潤總額也相應增加13.2萬元,集團凈利潤將增加13.2*(1-33%)=8.844萬元。
經過調查和分析,設立回收公司增加的成本基本上是固定成本,比之節省的稅收來說只是個小數目,而且隨著該公司生產規模的日益擴大,公司的籌劃利益會越來越大。該籌劃不僅考慮了增值稅,也考慮了其他稅費;不僅考慮了稅收利益,也考慮了非稅利益;不僅考慮了單個公司利益,也考慮了公司集團整體利益,能有效實現稅收籌劃目標。
作者:賀飛躍 文章來源:湖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