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1999年8月底,全國已有稅務代理機構4100多家,稅務代理從業人員約十萬人,通過考試取得注冊稅務師資格的有31671人。形成了包括注冊稅務師資格的取得、稅務師事務所的審批、稅務代理規程、執業標準等在內的一套相應的制度、辦法。我國稅務代理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一)稅務代理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產物。在簡單商品經濟和計劃經濟體制下,在社會交往中,當事人可以按計劃辦理,無需尋求代理。只有在商品經濟高度發展、市場經濟日趨活躍的情況下,民事活動不斷增加,單靠自身能力已不能適應快節奏的經濟環境,加之每個人的知識不可能“面面俱全”,因而需要尋找各類專業知識人才提供的幫助,這就產生了尋求代理的經濟條件。由于國家稅法日趨嚴密,稅務代理也就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產生。
(二)稅務代理制度是稅收征管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征管改革是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需要,其最終目的是要建立起“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模式。為此,社會上對稅務代理需求增大。據對浙江、廣東、四川、新疆、內蒙古、大連6個省、區、市就稅務代理進行的專題抽樣問卷調查顯示,60.91%的納稅人有委托稅務代理的愿望及要求,而潛在的需求則更大。我國現有登記在冊的各類納稅戶1364萬多個(尚不包括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其中絕大多數是中小企業,這些中小企業是稅務代理的主要對象。
(三)稅務代理是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辦理涉稅服務事項,其業務貫穿于納稅的整個過程。所以,稅務代理具有法定性、中介性、獨立性、公平性、服務性和有償性。
總之,經過十幾年的發展,稅務代理作為一種獨立的社會中介組織,在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配合征管改革、維護國家稅收政策、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國家稅務總局專門成立了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履行管理稅務代理的行政職能,并在省級成立了相應的管理機構。稅務代理的行業自律性管理也有相應的社團組織——中國稅務咨詢協會具體運作。
經過幾年來的實踐,在實際工作中這些中介組織也存在一些缺陷,譬如:政社不分、行政干預、業務交叉等問題,導致執業機構規模小、服務單一、效能低下等突出問題。這一現狀,已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不適應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需要。遵照國務院領導關于稅務代理工作要“徹底脫鉤,全面整頓,規范管理,健康發展”的指示精神,國家稅務總局從1999年8月開始,對全國稅務代理行業進行清理整頓和脫鉤改制。改制后的稅務代理機構,由注冊稅務師發起設立的合伙制和有限責任制稅務師事務所組成,全國約有2000家。其中,合伙制事務所200多家。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國對社會中介行業的管理,按照“歸類合并,統一管理”的要求,將注冊稅務師、注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師三個行業的管理進行了合并。這次合并,是規范我國社會中介服務市場、加強對中介行為宏觀調控的重要舉措。即實行一個協會、一套班子、一套機構,三種資格并存,三個行業實行統一管理的體制。合并后的行業,可以優勢互補,人力資源共享,提高服務質量。
由于稅務代理是稅收征管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立為納稅人服務體系的內容之一,其服務質量的好壞,不僅直接關系到稅收征管的實際效果,還直接關系到稅收征管改革的深化。因此,稅務代理業務只能加強,不能削弱。我始終認為,這些中介組織是國家不花錢的“經濟警察”,既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又保證了稅收政策的正確貫徹執行,對國家來說是一舉兩得的好事,應大力提倡和積極扶持這些中介組織。
展望這些中介組織的前景也是喜人的。一是社會有需求。全國有1364萬多納稅戶,加入世貿組織后,來華投資的客商還會大量增加。當今又是一個“經濟全球化”的社會,對外開放擴大,稅務代理與跨國公司和現代高科技的發展緊密聯系在一起,與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息息相關,不僅國內有廣闊市場,中介服務一定還會向國際化發展。
二是加強了對代理服務的領導。合并后,加強了統一領導,可以做到各自的職能既到位又不越位。
三是中介服務會更規范。合并后,管理統一了,但這不是目的,目的是要實現管理的規范化,包括資格的考試、資格的認定、后續教育、業務監管、執業范圍等等,在這些方面將會制定規范化管理制度,促進行業快速健康發展,促進代理中介組織的自身建設。
四是服務質量能較大提高。市場經濟具有殘酷的競爭性,優勝劣汰是必然的,但對每個競爭者來說又是平等的。中介服務組織與政府主管部門脫鉤后,壟斷性的代理業務便不復存在,為了占領市場,要想生存和發展,只有通過自身的努力來開拓業務,以優質的服務、良好的信譽贏得客戶的滿意,贏得政府部門的信賴。競爭的結果將大大提高代理中介組織的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為建設現代化的中介服務組織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