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我國高等教育事業迅速發展,高等教育的規模不斷擴大。許多高校為滿足發展的資金需求,紛紛從銀行貸款。貸款雖然解決了學校發展的資金問題,但也使高校面臨著前所未有的風險。據調查,1999年擴招后全國各高校的銀行貸款已達到2000億元以上,并于2007年進入償債高峰期。如何防范高校貸款所帶來的風險,成為高校發展過程中必須認真面對的問題。
一、高校貸款存在的風險及其產生原因
(一)高校貸款存在的風險
高校貸款風險是指在貸款過程中由于不確定因素的存在使高校遭受資產損失的可能性。高校的貸款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構成:
1、政策風險。指國家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教育發展政策的變化對高校產生的風險。
2、管理風險。主要指學校在貸款管理及其他財務管理方面由于制度缺失等原因產生的風險。包括貸款規模過度造成的還貸風險,貸款規模不合理造成的資金周轉風險,以及貸款資金管理失控造成的資金流失風險等。
3、信用風險。指高校到期不能償還債務,不但降低了其在銀行的信用等級,還會造成后續貸款的困難,致使高校的資金鏈斷裂。
(二)高校貸款風險產生的原因
有關專家認為高校貸款存在的高風險等問題并非在于高校單方面,“這是高校、銀行、政府各有期待、共同作用的結果”。
1、高校方面。貸款風險較高的高校缺乏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有些高校認為,學校是社會公益事業單位,是國家財政撥款單位,貸款風險可以轉嫁到政府身上。高校校長實行任期制,易形成短期行為,不能以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來作為工作的指導,貸款風險和還貸責任模糊。
2、政府方面。一是教育主管部門對高校貸款管理相對滯后。教育部分別于1999年和2004年對銀行貸款的控制管理制定了規章制度,但只是對部屬院校貸款進行了一定程度的規范管理,而對省屬院校的貸款管理缺乏嚴格的要求和有效監督。這在客觀上造成了目前高校重貸款輕管理的現象。二是政府在解決高校貸款問題上的經費投入少。政府對高校的發展只有政策沒有撥款,這也是導致貸款高風險的重要原因。雖然有觀點認為,政府替高校貸款“買單”是違背“市場規則”的行為,但從現階段我國高等教育的實際情況來看,有些高校的貸款風險過高,規模超過了其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是受政府行為影響的結果。
3、銀行方面。銀行對高校貸款風險管理不善。亞洲發展銀行北京代表處副代表兼首席經濟學家湯敏說:“形成高校的債務,銀行要負最大的責任,任何客戶向銀行提出貸款,那是天經地義的事,關鍵是銀行如何審核把關”。自1999年高校擴招,銀校合作快速發展,銀行視高校為優質客戶,對高校貸款的貸前審查和事后監督的標準過寬,缺乏對高校還貸能力充分而縝密的調查評估。
二、防范貸款風險,提高貸款使用效率的對策建議
高校貸款是一把“雙刃劍”,要想有效利用銀行貸款來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而又能防范其所帶來的財務風險,就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正確處理好眼前與長遠發展的關系,正確處理好事業發展需要與實際經濟承受能力的關系,從實際出發,從有利于高等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出發,從扎扎實實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出發。
防范貸款風險,提高貸款使用效率的關鍵問題是貸款管理。貸款管理是一個涉及政府、銀行、高校3個管理主體和貸前、貸中、貸后3個管理階段的復雜問題。因此,在對策上也應當是從政府、銀行、高校3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高校方面
1、要加強貸款的責任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特別是高校的決策者,不要有“學校是國家的,還貸責任完全要由政府承擔”的觀念。按照教育部、財政部共同發布的教財[2004]18號文件規定,高校貸款必須堅持“誰貸款,誰負責” 的原則。
2、在貸款項目和額度的決策上必須經過嚴格、科學的可行性論證,堅持民主決策。貸款項目和額度要在總體規劃下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高校實際償還能力確定,將貸款資金應用于解決制約學校當前發展的關鍵問題以及對事業發展有重大影響、最緊迫、最急需的項目。同時在貸款規模的控制上,要在風險警戒線內以學校的可用于還貸的資產量作為主要財務指標。有觀點認為,學校由于其不同于企業的特殊性質,能直接用于還貸的資產基本上只有現金和銀行存款。這是比較穩健的標準,可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靈活運用。
3、在貸款的使用管理上,要建立健全貸款管理辦法,特別是要完善內部監控制度,切實有效地加強貸款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當前很多高校已經進入還本付息階段,因此在管理上也相應的要更注重貸后資金的管理監控。特別是對于那些對貸款的前期管理缺乏的高校,貸后管理就顯得特別重要,如果解決不好,就很容易發生銀行凍結學校經費或學校被起訴等情況。貸后管理的重點要放在貸款資金的使用監督上,可以充分發揮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作用,對貸款項目實施全方位、全過程的監控,確保貸款資金專款專用。
4、制定科學合理的還款付息計劃。首先,為解燃眉之急,可考慮與銀行協商,爭取貸款展期或將中短期貸款置換成15-20年的長期貸款,拉長還貸鏈條,緩解還貸壓力。其次,從長遠考慮,要增強學校的還款付息能力,簡言之,就是要“開源節流”。一方面,高校應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包括盡量多地爭取財政經費,民間向高校捐贈資金等,同時還可以大力發展校辦產業,通過科研成果轉讓和產業基地建設以獲取更多的科研經費。最新的觀點還認為可以通過完善我國高校自身的市場運作機制和體制,擴大高校投融資的能力和空間來增強高校的還貸能力。另一方面,高校應積極建設節約型高校,要堅持經濟、適用、美觀的原則,充分挖掘資源潛力,勤儉建校,從緊安排行政事務性支出,杜絕辦學中的奢侈浪費現象。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高校的財務管理是貸款管理的重要內容,加強貸款管理還應在高校的財務管理上下功夫。
(二)政府方面
1、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高校貸款的管理,包括貸前審批制度、貸款資金的使用監督機制以及貸款的預警機制等。雖然多數高校貸款進入還本期,但高校貸款在短期內不會結束,反而出現需求增長的趨勢。特別是對貸款風險較高的高校,要吸取教訓,在新增貸款的項目和額度決策上應嚴格審查,防止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
2、政府應加大對教育投入的力度。首先確保教育經費足額投入,并逐步提高生均撥款定額,并合理安排專項資金用于補助高校基本建設和支持高校內涵發展。
3、建議建立高校和政府合理分擔的還款機制。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的政府能夠包攬高等教育發展所需的全部經費,但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都應該承擔公辦高等教育的主要經費。毫無疑問,公辦高校基礎設施建設就是政府所應承擔的主要經費的重要領域。正是由于高等教育的這種準公共性,國家和政府對高等教育的發展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建立高校和政府合理分擔的還款機制,是從我國高校貸款的實際情況出發,并充分考慮國情的建議。對于高校貸款中確實用于合理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實驗儀器設備等用途的,國家和政府可以采取貼息、投入等方式分擔高校的還貸責任。
(三)銀行方面
建立健全與高校貸款特征相適應的信貸管理機制,加強對高校貸款的管理與監控。一是實行“一校一策”的差別化管理模式,針對不同貸款對象,區別對待,加強總量控制和結構調整。二是加強貸前的審查和貸后管理。
綜上所述,要有效的防范高校銀行貸款所帶來的風險,各有關部門必須建立健全貸款的事前、事中及事后各方面的管理。在快速發展的機遇面前,既要敢于積極進取,充分利用銀行貸款實現學校的發展,又要處理好眼前與長遠發展的關系,堅持從實際出發,量力而行,確保高等教育事業又快又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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