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思想觀念相對滯后
目前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長期以來各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主要集中在對現金、銀行存款等流動資產的使用管理上,對實物形態的固定資產管理相對薄弱。沒有意識到資產管理能夠帶來的質量效益,不同程度的存在“重錢輕物”、“重用輕管”的思想。導致錢轉化為物后的延伸管理缺失,跟蹤不到位,調劑不及時,使用不合理,部分固定資產損失、浪費、轉移、流失等現象時有發生。
(二)資產配置的效益不夠優
一些單位資產配置效率仍然不高,一方面是對固定資產的投入不斷增加,另一方面是資源供需矛盾仍然突出。造成這一結果的就是資產配置結構失衡。有的部門裝備陳舊落后確實需要購置固定資產但經費不足,有的部門沒有經過科學論證需求,就隨心所欲地搞重復建設,盲目購置。一些單項價值較高的辦公設備(如電腦、復印機、照相機等)在一定范圍、一定時期內重復購置,致使部分資產相對閑置或功能過剩,造成潛在的損失和浪費。各部門之間缺乏統一的溝通與調劑手段,資產配置仍然是以指令性計劃為主,缺乏科學研究和民主討論。
(三)資產管理機制不夠完善
目前,一些單位還沒有形成高效的資產管理機制,缺乏相應的監督管理措施。有的單位固定資產變動情況基礎資料統計不實,登記的比較籠統,雙向核對存在“盲區”,無法真實反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化。一些單位沒有做到專門建賬、專人保管、專人負責,不嚴格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日常管理中資產變化與轉移得不到及時反映。一些資產管理部門隨意處置資產,財務部門缺乏嚴密、有效的監管。一些單位定期盤點制度形同虛設,長期不對賬、不清點,導致賬面反映的固定資產與實物不符,有賬無物、有物無賬的現象時有發生。有的單位資產調劑機制不健全,在部門之間缺乏統一的余缺調劑機制,致使有資產閑置浪費、功能過剩與設備陳舊、無力購置的現象出現。
(四)資產的處置缺乏規范
一是資產處置不及時,造成存量資產“虛增”或流失。一些單位對自身占有但未使用或不需用的資產無暇顧及,造成該處置的資產長期不處置,或是隨意處置。有的單位隨意處置報廢的固定資產,將淘汰的固定資產隨意贈送下屬單位或相關部門,而不履行任何的審批手續;有的部門將暫時不用的固定資產長期閑置在庫房。有的單位寧可資產閑置浪費,怕麻煩也不做調劑使用。二是資產處置收益缺乏監管。有的單位隨意使用資產轉讓、置換、報廢等處置收益,有的單位資產處置收益沒有堅持“收支兩條線”管理,歸屬不明。三是有些單位在資產使用的過程中不注重效益、平時維修保養不夠、使用無計劃,存在隨意提前報廢固定資產的現象。四是資產處置制度不健全,價值評估程序不明確。對各單位不用的設備器材是應調劑還是報廢或采取其他處置方式的問題,沒有相關的制度規定,現在主要是靠經驗辦事,大部分作報廢處理。資產處置缺少規范的價值評估,說服力不強,資產利用效益不高。
二、提高資產管理效益的對策建議
(一)強化資產質量管理意識
加強宣傳,樹立科學的理財理念。要各單位從價值上認識資產,對其所占有的資產的價值負責,從而提高單位整體資產的效益水平。只有提高全體資產管理人員和使用人員的資產管理意識和能力,才能真正使資產管理從每一個環節上出效益,并落在實處。
(二)加強流程管理,實現資產有效配置
一是資產管理歸口部門總體把握分配資產和效益實現情況。二是要有完善的預算、采購、調劑、報廢、效益評估等規章制度,按單位部門承擔的任務量與資產配置標準,各部門制定細化預算,經上級財務部門論證后,統一批復,從而避免資源配置上的重復浪費。三是對資產的購置過程嚴格審核,對報廢資產要集中分類處理,該銷毀的銷毀,該出售的出售,能調劑的調劑,切實提高資產使用效率。四是通過全方位的管理循環,把結果反饋到資產管理部門。
(三)完善資產運行機制
完善資產運行機制,依靠制度進行管理是提高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效益的根本。一是科學統籌加強各部門聯系。加強部門與部門之間、資產使用者與管理者之間的協調配合,加大錢變成物的管控力度,形成各司其職、嚴密配合、相互制約的管理模式。二是實行資產動態管理。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要定期對資產進行檢查核對,及時掌握實情,跟蹤管理,動態控制。固定資產增減或保管人發生變化應及時登記,防止因人員變動等情況失去對資產的管控。三是嚴格控制資產運行的各個環節。從固定資產的購買、登記、管理、處置的各環節入手,嚴格落實資產管理規定,明確日常管理責任。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由財務、審計等部門采取專項和定期檢查的方式,每年對資產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四是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調動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積極性,自覺產生內在動力,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上級機關和財務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級部門資產管理的質量和效益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將其與各級領導、主管、負責人的切身利益掛鉤,獎懲分明、責任到人。
(四)強化資產處置監管
一是科學評議論證,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對報廢清理的固定資產要嚴格履行報批手續,合理估計殘值,杜絕擅自處置。資產轉讓、調劑、報廢等處置行為,由單位提出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由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資產主管部門審批。對不按規定程序申報,擅自處置固定資產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相關責任。二是嚴格資產評估,確定處置價值。對待報廢的固定資產進行科學評估,優化資源配置,充分發揮物品的使用價值。建立和完善貴重物品報廢論證制度,形成科學合理的資產報廢處置辦法。對于出售以及對外處理的固定資產,要做好技術鑒定和資產評估,合理確定轉讓或處理價值。三是落實收益監管,強化經費管理。要堅持“收支兩條線”管理,財務部門對處置固定資產收益嚴格監管,防止使用部門擅自處理固定資產收益。
(五)推動技術手段創新
手段的信息化建設是提高資產管理水平的關鍵。當前有的單位資產管理的技術手段還比較落后,主要依靠手工操作,還沒有建立完善的資產管理數據庫,實現對資產“在線、可視、實時”控制。通過建立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平臺,可以保證資產充分、有效的利用,發揮資產信息查詢、資產領報、處置與決策的互動作用,從而提高固定資產管理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