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問題
1.1披露行為中存在的問題
(1)會計信息披露不真實。會計信息披露不真實主要體現在虛假、違法和誤導。2002年以來,有中笠創業、億安科技、博時基金、銀廣廈、東方電子等著名上市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時,美國公司也頻曝造假事件,如安然、施樂、世界通信、默克制藥等國際性的大型上市公司。自有股市以來,企業虛假的會計信息披露就沒有停止過,而且愈演愈烈。企業管理當局出于經營管理上的特殊目的,蓄意歪曲或不愿意披露詳細、真實的信息;低估損失,高估收益,使得上市公司財務信息不真實。再者,上市公司運用不恰當的會計處理辦法,提供帶有明顯誤導性的財務報告。有關調查顯示,70%以上的社會公眾不信任注冊會計師審計過的財務報告。
(2)會計信息披露不充分。會計信息披露不充分主要體現在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不對稱,具體內容不充分。會計信息不對稱是指投資活動的參與人對投資市場提供的會計信息的擁有程度不對等,包括擁有的數量、質量和時間的不對等。披露信息具體內容不充分主要表現為對資金投向,前次募捐資金使用情況和利潤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企業償債能力披露不充分;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情況披露不充分;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政府有關政策變化對公司影響的信息披露不充分等等。
(3)會計信息披露不及時。按照會計期間假設,財務報告是定期編制和披露的。我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規定,中期報告于每個會計年度前6個月結束后的2個月編制完成并披露,年報于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的4個月內編制并披露。根據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為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上市公司發生對股價可能產生重大影響而投資者尚未知情的事件時,應及時公告披露。但仍有不少公司違反規定,不在第一時間及時披露。如“漯河銀鴿”委托理財,買入“銀廣夏”股票,投資損失上億元未及時披露;“三九醫藥”被母公司侵占大量募集資金,也未披露。以上行為事后雖都受到了證監會的譴責,但卻大大損害了股東的利益,影響了上市公司的形象。在證券市場上,會計信息披露缺乏及時性,一方面為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創造了條件,從而使中小投資者利益受損;另一方面則降低了信息的使用價值。
(4)會計信息披露不規范。在會計信息披露中,由于時間上的間隔、成本效益問題以及理論與實踐的脫節等問題,造成了會計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及時性及相關性受到限制。對于一些新業務的會計處理缺乏規范,最明顯的是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及非經常性損益的會計處理缺乏明確的規范,隨意性很大,成為一些公司調節收入、操縱利潤的途徑。
(5)會計信息披露不主動。上市公司常將信息披露視為一種累贅和額外的負擔,而不將其視為一種應承擔的義務和股東應該獲得的權利,因此往往不是主動去披露有關信息,而是抱著能少披露就盡量少披露、能不披露就盡量不披露的觀點。產生該現象的原因在于上市公司在其經營管理上存在較多不愿讓公眾知道的暗點,故而對信息披露產生一種畏懼和逃避心理。
1.2中介機構執業中存在的問題上市公司要實現其制造虛假會計信息的目的,必須首先通過注冊會計師審計這一關。而有些注冊會計師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不但沒有起到經濟警察的作用,反而扮演了很虛的角色。從為銀廣廈出具的連續多年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就能顯示出這些注冊會計師缺乏起碼的職業道德。
1.3企業內部監督中存在的問題雖然《會計法》對會計人員委以重任,賦予會計人員監督本單位經濟活動(包括監督本單位領導人)的職權,但會計人員作為監督者并不具有獨立地位,特別是其利益關系依附于本單位和本單位領導人,會計人員的監督一般很難堅持下去。因此,阻礙了會計信息披露的真實性。
1.4我國的國情和特殊的經濟環境造成的問題許多上市公司都是由國有企業改組而來,有些企業為了改組成功,獲得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資格,就在資產評估和財務報表上大做手腳,以求通過審批。不僅企業本身樂于這樣作假,當地政府也往往支持這樣做。因此,虛假財務資料順利過關便成為輕而易舉的事情。
2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問題的深層原因2.1巨大的利益誘導例如,銀廣廈2000年年夜披露創業績“奇跡”,在股本擴大一倍基礎上,股價增長440%;2002年7月,全球第三大藥品制造商,美國制藥巨頭默克公司在向SEC提交的報告中取其在1999—2001年3年間,虛報了124億美元的營業收入,占公司3年盈利總額的10%。
2.2低廉的違規成本違規成本比較低廉表現而言在兩個方面:一是被披露的概率很小;二是即使被揭露出來,處罰的力度也不夠大,違法的機會成本很小。另外,上市公司的數量越來越多,公告的會計信息也越來越多,其中虛假信息占有極大比例,可以說查不勝查,被披露的概率很小;再者,我國現已發布的制假法規、懲治造假的規定過輕過寬,這樣,只要造假的預期成本大大低于造假行為可能獲得的不義之財,“造假者就有‘博弈’的理由和沖動。”
2.3相關制度不完善會計制度、證券市場及相關制度不完善為虛假會計信息的產生和披露提供了誘因和可能。《企業會計制度》《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具體會計準則的相繼出臺,為上市公司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打下了基礎,但通過研究我們可以看到,《企業會計制度》和具體會計準則所規定的原則、政策、會計處理方法,與現行財務制度和稅法之間存在差異,致使它們之間產生了不容忽視的矛盾和對立關系。對于上述問題和矛盾,只有制定具體、科學的解決辦法,才能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會計實務操作,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質量。
3解決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問題的對策
3.1加強對上市公司的治理虛假會計信息以生成到披露要涉及多個市場主體,仿佛是一個鏈條,環環相接,而上市公司是產生、披露虛假信息的源頭,是治理的重點。對上市公司的治理,要從公司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這兩個源頭抓起。首先,要對他們經常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使他們牢固樹立起對單位會計現任負責的風險意識,建立起誠信為本、依法經營的理念,從根本上治理虛假會計信息。其次,要從制度安排上減少虛假信息的產生。一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二是要完善公司內部會計控制體系,對公司的各項經濟活動實施嚴格的控制,規范財務行為,以此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與完整。
3.2加強對中介機構的外部監管首先,中介機構自身要本著對廣大投資者負責的態度,提高自己的職業道德素質和執業水平。其次,作為中介機構的主管部門要真正負擔起約束中介機構行為的責任。證券公司的職業道德素質和執業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公司上市過程中的信息質量。注冊會計師以第三者的身份,獨立、客觀、公正地對上市公司披露的財務信息進行監督,有利于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和公允性,為證券市場的有效運轉提供了保障。加強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督,必須采取以下有力措施:一是要加快會計師事務所體制改革的進程,促使事務所盡快建立新型管理體制,大力增強其獨立性,并提高其防范風險意識和法律責任意識;二是加強注冊會計師的繼續教育,特別是執業道德教育,以促使注冊會計師盡快提高執業道德水平、專業勝任能力和執業質量。因此,對證券公司的承銷項目需要實行跟蹤檢查制度。凡是騙取上市資格或上市后與原來的公告信息出現重大差異者,證券公司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3.3加強會計信息披露監管在股票市場上,對于無足夠股份參與管理的大眾投資者來說,公司披露的信息是投資者決策的最直接的信息來源。持續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消除股票市場信息的不對稱和不充分,抑制內幕交易和欺騙行為,實現股票市場的透明和規范。對公司業績信息和關聯交易信息一定要進行嚴格審查,發現欺騙行為者,要依法嚴懲。盡早引入民事賠償制度,對發布虛假信息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應由上市公司賠償,要從制度上規定他們加大信息披露的頻率。
3.4嚴格執法并加大處罰力度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我國政府有關部門先后制訂并發布了數十項相關的法規和制度,如《會計法》《上市公司財務報表披露細則》《企業財務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等。這些法規和制度盡管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但只要認真執行,基本能夠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更不會出現故意造假的現象。建立和健全證券監管機制,完善市場的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加大相關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力度;針對造假違規成本低、對那些敢于鋌而走險的單位和個人,加大處罰力度。綜上所述,真實、充分、及時、規范、主動的信息披露不論是對上市公司自身的利益,還是對證券市場的有效運作,都至關重要。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進一步完善,建立規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監管體制,其意義十分重大。
參考文獻[1]孫錚,王鴻祥.財務報告分析:第八章[M].北京:企業管理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