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業銀行的財務綜合評價體系是指對銀行組織結構、經營活動績效和風險管理水平及發展潛力進行度量和評價的一系列方法、工具、指標、技術支持和制度安排組成的系統與架構。它是銀行進行自我管理和改進經營績效的依據;是銀行決策者進行科學決策的前提和基礎。該體系包括公司治理評價、風險管理評價、績效評價和發展能力評價。
評價體系具有突出的目的性,并不是簡單的方法和工具。完善的評價體系必須對銀行現有管理信息、財務信息、客戶信息和員工信息及政府監管信息,進行全面的考核評估,并以此為基礎,確定評價指標的目標值,從而使評價體系能夠恰當地對當期的經營業績和以后的發展趨勢以合適的評估,使評價體系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和發展性,各期評價結果也具有相當的可比性。
商業銀行經營績效水平及管理水平的高低,歸根到底應體現在銀行是否能可持續發展。包括:1、注重銀行的全面發展。商業銀行的經營績效水平不僅僅反映在資本、資產的規模上,更體現為規模、質量和效益的有機統一,規模發展并不一定能帶來質量和效益的相應提升。2、注重銀行的均衡、協調的發展。要求銀行不僅擁有較強的綜合實力,而且在各項績效能力上應當保持一定的均衡性。3、注重銀行的可持續發展。與某一個時點或時段上的統計意義上的強大相比,長治久安才是銀行發展的更高境界。
一、公司治理評價目前,公司治理結構的概念已被廣泛使用,但中外學者對公司治理的定義和解釋尚未統一。
我國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在他的《現代公司與企業改革》一書中,從組織結構角度,給公司治理下了一個定義。他認為“所謂公司治理結構,是指由所有者、董事會及高級執行人員及高級經理人員三者組成的一種組織結構。在這種結構中,上述三者之間形成一定的制衡關系。通過這一結構,所有者將自己的資產交由公司董事會托管;公司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擁有對高級經理人員的聘用、獎懲及解雇權;高級經理人員受雇于董事會,組成在董事會領導下的執行機構,在董事會的授權范圍內經營企業”。這種觀點為國內大部分學者所認同,在國內企業理論中居于正統地位,我國國有企業的公司制改造基本遵循了這一思路。
現代公司制度的重要特點就是企業所有權與控制權(經營權)的分離。公司治理從本質上來講,就是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條件下,如何在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建立權利、責任與利益相制衡的機制。也就是說,所有者如何對經營者進行激勵和約束,以保證公司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的分配,從而有效地經營公司資產,增加公司價值,提高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實現公司股東及相關利益者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因此,對公司治理結構進行考核和評價,是完善公司管理、增加公司價值的一種重要手段。公司治理構成了企業的內部財務環境,對其進行評價,相對于經營過程和經營結果來說,是一種基礎的、事前的評價。
二、風險管理評價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員統計,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130多個國家(幾乎占國際基金組織成員國的3/4)均經歷了銀行業的嚴重危機。從整體上講,作為我國金融業主體和基礎的銀行,尚不存在大規模破產的跡象,但不安全因素卻大量存在,其他各類企業向銀行傳遞的風險也在逐步集聚,直接威脅著我國銀行體系甚至整個金融體系與經濟秩序的穩定。這些風險的產生無不與商業銀行的內部控制制度相關聯,而風險評價是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建立完善的風險評價體系,才能有針對性地開展內部控制活動。
風險給商業銀行帶來威脅,保持正常的支付能力,是銀行持續經營和維護金融秩序的必然要求,因此,流動性風險評價構成銀行的短期償債能力評價,資本充足率和核心資本充足率,則構成長期償債能力評價。同時風險又是商業銀行經營的特色,是其收入的主要來源。風險管理是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核心內容,風險管理程序深入到商業銀行經營的每一個環節。因此,評價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實際上就是評價其經營管理,是銀行營運能力的評價,對其進行評價,構成商業銀行財務綜合評價體系的事中評價。
三、績效評價銀行績效評價體系是對銀行經營活動的效能進行科學測量與評定的程序、方式、方法的總稱,其主要功能在于判斷、預測和導向。企業績效評價一般包括對償債能力、營運能力和盈利能力的評判,對銀行經營績效的評判應主要集中在盈利能力。原因在于,一是銀行的償債能力內含于風險管理評價。二是銀行各項業務收入均為現收,基本不存在應收賬款,且每筆業務收入只占對應資產的極小比例,不同于一般企業的銷售收入涵括了產品成本和毛利。因此,應收賬款周轉率、資產周轉率等營運能力指標,不具實際意義。
銀行經營績效評價指向的是狹義的績效,也即盈利能力。評價銀行盈利能力,一般采用風險調整績效度量(RAPM),主要是要剔除風險因素的影響。銀行盈利是銀行的經營結果,是銀行能力的最終體現。對其進行評價,構成商業銀行財務綜合評價的事后評價。
四、發展能力評價銀行的發展能力,也稱銀行的成長能力或可持續增長能力,它是指銀行通過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不斷擴大積累而形成的發展潛能,反映銀行以后年度的發展趨勢和獲利潛力。
評價企業的發展能力,從宏觀角度講,可促進國民經濟總量不斷發展;從微觀角度講,可促進經營者重視銀行的持續經營和經濟實力不斷增強,為銀行管理者評價和比較企業經營業績的變化情況,預測自身及競爭對手未來行為;為投資者和債權人提供獲利預期和信心;幫助當局確定監管重點和預置相關措施。
對銀行發展能力的評價通常通過資產增長率、利潤增長率、存款增長率、中間業務占比及市場占有率等指標反映。由于通過銀行經營結果中業務收入、資產及利潤等指標的結構和增長率分析來評價銀行的發展能力,因此,對銀行發展能力的評價,也構成了銀行財務綜合評價的事后評價。
(作者單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廣東省分行計劃財務部)